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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孽犹可恕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这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3-22 21:29:55 分类:答疑 浏览:69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这是一句俗语,表示上天造成的灾祸,还可回避,自己造成的灾祸,不可逃脱。

  它的原话是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违”是回避的意思,逭”是逃脱的意思。该句子与咎由自取”自取灭亡”罪有应得”自作自受”同义。

  该句出自《尚书·太甲(中)》:

  王拜手稽首曰。予小子不明于德。自厎不类。欲败度。纵败礼。以速戾于厥躬。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译文:

  嗣王拜跪叩头说:我小子不明于德行,自己招致不善。多欲就败坏法度,放纵就败坏礼制,因此给自身召来了罪过。上天造成的灾祸,还可回避;自己造成的灾祸,不可逃脱。以前我违背师保的教训,当初不会责备自己;还望依靠您的匡救的恩德,谋求我的好结局。”

  相关成语释义:

  1、咎由自取,意为灾祸或罪过是自己招来的。指自作自受。

  2、自取灭亡,意思是所作所为把自己引上绝路。

  3、罪有应得,意思是按罪恶或错误的性质,理应得到这样的惩罚。

  4、自作自受,意思是自己做了蠢事或坏事后带来的不良后果,自己承担。

  《尚书》:

  最早书名为《书》,是一部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分为《虞书》、《夏书》、《商书》、《周书》。因是儒家五经之一,又称《书经》。通行的《十三经注疏》本《尚书》,就是《今文尚书》和伪《古文尚书》的合编本。现存版本中真伪参半。

  《尚书》列为重要核心儒家经典之一,历代儒家研习之基本书籍。 尚”即上”,《尚书》就是上古时代的书,它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传统《尚书》(又称《今文尚书》)由伏生传下来。传说是上古文化《三坟五典》遗留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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