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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砂糖国家标准 白砂糖验收标准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0-05 04:48:39 分类:答疑 浏览:58


  白砂糖验收标准

  一、感官指标

  1.基本要求:晶粒均匀,晶粒或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晶粒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无明显黑点。

  2.感观要求:色泽:取样放在烧杯中,观察是否为白色光亮或微暗白色,水溶液清澈、透明。组织状态:倒于平皿中,观察颗粒是否松散、干燥,有无结块、杂质。 滋气味:品尝口感是否清甜,有无其它异味。

  3.不合格限度:查看供方检验报告,检验净含量、感官指标、杂质。全部数据达到指标,即判定为合格。

  二、理化指标

  净含量: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净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短缺量。

  三、安全指标

  白砂糖的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项目指标应符合GB13104;二氧化硫(以SO2计),mg/kg:≤30。(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中以上项目已检并合格)。

  四、抽样

  五、其它要求

  1.每批到货验收出厂检验报告单。

  2.进厂验收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指标、杂质。

  3.供应商每年需要提供1次以上上述安全指标规定的有资质部门出具的第三方检验报告。

  六、包装/贮存/保质期

  1.包装:须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袋编织袋包装,50kg/包;阴凉通风干燥,常温贮存,避免高温,必须清洁、干燥、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和其他易污染物品混贮。

  2.保质期:18个月。允收期限为自制造日期起,不超过一年。


标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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