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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模式 摘要:中国社会养老压力不断增大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8-01 14:56:51 分类:解惑 浏览:147


  摘 要:中国社会养老压力不断增大,以房养老作为缓解养老压力新模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和学者瞩目。本文从中国拟实施以房养老制度可能出现的问题出发,借鉴国外经验提出我国解决以房养老问题的对策及建议,为以房养老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以房养老;老年人;养老模式

  近十年中国人口老龄化呈加速跳跃状到来,养老金支付总量持续井喷式增加,政府积极构建多元养老体系,鼓励多种养老方式,以房养老就是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以房养老模式的提出

  以房养老,又称“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情况加速发展

  国际上通常把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老龄化社会的标准。2001年,中国正式步入老龄化社会,2013年底老龄人口占比升至9.7%。预计到2050年,我国老龄人口占比将达到三分之一,并将在一段时期呈高老龄化阶段。虽然2014年我国调整了人口生育政策,短时间内难于遏制人口老龄化趋势。

  (二)独居老人越来越多

  所谓“四二一”倒三角式家庭结构,年轻人瞻养压力增大,加之社会交往频繁,无暇照顾老人,独居老人越来越多。全国老龄办2014年公布了《十城市万名老人居家养老状况调查》结果显示,独居老人所占比例为51.1%。

  (三)我国自有住房率远超世界平均水平

  2012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称,全国自有住房拥有率高达89.68%,远超世界60%左右的水平,自有住房拥有率城市为85.39%,农村为为94.60%,值得注意的城市首套房平均收益率300%以上,催生有房族相关产业迅猛发展。

  (四)可供借鉴的以房养老模式

  美国、日本、加拿大、新加坡以房养老已经发展的成熟,运作也比较完善。政府银行公益团体中介机构各司其职,有效推进以房养老事业发展。

  二、我国以房养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以房养老模式

  以房养老的概念在2003年被引入中国,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付诸实践的以房养老模式三种模式:第一、以租换养,老人将自己的住房出租,用租金来补充养老金的不足。第二、售房返租,老人用售房后的房款来支付房租。第三、养老按揭,老人将自有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按照评估价按月给老人发放养老贷款。

  (二)我国拟实施以房养老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

  首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老人多数信守家庭养老观,机构养老与儿女不孝相提并论;子孙继承不动,老人与子孙接受不了房屋产权变更旁落,以房养老参与者廖若晨星。其次、房屋与土地两权欠明确解释,续期等问题《物权法》有待明确规定。第三、多风险因素制约借贷主体参与,受房地产市场影响,房价涨跌带来毁约风险;不确定因素约束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和借款人承担浮动贷款利率风险 ;养老金发放期和寿命不合带来的风险,发放截止期仍健在又无力偿还贷款的老人将失去房屋。第四、政策法规不完善,以房养老模式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配合,目前相关政策配套建设滞后,实际操作性不强。最后、养老机构公信度低门槛高条件差,目前以房养老运作主体多为民间机构,项目缺乏政府担保,公信力不足。以房养老贷款的申请条件苛刻,大多老人被拒之门外。硬件设施质量、软环境等问题普遍存在。

  三、以房养老模式的国际经验及借鉴

  (一)美国反向抵押贷款模式

  美国、日本、加拿大、新加坡以房养老已经发展比较成熟,住房转换抵押贷款、房屋保管者和财务自由计划,而住房转换抵押贷款在美国最受欢迎,约占反向抵押贷款市场的90%以上。

  (二)美国反向抵押贷款的成功经验

  值得借鉴经验有1.政府从法律的角度促进了反向抵押贷款的实施和政策保障。2.完善的金融市场抵御金融风险,吸引贷款机构。3.优秀的金融人才为反向抵押贷款产品的设计、实施、保障工作做出了贡献。4.舆论积极向老年人宣传有关知识和进行理财教育。5.美国人思想开放,追求自由独立,更希望通过自己的能力来养老。

  我国借鉴国外以房养老的成功经验并结合具体国情加以本土化,探索出我国自己的以房养老模式。

  四、我国发展以房养老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转变传统养老观念

  设立专门咨询机构宣传住房转换抵押贷款知识,转变传统家庭养老观念。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主动承担国民养老责任

  政府要完善社会保障的顶层设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国家还要进一步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政府出面,加大以房养老市场建设,增加公信力

  政府出面担保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建设各类养老机构,设立第三方监督机制。完善利于产品发展的金融市场,建立借贷双方的保障机制,放宽对贷款人的申请条件,引入保险机构,以房养老某种意义上具有社会救助、福利的性质,政府托底,提升运营主体公信力。

  (四)加强宏观调控,控制风险

  政府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稳定房价,减轻借贷双方对房地产市场风险的顾虑。建立科学评估体系,综合考虑房地产市场行情、市场利率、老人预期寿命、房屋折旧等因素,并结合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一个合理客观的贷款额度,以降低贷款机构的风险。

  (五)明确房屋土地使用权,提升房屋建设质量,建立房屋处置平台

  我国房屋土地使用权有偿还是无偿续期都未给出明确的办法,政府应该尽快出台续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办法,打消金融机构增加成本的顾虑。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严格监督楼盘招标、建设和验收过程,对工程设计不合理,施工标准低的豆腐渣工程严厉惩处,严厉追究负责人的责任,以此来提高我国房屋质量,减轻贷款机构对房屋质量影响房屋出售价值担忧 。处置抵押房产是贷款机构要考虑的问题,政府部门应该为贷款机构建立顺畅的房产处理平台,以降低抵押房产不能变现的风险。(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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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崔兴岩,孙洁,于涛.倒按揭:中国老龄化社会以房养老模式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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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养老贷款模式我国老人房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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