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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断自己腿的狼 咬断自己腿的狼篇1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7-29 16:50:42 分类:答疑 浏览:111


  咬断自己腿的狼篇1

  我有一个朋友的家乡在黑龙江的逊克马场,那里的狼比较多,因为又马,食物多些。遇到死马,病马,野狼会干净利落地解决它们决不会污染环境,所以人们并不捕杀它们。但这种机遇并不多见,所以野狼就利用深更半夜去捕捉年轻力壮的马。人们便开始利用死马设捕狼夹,让狼望“马”生畏。

  有一天晚上,我与朋友在田地里散步,发现两盏绿莹莹的灯火,仔细一看才看清楚是一直野狼在地里捕捉田鼠,并无他意。就这样,我跟着狼,后来实在太困了,才离开了田地,估计它捕了一夜的田鼠,去喂它的孩子了。这也算是一只聪明的狼,但这么大的哺乳动物屈尊捕鼠让人瞧了多少有些凄凉。

  马群里有一匹马死了,老猎手老宋在死马周围埋设了十几盘夹子,第二天,老宋带我去巡逻,发现一盘夹子夹住了一只想吃死马肉的野狼,当我们举枪一步步逼近狼时,那狼猛然咬断自己的腿,用仅剩的三条腿落荒而逃。我俩惊愕得忘记了开枪,对着夹有半截狼腿的夹子呆呆而立。

  从此以后,人们经常但到有只三条腿的狼在觅食。老宋布下的机关也不灵了,往往死马没了,夹子翻了,却捕不住狼了。老宋用望远镜在远处观察才发现,原来就是那只三条腿的狼用石块砸翻了夹子在吃肉。多么聪明的生灵,我的心不禁有种震颤,尽管这技巧是用血肉的代价换来的,也足以使人惊叹不已。

  咬断自己腿的狼篇2

  人是难以理解金雕的,但是面对残酷的饥饿环境,金雕必须如此,否则就是全部饿死。岂止金雕,我们人类不也时时面对着痛苦的舍弃吗?“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也。”两千多年前,孟子就以形象的比喻把舍与取问题,引入深刻的哲学。

  鱼和熊掌全都要,这是最好的,最理想的,但这种可能也最小,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鱼与熊掌选一个可取的,这是理智的,是现实的,虽然仅得一个,其实恰是成功;鱼和熊掌一样也没捞着,是悲剧,其原因又多是出自什么都不想放弃,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结果是鸡飞蛋打。舍弃是理智的最好注释。如果“得兼”已限定为“不可”,说明已经不再属于他,爱也没用。舍弃是痛苦的,但是不舍更惨。

  在大兴安岭,被夹住的狼会咬断自己的腿。它明白,想当完整的狼已经没有可能,等下去皮会变成褥子,肉会被焖在锅里。当瘸狼总比釜中狼强,于是它理智而果断地咬断了被夹住的腿。而我们人在面对舍弃的痛苦时,却常常不如金雕和狼的果断。

  舍弃是大自然的规律,舍弃是生存的一种方式,舍弃是勇敢者的行为。应该勇敢地面对,该舍弃时就舍弃。成功者是那些善于取舍的人。

  咬断自己腿的狼篇3

  饲狼员鲍里斯领着华尔登来到狼园,指着单独关押的两匹老狼作介绍。这两匹老狼已经25岁了,按动物园规矩,狼到25岁必须淘汰。因为狼是一种人见人怕的凶残动物,所以必须处死。处死老狼也有传统的规定――把老狼引进一个特别的铁笼,享受5天美餐,犹如死刑犯枪决前晚上可以美餐一顿真正的“最后的晚餐”。第6天上午,狭窄的铁门吊起一半,待狼头伸出铁门,500公斤重的狭长铁门如铁锤一样,突然重重地砸下,狼头当即粉碎。死亡是不幸的,但使其突然死亡还是人道的。动物园方面表示愿意合作,饲狼员鲍里斯把老公狼约翰和老母狼玛丽引入一只普通铁笼,然后搬运到一块四周有灌木丛环绕的草地中央,按照导演华尔登的要求,立即停食饿狼,以便拍到狼王垂死的真实的精彩镜头。

  两天后,约翰和玛丽因饥渴难耐而疾走、奔突、撞铁栅、并发出凄厉的号叫,这是真正的狼嚎,令动物园里一些弱小动物瑟瑟发抖。鲍里斯领华尔登来观察老狼的状态,两匹老狼趴在粗大的铁栅上紧盯着鲍里斯,它们期待水,期待食物,但见鲍里斯双手空空,狼眼由渴望而变成怨恨阴毒。

  华尔登问老狼何时能倒下,鲍里斯说总要三天以后吧。他还说狼比老虎还厉害,看这铁笼的底板足有一寸厚,那可是钢板啊,如果是木板,它会咬穿挖地洞,一夜之间逃掉。在猛兽中,狼的求生欲望是很高的。看,铁笼四周的青草都吃光了,那是狼为了解渴而伸出尖嘴舔嚼的。狼腿如被猎人的铁夹子夹住,别的猛兽只会痛苦地叫,或者拼命挣扎,但狼竟会咬断自己的腿后逃走,其中有些因流血过多而死,有些则瘸腿而生,想想看,咬断自己的腿,该要多大勇气?华尔登感叹道:“鲍里斯先生,你真是一位狼专家!”

  第三天,华尔登又来了。三天没有吃喝的两匹老狼已经趴下,耳朵耷拉、眼皮闭上、肌肉松弛、气息奄奄,对四周动静毫无反应。华尔登伸出小木棒,轻轻拨弄老公狼约翰的头,它睁开了右眼,即便是一只眼睛,眼光中射出的却是仇恨。鲍里斯从狼眼中看出了它仍残存着复仇的欲望,华尔登从狼笼中抽出小木棒,放弃了开拍的念头。

  华尔登一走,虎斑猫奥米加悄悄走近狼笼。它是动物园里的自由者,吃一点动物们的残留食物,对谁都讨好,惟有对狼总是敬而远之。它似乎闻到了老狼垂死的气息,就来幸灾乐祸看稀奇。它很谨慎,先是绕着铁笼子鬼鬼祟祟地走了一圈,见老狼没有动静,就冲着铁笼子“喵呜――”吼了一声,发泄着它平时积累下来的厌恶。两匹老狼只微微地动了一下耳朵,连眼睛也没睁开。奥米加非常高兴,这两个凶残的家伙终于快死了,犹如受害者看着被毙刑场的仇家。它壮起胆子,顺着狼笼向上攀爬,还“喵呜喵呜”地欢叫,好像在说:“坏蛋,你也有这一天哪!”但是,奥米加实在是轻浮了一点,就在它得意地欢叫时,老公狼约翰的眼睛睁开了一条缝,看到了猫,渐渐地抬起头,终于起身直扑狼笼,一口狠狠地咬住猫尾巴。奥米加惨叫着,四脚拼命抱住狼笼铁栅,不让老狼把它拖到笼子里去。实际上,约翰这一扑几乎用光了它的力气,它无力把猫拖进狼笼,牙齿也在发抖。奥米加吓得屁滚尿流,一泡猫尿喷到约翰的嘴里,这真是意想不到的收获,其效果,绝不亚于沙漠游人喝到一杯可口可乐。约翰支撑不住极度虚弱的身子,咬断了猫尾巴,坠落下来。奥米加惨叫着逃走了。它用一条尾巴的代价,买到了它一生也不会忘记的教训。

  第4天傍晚,华尔登继续来观察狼态,把木棒探进狼笼,击打狼头、狼身、狼尾,两匹老狼毫无反应,只是肚子有一点微弱的起伏,显然已经气若游丝。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华尔登让鲍里斯撤去笼子,立即调来摄制组。两匹老狼趴伏在草地上,道具工根据华尔登的要求,往狼嘴里灌水,让狼增加点活气,形成垂死前的一点动感。这水真是救命仙丹,面对刺目的水银灯和“吱吱吱”响着的摄影机,公狼约翰先睁开了眼睛,闪出绿幽幽的光,充满了仇恨和杀气。母狼也睁开了眼睛,但它避开了四周一切嘈杂,把目光投向约翰。约翰从玛丽的目光中读出了狼国的全部情感,也低下头去深情地对视着,发不出一点声息,只是缓缓地伸出前爪。玛丽抬起尖尖的狼嘴,枕在约翰的前腿上。约翰用尖嘴触碰玛丽的脸颊,一会儿,两匹老狼的尖嘴搁在地上慢慢闭上眼睛。

  华尔登命令关机后兴奋地叫起来:“太精彩了!”接着他当众朗诵电影剧本中狼王垂死的一节:

  “狼王带着狼后,繁殖后代。容纳流浪的小狼群,组成有100多只狼的强大队伍,东征西伐20年,后来,被更强健的狼夺取了狼王的宝座。淘汰出局后,狼后始终追随着狼王,离群流浪,历经磨难,相依为命。最后,它们自知精力耗尽,连逮一只老鼠的力气也没有了,于是在一块幽静荒野的草地上寻到了一块命运归宿之地,双双依偎着趴下,不嚎不叫,不吃不动,渐渐地失去了活力,最后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大家都称妙,刚才拍到的情景完全符合剧本的要求。

  第5天早上,鲍里斯领着三个人去掩埋狼尸。当他把目光投向草地中央时,他不由得毛发直竖、呆若木鸡――老公狼约翰竟能蹲坐在草地上,它的眼睛里闪动着绿幽幽的凶光,嘴角上沾满了血渍。老母狼玛丽不见了,而约翰脚边留下了一个狼头、一堆灰白色的狼毛,散落着啃光了肉的狼骨头。显然,玛丽是被约翰吃掉了,从而使它有精力坐起来,并做出等待与仇家决一死战的姿态。鲍里斯忽略了狼国规则,在野狼王国里,它们不吃同类的活体,但是同类死亡后,狼是喜欢吃狼尸的,这不仅是为了绵延种族和生存竞争的需要,也是野狼祖先留下的一种遗传。昨天晚上,华尔登的《野狼之王》摄制组撤离后,草地上一片寂静,受尽饥渴折磨的老公狼约翰渐渐苏醒过来,它还有残存的生命力,啃了点青草以解渴,然后嗅闻它的老伴玛丽,玛丽鼻孔里已毫无气息,于是它把玛丽吃了。

  鲍里斯面对约翰仅仅是一秒钟时间,他来不及向后挥手示警,老公狼约翰像飞天夜叉鬼般凶恶地腾空猛扑过来,鲍里斯就地一滚躲开了,约翰在灌木丛外“扑”地一声滚落,把那三个人吓得尖声怪叫。约翰也被三个人的尖叫声吓了一跳,于是跳出铁丝网,逃向外面足有4平方公里的尼基山森林。

  当地治安部门得知恶狼逃遁的消息后,立即调集各种治安、特警、防暴乃至消防队伍,紧紧包围尼基山,进行围网式搜查。包围圈越收越小,约翰东奔西突,逃生无路,最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跳进了一个口径两米的竖井式山洞。人位围着洞口,洞口毫无声息。一位喘息稍定的警官挥挥手说:“喂它两个馒头,结束!”一位警察往这个竖式井洞中丢下两个馒头状的手雷,随着两声沉闷的爆炸声,洞口飘出刺鼻的青烟。

  5年后鲍里斯退休了,他始终记着老公狼约翰。一天,他带着聚光灯闯进尼基山森林,找到了老公狼约翰当年跳下的那个竖井式山洞。他把聚光灯的光直照洞底。此洞约有10米深,洞底铺满累累白骨,令他震憾的是约翰那副骨架的造型――它踩在累累白骨上,两条后腿挺直,两条前腿扒着洞壁,雪白的狼头骨仰视着洞口。鲍里斯由此推理,洞底是有凹口的,约翰的求生本能促使它钻进去,由此躲过了人类那两颗手雷的残杀。然而生命个体是有寿命期限的,约翰临死也不肯卧下奄奄待毙,而是挺直后腿,扒住洞壁,仰视着井口的一方蓝天,向往着自由和生命。

  咬断自己腿的狼篇4

  沈石溪喜欢动物、了解动物,不是动物园里的动物,是真正的生活在大自然中的动物。他敢让蟒蛇盘在自己的脖子上;把蜥蜴抱在怀中;他能悠然地站在两头大象中间,一手摸着一头大象的长鼻子……在他的每一篇小说中,动物都是永远的主角,并且,这其中的很多故事,都是他亲身经历过的。这和他不平凡的生活经历有关。沈石溪十六岁时,因为当时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从上海来到云南西双版纳一个十分偏远的傣族寨子中,在那里生活了六年。那是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世界,远离市镇,地广人稀,四周都是密不透风的热带雨林。人们下田耕作时,白鹭和孔雀就在身边盘桓;上山砍柴,经常能遇见马鹿和岩羊。在这样独特的生存环境中,沈石溪养过牛,赶过马,带着鱼鹰到江里捉鱼,牵着猎狗到山上打猎,几乎天天和动物打交道,亲眼目睹了许多感人肺腑的动物故事。读者熟悉的《斑羚飞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沈石溪的动物故事有着丰富的内涵,他用“我”来说故事,用“我”来解读动物主角们的所思所感,深入地揣摩它们的内心世界。也正因此,他的作品极具说服力,且深得人心,值得细细阅读、体会。《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品藏书系》精选了作家最具有代表性的中短篇佳作,每一本里还附有动物档案、作家的创作综述、获奖记录和珍藏相册等。喜欢沈石溪或喜欢动物的读者读完此书应该会有收获的。

  下面节选的是一篇以羊为主角的故事《红奶羊》的一部分。羊是自然界中的弱者,当它遇到天敌――凶狠残忍的狼时,成为对方可口的盘中餐是唯一的结局吗?不一定哦,这头狼原来是另有目的,它有一只嗷嗷待哺的幼崽呢。于是,母羊被迫成了小狼崽的“奶妈”。很奇妙的故事。当然这只是一个开头,后面的故事还很长呢。

  一股凉水冲射在它的羊脸上,把它弄醒了。它睁开眼,光线昏暗,四面都是光溜溜的岩石。脑袋疼得像要炸裂,它又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它感觉到有一样潮湿毛糙的东西在拨弄自己的眼皮,它又睁开眼来,吓得心惊胆战,原来是一只毛色漆黑的狼正在用粉红色的狼舌舔它的眼皮呢。

  茜露儿出于善良的羊对凶残的狼的一种本能的恐惧,惊跳起来。刚站直,右后腿突然一阵钻心地疼痛,回首一看,那只脚踝皮开肉绽,还滴着血。这是黑狼把它拖曳进葫芦洞时留下的杰作。黑狼这样做还有另一层险恶的用心,就是防止它逃跑。瘸腿羊是跑不快的。

  茜露儿很奇怪自己还活着。它过去曾看见过恶狼擒羊,狼总是当场咬断羊的喉管,吸食羊血;总是飞快地撕开羊的肚皮,吞吃羊心羊肝。可自己现在却还活着,虽然一只后腿脚踝受了点伤,但身上其他部位都是好好的。

  它又害怕又纳闷,想往后退缩,但背后是坚硬的岩壁,无路可退。它这才看清,自己处在一个葫芦形的石洞里。洞口很小,射进一缕阳光。也许,黑狼把它拖进石洞来,是要拿它做活的标本,训练半大的狼崽怎样对付羊的吧。它想着,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黑狼朝它逼近一步,“噗”的一声,又将一口它一闻就会反胃呕吐的气息喷在它的脸上,它腿一软,又跪卧在地。看来,黑狼是要扑上来咬断它的喉管了,它想。它无法逃跑,也没胆量反抗,只好听任宰割。

  黑狼一扭腰闪进石洞底端石旮旯里,很快叼出一只黑乎乎毛茸茸的小狼崽来,轻轻靠近它的腹部。

  茜露儿一眼就看清这是一只出生才两三天的幼崽,小小的狼眼还有点睁不开呢,瘦得皮包骨头,已饿得奄奄一息。小狼崽翕动着小嘴,在它的胸腹间来回摸索。它知道,小狼崽是在寻找它的奶头。它厌恶地扭转身去。狼是羊不共戴天的仇敌,它从生理上和心理上都不愿让自己的乳汁流进小狼崽的嘴里去。

  “呼――”黑狼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粗俗的低嗥,狼牙磨动着,发出“咔嚓咔嚓”令食草类动物魂飞魄散的声响。它知道,黑狼是在用身体语言明白无误地告诉它,假如它拒绝为小狼崽哺乳,就要立刻咬断它的喉管。

  它是头孱弱的母羊,它缺乏反抗意识。它不愿自己被这匹黑狼吃掉。它只能听凭黑狼的摆布,一动也不动。

  小狼崽的嘴唇终于寻觅到它的奶头,一口含进嘴里,贪婪地吮咂起来。随着一丝温热的乳汁流进小狼崽饥渴的嘴里,茜露儿胀痛的乳房霎时间变得轻松,紧张的心绪不知不觉松弛下来。它还是头一次哺乳,没想到感觉竟是这样奇妙,如腾云驾雾,产生一种飘飘欲仙的快感,一股无端的柔情涌上心头,对狼崽的厌恶和哺乳的快感混杂在一起,心里矛盾极了。要是现在吃它奶的不是小狼崽,而是自己的宝贝羊羔,该有多好哇,它想。它一定会一面喂奶一面深情地舔小宝贝柔嫩的脊背,把深沉的母爱和瑰丽的憧憬全部舔进羊羔的心扉。可惜,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梦!

  咬断自己腿的狼篇5

  为了争夺“王位”,最近一段时间,青岛野生动物世界的狼区里一直进行着血腥的战斗,9只狼每天都要激烈地厮杀。令人惊奇的是,前天,一只只有三条腿的残疾母狼“剩剩”居然打败了“狼王”!

  活下来就是奇迹

  “剩剩”是2004年5月出生的。由于出生时突降暴雨,而母狼本身又十分虚弱,如不及时抢救,小狼崽会被全部冻死。于是,饲养员们将狼崽抱出来人工抢救。用尽各种办法,9只小狼崽还是只存活了一只,它就是“剩剩”。

  因没喝上母乳,“剩剩”体质非常差,瘦骨嶙峋,无法直接送回狼群。饲养员便把“剩剩”和刚出生的虎崽放到一起。经过一年精心喂养,“剩剩”的体质逐渐恢复,可应具有的野性却越来越差了。

  1岁被虎咬残疾

  为让“剩剩”恢复野性,去年6月,饲养员将它放回狼区散养。结果,狼区里原有的两帮狼均不接纳它。“剩剩”只好躲到靠近虎区的地方“苟且偷生”。由于从小和小虎结伴长大,“剩剩”对老虎非常亲近,常将腿伸到虎区里。没想到,有一天“剩剩”刚把前腿伸到虎区,一只老虎猛地冲上来,一口将它的腿咬断。虽经及时抢救,但由于是粉碎性骨折,医生只好将其整条左前腿截肢。本来就常受别的狼的攻击,如今残疾的“剩剩”生存环境更加恶劣了。

  恢复野性战群狼

  为照顾“剩剩”,饲养员每次都在它所在的小山包附近多投一些食物。没想到,这反而让原本就不被狼群接纳的“剩剩”更成了别的狼的“眼中钉”。每次饲养员刚刚给“剩剩”扔下食物,别的狼就扑上来,将“剩剩”咬得遍体鳞伤。

  “剩剩”不但没被咬死,恰恰是这种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剩剩”的野性逐渐恢复。起初面对攻击,“剩剩”只能护着食物四处躲藏。渐渐地,“剩剩”开始反击,并开始主动攻击,抢食物吃了,别的狼甚至有些害怕它了。

  以一当八战群狼

  最近几天,又到了狼的发情期,每天都有小规模战斗。前天,当“剩剩”去“狼王”领地抢食时,“狼王”带领着另外7只狼向“剩剩”发起疯狂攻击。

  “我们当时真替‘剩剩’捏了一把汗。”饲养员讲述了当时的情形,当“剩剩”飞快地叼起食物跑到僻静处独自吃食时,“狼王”率领7只狼悄悄将“剩剩”围了起来。随着“狼王”一声嗥叫,8只狼一齐扑向“剩剩”,“剩剩”开始只能招架,被咬得鲜血直流,但很快“剩剩”开始不停地移动,分散攻击者的数量,并适时发动反击。渐渐地,4只狼被“剩剩”的气势吓退。这时,“剩剩”开始冲击“狼王”。很快,“剩剩”的攻击将“狼王”彻底击溃,见“狼王”跑了,余下的狼也很快狼狈逃向狼区深处。

  咬断自己腿的狼篇6

  突然,有一只羚羊做出了身体下沉姿势,准备起跑。其他羚羊立即停止了咀嚼,全部定在那里,眼露惊恐之光,似乎在等待一个决断。呼的一声,猎豹应声而出,朝靠自己最近的一只母羚羊急奔而去。刚才还伸长着脖子的羚羊,立即撒开四腿,腾越而起。但是,猎豹就像刚出枪膛的子弹,一下就到了羚羊的眼前。一场生死较量就此拉开。

  对于没有任何抵御武器的羚羊来说,要能活下来,只有比捕食者跑得更快。只见母羚羊前后细腿大幅展开,连奔跑带腾跃,几秒之后,竟然拉开了与豹子的距离。

  但是,豹子毕竟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动物,它可以在4秒之内,从静止状态提升到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

  就这样,两个冠军级跑步选手,一下子站在同一条跑道上,谁输谁赢,没人可以下定论。豹子的优势很快显露,它与羚羊之间只差两米,羚羊的小命危在旦夕。

  羚羊似乎已经感觉到身后豹子的喘息声。忽然,它一扭身,来了一个急转,后面的豹子猝不及防,差点摔倒。对于羚羊来说,也许身体的灵巧才是自己这会儿的唯一优势。

  但是,豹子稍作调整,很快又紧追上来,它认定这只母羚羊就是自己的午餐。

  十几秒之后,羚羊的奔跑依旧轻快有力,而豹子的速度却有所减缓。其余旁观的动物,都怔怔地看着这场生死角逐。

  豹子爆发力强,但耐力却比不过羚羊。渐渐,羚羊与豹子的距离拉大了,3米、4米、5米,看样子,羚羊只要再坚持几秒钟,脱险成功在望。

  就在这时,豹子突然做出了一个骇人的举动:它用尽全身力气,向几米外的羚羊飞跃而去,泰山压顶似的把羚羊扑倒。羚羊连续翻了几滚,没能站起身来,因为豹子已经用锋利的牙齿咬断了它的咽喉。

  终于,豹子衔起自己得来不易的午餐,直起身子,呼呼地喘着粗气,看样子,它的气力耗尽了,但眼里满是成功后的傲气。

  喘过气来的豹子要把猎物拖回家――几十米开外的一棵大树。它叉着前腿,用嘴拽着羚羊的尸体,一步一步艰难地挪,全然没有了草原之王的霸气。

  还没走出几米,草丛里突然冒出了许多乱蓬蓬的脑袋,原来来了一群非洲野狗。非洲野狗又叫杂色狼,是一种合作狩猎的动物,豹子的猎物羚羊正是它最喜欢的食物。

  豹子一转身,发现自己已经被杂色狼包围。要在平时,杂色狼是不敢也不会惹豹子的,但这会儿的情况不同了。

  前一秒钟,豹子还像个旗开得胜的霸王,后一秒钟,竟然就狼狈得无法脱身。

  杂色狼的包围圈越缩越小,哼哼声越来越低沉,豹子知道,如果再不放弃嘴里的食物,自己也许会成为它们的猎物了。豹子一松口,轻快地逃出了包围圈,然后一口气奔到树下,一纵身,爬上了树顶,无奈地瞧着不远处杂色狼正欢快地撕咬着自己的战利品……

  有时候,仅仅一秒或数秒,事情就会发生惊天大逆转。就像一秒钟前,羚羊以为逃脱在望,用自己的耐力打败了豹子的爆发力;一秒钟后,豹子拼命一跳,结束了羚羊所有美好的幻想。一秒钟前,豹子还想着怎么享受这顿鲜美的午餐;一秒钟后,自己却差点成了杂色狼的午餐。

  咬断自己腿的狼篇7

  去年我读了一本沈石溪叔叔写的书--《狼王梦》,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快一年了,但我还是记得书里的很多片断,它们在我的脑海里成为一个又一个画面,挥之不去。

  狼王是公狼黑桑的梦想,它经常在“夜深狼静”时在石头上磨爪子,母狼紫岚看在眼里,也下决心要帮助黑桑实现梦想。不幸的是,一次黑桑、紫岚捕捉野猪时,黑桑被野猪长长的獠牙刺穿身体,倒在了山谷里。紫岚悲痛欲绝,还好腹中有黑桑的后代,这又燃起了紫岚的希望,她把狼王梦寄托在了狼崽身上。

  紫岚是一个为了梦想不惜一切的母亲。她为了不让猎人和猎狗发现自己的狼洞,将五只狼崽产在了荒野,然后一只一只往狼洞里叼,最后一只因为被雨水淋得太久,发高烧了,被叼回狼洞里就死了。紫岚就把这只狼崽当成食物,好让自己奶水充足,去喂养其他四只狼崽。

  紫岚是一个为了梦想分外专注的母亲。她不允许自己分心,不理会其他公狼对她的爱慕。她在四只狼崽中挑选了黑仔,他是最象黑桑的、最先学会捕猎的、最大胆的狼崽。紫岚让他享受最好的食物,在他与其他狼崽有矛盾时也护着他,花更多的时间训练他,希望他能成为狼王。

  紫岚是一个为了梦想坚持不懈的母亲。黑仔的大胆让他死在了金雕的喙下,紫岚没有就此放弃狼王的梦想,她把专注投向了蓝魂儿。蓝魂儿智慧、勇敢,是我最喜欢的狼崽。他成功地深入树洞,将熊引入狼群,成为狼们的美食。但后来蓝魂儿被捕兽夹夹断了狼腰。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打击,紫岚没有倒下,又转向培养双毛。双毛死在了与狼王的搏斗中,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后代身上。

  紫岚是一个为了梦想刚强果断的母亲。蓝魂儿被夹断狼腰时,紫岚“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看到这时,我浑身发冷,为了狼的尊严,为了不让蓝魂儿受苦,紫岚让蓝魂儿在幸福和陶醉中结束了生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母爱呢?!

  紫岚是一个为了梦想牺牲自己的母亲。为了让懦弱自卑的双毛狼性大发,她想尽办法激怒他,甚至为此搭上了自己的一条腿;为了让媚媚顺利产下后代,她吸引金雕扑向自己,宁愿让金雕啄瞎双眼也死咬住它不放,最后与金雕一起双双摔死,同归于尽……

  文秘站-您的专属秘书!在沈叔叔的笔下,狼是高贵的、勇敢的、智慧的,是专注的、刚强的、果断的,是坚持的、努力的、忘我的。虽然我不能认同紫岚的一些做法,但我却被她深深的感动。她是一只如此有梦想的狼!而在梦想的掩盖下,她的母爱又是如此闪闪发光!一只有梦想的狼是不会被拒绝的!一只有爱心的狼是一定会成功的!我相信媚媚的后代一定会有狼成为狼王!

  咬断自己腿的狼篇8

  那天,她被一头还挂着脐带的鲜美小鹿所吸引,从山峰追过树林,奔到了澜沧江边。走投无路的小鹿奋力一跃,跳到了随着江水漂流而下的一捆柴草上,新月毫不迟疑地也跃了过去。绝望中,小鹿竟然转身投进了翻滚的江水。新月正待转身上岸,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漂浮的柴草堆已悄悄远离了江岸,到达江心了。

  太阳升了又落,月亮圆了又缺。新月已经不记得自己顺着澜沧江漂流了多久、漂流了多远了,只是静静地趴在柴草堆上,等候死神的来临。

  然而,一阵振荡让已经神志不清的新月苏醒了过来。原来,柴草堆搁浅在了一片沙滩上。

  新月不知道,澜沧江的激流已经使她远离故土上千公里了。她上岸的地方,叫西双版纳。

  西双版纳从来没有过猛兽的存在,新月捕猎动物就如同摘下路边的一枚野果一样轻松。不到半个月,新月的身体状况就完全恢复到了巅峰状态。

  一日午后,新月正躺在树荫下小憩,前方的树丛里突然出现了一张黑白交杂的脸,来的是一条狗。

  新月纹丝不动地躺着,看着对方一点点靠近。花狗停住了脚步,上下打量着新月,呼吸越来越沉重。忽然,他转身冲进了树丛。过了不一会儿,他又气喘吁吁地回来了,把嘴里叼着的一根鸡腿骨放在了新月的面前,并拖着舌头绕着新月转来转去。突然,他在新月的背上试探性地舔了一下。

  新月顿时浑身一颤,来自异性的久违接触让她迷离起来。那一瞬间,她不知道面前是熟悉的狼王还是陌生的花狗了。

  花狗,现在该叫他阿夏了。阿夏得寸进尺,最后,终于开始温柔地用自己的下颔摩擦新月的额头――这是犬科动物最亲昵的表白了。阿夏的喉管完全暴露在了新月的眼前,她只需要抬头轻轻一口就可以切断毫无防备的阿夏的喉咙。可是,她却迟迟下不了这个决心,她实在很需要阿夏陪她一起度过寂寞。

  最后,阿夏终于与新月在树荫下缠绵起来……

  当新月腹中的胎动越来越明显的时候,她变得越来越焦躁。阿夏是一只善解人意的狗,但他怎么能和狼王相比,怎么能与自己相配――不行,我一定要保证自己后代的血统,坚决不能让他们成为低贱的狗的后代!

  于是,当新月吃完阿夏送来的半只新鲜鸭子,趁着阿夏温柔地摩擦着自己额头的时候,她闭上眼,冲着阿夏的喉管用尽全身的力量咬了下去。

  阿夏没有发出半点声息,便瞪着眼睛断了气。

  很快,第一个孩子降生了,新月细心地舔舐干净他的身体,一身黑毛让她满意无比,他叫修罗;第二个,一身黄毛,新月叫他加罗;第三个,新月一呆,一身黑白相间的花毛?这怪不了他,阿夏本就是一只花狗,他的孩子,就应该是这个颜色。可是新月无法忍受自己的队伍里出现这样的异类,狼的孩子,就该只有黑黄两色,别的,都不能存在。于是,可怜的老三还没来得及吸上一口母乳,就被新月毫不迟疑地吞进了肚子。

  在新月乳汁的喂养下,幸存的修罗和加罗如同被打气一般一日日壮大起来。为了早日让他们学会捕猎,新月到村里的猪圈里偷回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猪崽,而他们却像见到了最爱的玩具一般,撵得小猪崽惨叫着逃窜,却始终未在小猪崽身上留下一道伤痕。

  新月的眉头皱了起来,这哪里有丝毫狼的风范啊!

  新月摇摇头,冲过去一把按住小猪崽,咬断它的脖子,用利爪刷地撕开猪的肚子,满心期待地抬起头,看哪个儿子能先冲过来大快朵颐。“汪!”一声凄厉的狗叫顿时让新月如被雷击一般,她森然望去,加罗竟然很灵活地将尾巴夹在两腿之间,望着她发出恐怖的狗叫声。

  新月怒吼一声,飞扑过去,将加罗的“汪汪”声咬断在了他的肚子里。然后,她回头冷冷打量着修罗,只要他发出一声狗叫,她也会毫不犹豫地结束这个狗儿子的性命。

  修罗看着母亲冰冷的眼神,里面有一种死亡的味道。满地的鲜血和兄弟的尸体蓦然激发了他体内的兽性。他忽然疯了般地扑向加罗的尸体,用刚刚成型的尖牙利爪撕开加罗的肚子,拼命吞吃加罗的狗心狗肺。当他终于从加罗的肚子里抬起头时,眼中的童真纯净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路无尽的空洞和残忍。

  在新月的教导下,修罗很快就成为了西双版纳完美的终极杀手,他与新月横扫整个森林。

  一次,新月与修罗将一只岩羊逼到了一处悬崖上。当修罗闪电般地一口咬住岩羊咽喉的时候,垂死挣扎的岩羊竟然拖带着死不松口的修罗一起跳下了深不可测的悬崖。新月一路惨嚎着绕行数十公里下到山谷的时候,谷底只留下一片血迹,修罗与岩羊都已经无影无踪了……

  当修罗睁开双眼的时候,发觉自己的两条腿被绑得死死的。眼前,是一张和蔼的笑脸:“好一条勇敢的小猎狗,一定是追岩羊的时候从山崖上摔下来的吧?我叫贡嘎,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了。给你起个名字,叫扎西吧!”

  随后的日子里,尽管修罗很想马上逃走去找母亲,可腿伤让他寸步难行,只有乖乖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每天,贡嘎都会在他面前摆上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拌饭:“吃吧,这是你猎的岩羊哦!”

  当修罗第一次咽进滚烫的人间烟火,他明白,自己不再是修罗,而是扎西了。

  一个月后,扎西的腿伤完全康复了。

  此时的新月已经不眠不休地找遍了附近所有的山川河谷,终于慢慢靠近了以往不敢轻易靠近的村庄……

  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贡嘎吩咐扎西蹲在场坝上看守晾晒的谷子,自己背起背篓上山去了。在蘑菇遍地的草甸上,新月没有任何征兆地跳了出来,扑向了贡嘎。贡嘎虽然从未见过狼,但看新月气势汹汹的架势,也下意识地抽出了砍刀。一人一狼顿时在草地上翻翻滚滚地扭打作了一团,贡嘎情急之下大叫起来:“扎西――!”

  当扎西听到主人的召唤奔跑到战场的时候,眼前的景象顿时让他惊呆了:主人和自己的母亲正扭打作一团。自己到底是扎西还是修罗,他已经不知道了,狼的血液占上风的时候,他站在新月身后,冲着贡嘎发出嚎叫;狗的血统回复的时候,他冲着新月汪汪地咆哮不止。新月与贡嘎继续缠斗着。

  终于,战斗结束了,草地上一边躺着血肉模糊、奄奄一息的主人,另一边躺着独眼缺耳、身上刀口纵横、气若游丝的新月。

  扎西冲过去,呜呜地低哼着,舔着主人的脸,用力咬起贡嘎的衣领,拖着他,一步一步,向家的方向走去。

  新月的一只眼睛淌着血,另一只眼睛淌着泪。她没想到,自己苦心打造的儿子,最后还是变成了一条狗。她静静地躺着,等待着死亡。

  不知过了多久,她又听到了熟悉的吼声。面前回来的,是那个曾经狼味十足的修罗。他的尾巴又再次僵直,喉咙里发出阴森的低吼。他舔舐着母亲身上的伤口,希望她能明白,自己还是她的狼儿子。

  可是,新月已经看到了会摇尾巴会汪汪叫的扎西,她不会再相信自己的修罗是一匹狼了。当修罗小心地舔着新月眼睛的伤口的时候,新月用她生命最后的一股力量,干净利落地切断了扎西的喉咙。她的修罗,从摔下悬崖那天就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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