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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费计算 第一篇:油费报销计算说明1.核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4-05 17:47:42 分类:答疑 浏览:122


  第一篇:油费报销计算说明

  1.核实车辆实际公里数与所报公里数是否一致。2.填写油费报销证明

  ①日期:加油小票的最早一张的日期至小票最晚一张的日期。②加油费金额:所有小票加油金额数之和。

  ③产生公里数:所报表中返回里程数-出发前里程数。

  ④实报金额X:

  产生里程总数

  公用里程总数

  =

  加油费金额

  X

  ⑤扣款金额:加油费金额-实报金额 ⑥油耗计算:L/km 各小票升数之和(时间最近一张小票不加)÷(时间最近一张小票上的公里数-时间最早一张小票上的公里数)÷100

  第二篇:公用车油费报销规定(精选)

  公用车油费报销规定 目的

  规范车辆费用管理,加强费用控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2 费用规定

  2.1 部门公用车费用实报实销,但是必须附详细的单据、行驶记录。2.2 公用车专人专用的费用每月不超过1000元。3 责任

  3.1 车辆使用部门负责相关单据及附件的整理。3.2 行政办公室负责费用单据的整理、汇总、审核。4 费用单据填写规定

  4.1 加油时,加油单据上要注明加油时里程、目的地、加油人签字。4.2 费用按月汇总,填写加油汇总表,汇总表包含项目:加油时间、加油前公里数、单价、加油数量、金额、目的地、经办人、月合计、百公里油耗。

  4.3 费用报销单后需附上行驶记录,行驶记录包含内容:日期、出车时间、回车时间、行驶路径、驾驶人、目的地等。5 其它规定

  5.1 每月初报行政办,行政办根据定位系统核实,出现不实的不报销油费,由责任人承担。

  5.2 车辆行驶记录不全、不实,不按时上报的该单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5.3 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包括伪造单据,伪造行驶记录),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4 上报资料不全的,不报销费用,该单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6 本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集团 2014年6月28日

  第三篇:报销油费发票的规矩改了

  ,报销油费发票的规矩改了,请报销人员按此要求操作!

  2018-03-01税月伴你行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了以后开具油费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注意事项,以下小编总结并进行解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以下就是新规矩,请照此执行:

  1、发票的“单位”栏应该选为“吨”或者“升”,蓝字发票“数量”栏是必填项不得为“0”。

  解读:发票的“单位”栏或“数量”栏严格按照以上描述的要求填写,其中“数量”栏为蓝字发票的要求。对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2、企业无论是取得油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都需要选择正确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解读:2018年3月1日之后,开具油费发票输入的商品名称为“石油制品”,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是具体什么油品,例如“95号汽油”,增值税发票票面上会显示并打印“*石油制品*95号汽油”。这样才算完整正确的油费发票。

  3、成品油批发或加油站等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某一类别油品总量,应该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该类别油品总量。解读:明确了,成品油批发和加油站等经销企业,进了多少成品油,需要如实开具成品油发票,如果开票量超了,就需要跟税务局解释一下多开的部分是怎么回事。

  4.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解读: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需要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5、上述政策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开票日期是2018年3月1日及以后的油费发票,必须按照以上要求开具。小编提示

  1、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这意味着,从3月1日起,再也不能开具如下样式的通用机打发票了。

  注: 这种通用机打发票不是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它不能实现全国通查,只能在各地税务局网站进行真伪和流向查询。

  取而代之的,将是下面这种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当然还有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这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是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的,能通过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进行查询,全国通查。其信息会纳入全国统一的发票电子数据库,形成电子底账的重要数据。

  2、从3月1日起,企业在取得成品油发票时,应取得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否则财务人员不予以报销。

  3、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3月份新购入的成品油也应凭票录入,同时作为后续开具成品油增值税发票的依据。

  一、车辆的加油费怎样入账?

  对于很多单位来说,车辆的加油费不是一笔小开支。对于五花八门的票据,你是怎么管理的?

  1)公司对发票统一管理,购入加油卡

  公司对车辆加油实行统一的管理,每辆车配有加油卡。

  加油卡充值时取得加油站开具的不征税普通发票,入账计入预付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因为对于企业来讲,这个时刻还没有实际发生加油的费用支出(提醒:这种情况加油站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借:预付账款等

  贷:银行存款等 在这里就产生一个问题:加油卡充值时没有实际发生加油业务,企业不能据以记入费用中所得税前扣除,只能作为预付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的入账依据,那企业如何才能合理税前扣除呢? 小编告诉你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加油充值卡发票在凭卡加油后,可以凭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去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我们不仅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还可以结转费用,税前扣除了。账务处理: 借:相关成本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等

  2)企业的业务发生的少,没有统一的管理

  公司的加油票较少,没有统一的管理,凭员工提供的卷式普通发票报销入账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中即可。

  借:管理费用——加油费/汽车费等

  贷:银行存款等 政策依据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二、找会计报销加油票被退回了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清楚这些票据被退回的原因。

  公司如果没有车,怎么可能产生相关的费用,所以这些费用的发票是不能入账的。

  但是如果我们是为公司业务使用自己的车辆,那我们车辆发生的费用的确是可以报销的。如果是这样我们可以和公司签订一份租车协议,这样所租车辆发生的费用就理所应当成为公司的费用了。公司跟个人租车事项办理:

  首先:我们可以携带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租车协议;车辆行驶本原件、复印件;公章等资料到辖区税务说代开发票。其次:签订租车协议。

  最后:发票复印件交给会计备案待查。

  这样,我们使用自己的车辆为公司办事就不用担心无法报销费的情况了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为加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一)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三)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4.成品油经销企业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前,应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下载上述信息。

  二、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

  外购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应凭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所载明的石脑油、燃料油的数量,按规定计算退还消费税,其他发票或凭证不得作为计算退还消费税的凭证。

  三、自税款所属期2018年3月起,纳税人申报成品油消费税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见附件)。享受成品油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同时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公布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纳税人申报的某一类成品油销售数量,应大于或等于开具的该同一类成品油发票所载明的数量;申报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取得的扣除凭证载明数量。申报比对相符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比对不相符的,待解除异常后,方可解锁。

  四、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包括3月10日),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五、外购用于连续生产的成品油,取得2018年2月28日前(包括2月28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扣除规定的,纳税人应于税款所属期2018年4月前申报,计入《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外购入库数量”中,连续生产耗用后,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

  六、本公告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6号发布)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0号)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自2018年4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月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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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篇:车辆费用及油费报销制度

  车辆费用及油费报销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财务监督与控制,规范维护车辆费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四川省政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维护用皮卡车辆费用的管理。

  三、车辆燃油费

  1、经测算,确定维护用皮卡车辆的每百公里综合油耗为12.5升,长安双排座工具车每百公里综合油耗为8升,该标准作为财务部借支加油款及审核燃油费的依据;

  2、公司每月为每辆车配置1000.00元加油备用金,备用金由班组长负责进行管理,车辆进行加油时,由车辆使用人员提出加油申请,班组长审核通过后进行加油;

  3、建立车辆使用台账,由驾驶员按天详细记录行车里程,按每次加油时测算油耗,并按月汇总,由班组长进行审核。电信公司外包管理人员应该不定时抽查,每月28日收集台账备案存档。

  4、由电信公司网络运营分局(组)外包管理员按维护工作内容和行驶里程对车辆用油真实性和加油发票进行审核,并在台账上签字确认,作为车辆燃油费报销依据。

  5、对车辆耗油量有异常的,应分析原因并做相应的处理,作好情况说明记录。

  6、次月费用报销后,由外包公司将费用报账金额转入外包单位班组长账户,由班组长根据外包员工垫支情况进行发放,并建立发放台账。

  四、车辆维修保养费

  1、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实行定点维修。定点维修保养单位由县公司和政通公司共同确定。涉及车辆均在该维修点进行维修,以争取降低维修费用,并实现费用合理、信息公开。

  2、按维护用车辆使用情况和车辆保养相关规定,每行驶5000公里进行一次常规保养(更换机油、空气格、机油格),由外包管理员进行督促。

  3、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或车辆使用人填报《车辆维修申请单》,小修经班组长核准后可进行。如果维修金额超过200元,需经过电信公司外包管理员同意后进行。

  4、维修费用报销:填写《单据审批报销单》,附件包括:《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车辆维修保养明细及维修保养发票。

  五、车辆保险费、年审费及车船使用税采用实报实销的形式。按交费当月进行列支。

  五、车辆安全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每辆车确定1-2名驾驶人员,驾驶人员资质必须经公司审定,人员基本信息由公司复印存档,车辆出车均由电信公司运营分局统一调配,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如发现扣责任人200元/次。

  2.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驾驶证件至政通公司备案,不得无关人员乘坐车辆,一经发现扣责任人200元/次。

  3.政通公司管理人员负责统计每月车辆违章情况,并通报到各维护区域车辆责任人。车辆涉及的违章的处理,由车辆责任人承担,政通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费用。

  4.维护配置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转借,如经查实对车辆责任人处罚5000元/次。

  5.车辆每天收工后—律停放在电信公司院坝内。

  六、日常表格填写、信息汇总要求

  1、车辆驾驶员根据维护工作安排使用车辆,并按天据实填写《行车里程油量日常记录表》。每天早上晨会,电信公司网络运营分局(组)外包管理员进行审核。

  2、每次加油时,结合工作安排核实车辆行驶里程是否合理,并根据车辆油耗和行驶里程确定燃油消耗核实是否合理,并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确认签字。

  3、每月28日,由网络运营分局(组)汇总本月车辆行驶里程和用油情况,并报县分公司领导进行审核,由网络运营分局(组)外包管理员登记车辆燃油使用台账。

  4、每月28日,由外包组长将定点车辆维修、保养定点单位当月车辆维修、运行费用台帐汇总表交网络运营分局外包管理人员。外包管理员需要登记车辆运行使用台账。(应该包含维修、停电、洗车等费用)。

  5、为严格原始档案填写,电信公司领导可不定期检查记录填写情况。在抽查中发现漏项和差错,处罚填表人5元/次。

  七、附件

  《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及行车台账》

  第五篇:报销材料说明[定稿]

  E级车展报销材料说明

  (1)计划申请表;审价表(需各级审批完成)

  (2)发票复印件(广告发票或场地租赁发票,抬头为服务中心名称)(3)场地租赁合同或车展参展合同原件(需大区市场主管签字确认)(4)区域E级车展总结报告(附8张以上各角度活动现场照片,必须彩打)

  (5)客户信息留存表原件(须有姓名、电话、意向车型等要素)(6)生产费用报销单(7)E级车展现场考核评分表

  (8)经大区市场主管签字确认的“区域E级车展兑现折让确认表”(见附件)

  (9)礼品签收表(必须含礼品名称、数量、签收人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

  (10)费用明细表(需大区市场主管签字确认)。

  凡是需要大区市场主管签字的,寄到大区前必须由区域经理先签字确认。


标签:发票成品车辆加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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