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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流发生性行为 拘役或者管制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28 10:34:16 分类:方法 浏览:85


河南封丘运管部门三男子轮流与一女子发生性关系?近日媒体报道该称封丘交通运输局三名职工与开封一女子轮流发生性关系,已被警方带走调查。

涉事单位回应称三人并非公职人员,而是工人,涉事行为是个人行为,警方尚未定论。

如果这事是真的,简直让人瞠目结舌。

不管这三人是不是公职人员,他们行使的都是公职机关的职能。

公职机关里出现这种情况,怎么能说仅仅是个人行为?用人单位难道没有管理职责?

再来说说这个事情的定性,即四人的确发生了性关系,要根据女方意愿和发生性行为的情形来区别定性:

一是女方自愿,则首先并不构成侵犯女性性权利犯罪,即不构成强奸罪。

因为没有强迫违背其性自主意志。

但女方虽即使自愿,如果三人与女子是在同一空间,轮流与其发生性关系。

意味着几人是聚众进行性行为,则涉嫌聚众淫乱罪。

根据《刑法》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由此看出,该罪名要求三人以上聚众进行淫乱行为,并且对于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与者定罪处罚。

对于次要分子或者偶然参与者,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进行治安处罚。

该条规定:参与聚众淫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是女方非自愿,三男子强行性的轮流与其发生关系,很明显这是以暴力胁迫的方式,违背妇女意志发生关系,构成强奸。

并且,是多人强迫,构成轮奸的严重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二人以上轮奸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事实到底如何,有待警方调查公布。

但这一问题肯定不会是空穴来风,如果有违法犯罪,坚决予以严惩。

后续如何,一起等待警方的通报。


标签:发生或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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