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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法官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并非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7-28 17:57:56 分类:科学 浏览:72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并非人民直接选出,而是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由于总统定期换届,而大法官终身任职,并不是每一任总统都有提名大法官的机会。历任总统对挑选大法官都格外慎重,因为选择大法官,就是确立自己未来的政治遗产。

  历史上,总统提名大法官时,常常蕴含着特定政治目的,或者将提名作为一种政治表态。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为表明全国团结一致的姿态,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将共和党人哈兰?菲斯克?斯通提升为首法官,这在和平时期,绝对是难以想象的。1981年,罗纳德?里根为赢得女权主义者的支持,任命了美国首位女性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这些都是很好的例子。

  除了政治表态,总统一般还要考虑候选人的能力、资历、背景、经验、品行、籍贯,年龄、身体状况有时也在考虑范围之列。因为如果被提名者太年轻,可能会被认为缺乏智慧、经验与判断力。如果被提名人太老,退休、疾病乃至死亡也会困扰其工作,而且不利于更长久地延续现任总统的政治理念。

  总统在考虑大法官人选时,经常会收到其他人或团体提交的推荐名单。这些人或团体,一般包括司法部长、参议员、在任最高法院大法官、美国律师协会及其它利益集团。1994年,哈里?布莱克门大法官宣布退休后,大约有100多名联邦法官克林顿总统,希望他提名联邦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理查德?阿诺德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尽管阿诺德的确是克林顿属意的人选,此事最终却因阿诺德被查出患有癌症而告吹。不可讳言的是,大法官个人或者联名的建议,有时也可能产生反效果。最著名的例子,是詹姆斯?伯恩斯大法官1943年辞职后,菲利克斯?法兰克福特大法官极力向罗斯福总统举荐勒尼德?汉德法官,由于法兰克福特不断施加压力,罗斯福反而产生抵触情绪,抱怨他“手伸得太长”,最终决定提名威利?拉特里奇出任大法官。

  当然,除了他人推荐,总统与被提名人的私交也很重要。历史上,许多大法官在被提名之前,与总统就是好朋友,如布兰戴斯大法官与伍德罗?威尔逊总统、阿贝?福塔斯大法官与林登?约翰逊总统。有趣的是,福塔斯早年是一位日进斗金的大律师,成天开着劳斯莱斯汽车打官司,根本不想当什么穷法官。约翰逊总统为了在最高法院安插自己人,强制提名他出任大法官。福塔斯因为收入锐减,在大法官任上仍不安分,不时捞点外快,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因行为不检而被迫辞职的大法官,可谓成也总统,败也总统。

  没有总统愿意将一个与自己政见相悖的人送上大法官位置。然而,意识形态毕竟属于太抽象、太易变的范畴。历史上,总统选大法官时看走眼的情形比比皆是。最著名的例子,是艾森豪威尔总统对厄尔?沃伦的任命。1953年,艾森豪威尔提名沃伦出任首法官时,曾认为后者是一个可靠的保守派。但令艾森豪威尔大跌眼镜的是,沃伦最后竟成了自由派的领袖,沃伦法院也因为他而成为美国历史上最“自由化”的法院,以至于艾森豪威尔事后认为,提名沃伦乃是他“一生中所犯的最愚蠢的错误”。除此之外,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对把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大法官送进最高法院,也曾追悔莫及,还发牢骚说:“我就算拿香蕉雕一个法官,也比这小子有骨气!”

  其实,很难说这些人一开始就是“潜伏”的“叛徒”。许多大法官在上任之初,确实与总统秉持同样的司法理念,并非刻意藏着掖着。就以2010年6月退休的大法官约翰?保罗?斯蒂文斯为例,老人家1975年上任,35年来,世情社情、潮流文化不知道发生了多大变化,一个人的司法理念又怎么可能一成不变?1975年,老先生还是死刑的坚定拥护者,到了2008年,88岁的斯蒂文斯已明确提出死刑是违宪之举了。

  那么,如何防止总统看走眼呢?答案是:“专业团队,严格把关。”其实,任何总统甫一上任,白宫幕僚长都会为其组建物色大法官的团队。而主持大法官遴选工作的,通常是司法部长或白宫法律顾问。

  2010年3月5日,已经辞去白宫法律顾问职务的克雷格在乔治城大学发表演讲,兴致勃勃地回顾了白宫挑选大法官时的几条内部标准:一是候选人的资质、品格必须十分出色,不得有任何潜在污点;二是候选人的人生阅历必须动人心弦。克雷格认为,索托马约尔之所以能够迅速进入白宫视野,就是因为她完全符合上述条件。她出身卑微,靠单身母亲打零工抚养成人,自强不息,先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与耶鲁法学院,从助理检察官、律师、初审法官一直做到上诉法官。索托马约尔的人生轨迹,就是“美国梦”的实现过程,足以打动公众,赢得支持。

  除了白宫法律顾问,大法官遴选团队的成员,一般还包括总统幕僚、资深律师及媒体专家。不要小看这帮人,一旦潜在候选人出现,联邦调查局通常只派员进行例行安全调查,而这些人则要渗透到候选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大法官候选人的家庭背景、雇工信息、不动产交易状况、财税状况、法学院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公开发表过的论文、社论、时评、担任法官期间起草的判决意见,都要经历严格审查。这么做,一是为防止候选人出现品行污点,给政敌以可乘之机;二是怕候选人隐瞒政治观点,履任后反戈一击。说白了,就是尽量防止总统看走眼。通过层层筛选,最后确定候选人名单。上了这个名单,距离被总统提名的日子就不远了。

  经过层层调查,上了最终提名名单,候选人就可以与总统见面了。除非俩人之前熟识。否则,入选与否,有时还取决于总统的第一印象。1994年,克林顿号称要选一位有“博怀”的大法官,候选人布雷耶与他见面时,由于刚摔伤了肋骨,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克林顿嫌他无趣,缺乏“人情味儿”,转而考虑提名金斯伯格。而在会见金斯伯格时,金斯伯格对生活的热忱,对事业的坚持,深深打动了克林顿,确信金斯伯格就是他一直寻觅的大法官人选,最终做出了提名决定。

  获得总统提名,只是万里长征走完第一步。候选人要熬过的最难一关,莫过于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确认听证会。听证会上,司法委员会成员不仅要对候选人提问,还可以传召证人作证。

  在提问环节,候选人将被严格诘问,从司法观点到个人隐私,都得被拉出来逐一曝光。这方面,对保守派候选人可是绝不留情。托马斯大法官当年在听证会上被前任女助手指控性骚扰,弄得狼狈不堪。2006年,现任大法官萨缪尔?阿利托也在听证会上被参议员不断“刁难”,惨遭“修理”,连在一边旁听的妻子也委屈不已,泪洒会场。历史上,时间最长的听证是对大法官路易斯?布兰戴斯的听证,整整持续了19天。

  上述所有程序走完,提名人选才会被交付参议院确认,且必须获取超过一半的票数方可通过。这中间,还可能受到对立党派“阻挠议事法”的干扰。一般来说,如果参议院由总统所属政党把控,候选人通过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反之则十分危险。1987年,里根总统打算提名极端保守派人士罗伯特?博克出任大法官,但当时参议院已由占据多数。尽管里根多次声明支持博克,但博克的保守立场还是遭遇各种人权组织、利益团体的抵制,参议院最终以58票对42票否决了对他的提名。

  从历史上看,联邦最高法院作用越突出,或者民主、共和两党意识形态分歧越大,围绕大法官确认的争议也就越激烈。据统计,从1789年至今,参议院曾拒绝或“无限期拖延”过30多位候选人。总统提名成功的机会只占79%。即便提名成功,时间有时也会被拖得旷日持久,比如,对布兰戴斯大法官的确认就花了122天,对第一位黑人大法官瑟古德?马歇尔的确认,则用了69天。

  2009年8月6日,美国参议院对索托马约尔的大法官提名进行表决时,出现了68票对31的投票结果,这说明国会内部的党派鸿沟仍然泾渭分明。没有一个人投索托马约尔的反对票,而40名共和党参议员中,只有9人投了她的赞成票,这种不论候选人资质,只讲政治派系的做法,令公众十分失望。事实上,共和党也知道,由于本党当时在参议院数量占据劣势,不可能阻挠索托马约尔当选。但是,这个时候的集体阻击,起码摆出了一种姿态,也是对奥巴马的警告:“下次你若想提名一个自由派倾向严重的大法官,可要小心了!”

  (摘自法律出版社《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 作者: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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