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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水明 现年38岁的李水明,33岁就开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3-23 01:37:51 分类:网络 浏览:131


  现年38岁的李水明,33岁就开始当市长,曾被称为“广西最年轻的市长之一”。自1998年担任北流市市长以来,尤其从2002年下半年起,他大肆收受贿赂,仅法院认定的受贿金额就有共计人民币90.1万元、美金1.9万元。此外,还有人民币184.8万多元、港币9.295万元、美金700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2003年12月24日,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宣判,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

  利用土地大肆受贿,是诸多贪官完成“原始积累”惯用的伎俩。李水明将“土地文章”做到了极致。

  要想得到土地必须给他行贿;要得到土地优惠政策也要给他行贿;为了尽快得到他关于某块土地的批复,为了改变某土地的使(主要社会关系怎么填?原则上来说,主要的社会关系成员指的是本人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还包括和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等。)用权,更得给他行贿……从法院的判决书看,李水明受贿金额80%以上与土地有关,而他最后翻船也就翻在了土地上。直接导火索是“花果山”问题。

  北流市政府欠建筑商李春来工程款人民币950多万元,李春来眼见要钱不可能,就想让政府能否用花果山的土地来抵偿所欠债务。心急如焚的李春来找到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泉问计。两人商量,由何泉出面找李水明帮忙。李春来答应,如能落实以地抵债的事情,除送给李水明50万元外,同时还按政府欠其债务总额的10%提成给何泉作“好处费”。

  2002年8月,李水明主持召开市政府办公会议,讨论并决定以花果山9000多平方米的土地抵债。随后,市政府与李春来签订了协议。然而,债务问题解决后,50万元却没了音讯,李水明坐不住了。他打电话追问何泉。他俩约定,由何泉“借”100万元给李水明,到期李水明只还50万元,另外50万元由何泉向李春来要。尽管有些不乐意,但想到事成后有10%的高额好处费,何泉还是向别人借了80万元。2003年1月8日,何泉把80万元交给李水明。李让秘书梁航将这笔钱存入指定账户。何泉则与李水明商定,到期李水明只需还30万元给他。

  “花果山”问题败露后,李水明急忙写了一张80万元的“借条”给何泉,但为时已晚,且正是由于此事使李水明更多敛财丑行暴露出来。

  2002年11月下旬,北流市铜州房地产公司的李向东向李水明提出,希望市长关照和支持公司开展业务,并将事先准备好的2万元送给李水明。随后,铜州房地产公司瞄准了北流市高特公司的一块准备拍卖的土地。为了如愿得到这块地的使用权,李向东于2002年12月中旬和2003年2月中旬,先后两次利用李水明在南宁出差的机会,将20万元送给李水明。得到贿赂后,李水明很快主持会议,决定把高特公司这块地推出拍卖。

  不仅如此,从2002年4月以来,李水明还利用给他人征地优惠政策,变更土地使用权等手段,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万元、美金1.9万元。

  买卖官,收红包,开公司,无所不作

  利用大权在握随意提拔干部,成为李水明敛财的又一“法宝”。

  在北流市政府任职多年的陈某一直没有得到提拔。2003年春节后,陈某将1万元送给李水明,但后来人员调整还是没有他的份。陈某不死心,同年6月,再次送给李水明3万元。李水明遂向组织部门“推荐”陈某担任北流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就连任命一小学校长也要给其送礼。2000年7月,李某拟被提拔为北流市永丰小学校长。公示期间,为得到李水明的关照,李某送给李水明5000元。

  想从乡下到城里,想从县里到市里,只要送钱,找李水明也准能办成。在北流市山围镇工作的陈某,为了能从乡下到县城工作,先后两次送给李水明共9000元,后陈某被任命为北流市农机局副局长。北流市个体老板赖某为了把爱人从玉林市陆川县调回北流市工作,2003年7月18日,赖某托北流市编委办主任谭某将1万元和其爱人的调动报告一并送给李水明。李水明即在调动报告上签上意见,叫谭某拿去办理。

  更为可恶的是,李水明连学生的勤工俭学款也不放过。北流市永丰初中校长邱某为了弥补学校财力不足,打报告给李水明,希望给予支持。得到李水明允诺,北流市财政局先后共拨了17万元给永丰初中。为了“感恩”,邱某两次从学校勤工俭学款中共拿出1万元送给李水明。

  除近似公开受贿外,李水明还利用收取红包等打擦边球方式敛财:从1998年至2003年,李水明就收受红包共计人民币72.7万元,港币11.7万元,美金2000元。同时,李水明还与人合伙成立了“广西北流市万基置业有限公司”,他将平时受贿所得部分存入公司账户。

  李水明案的昭示

  李水明在法庭上忏悔说:“我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我愿认罪服法。”

  李水明案给人的教训是十分惨痛的。1983年9月,18岁的李水明考上清华大学。读了两年书后,因某种原因而休学。1985年12月,他写了一封言辞感人的信到广西大学,后被吸收为广西大学新闻专业本科生。大学毕业后,凭着自己的聪明、智慧,他从玉林柴油机总厂一名技术员一直升到北流市市长。

  李水明的老母亲多次给他打“预防针”。他每次回家看望母亲时,只要给母亲的钱超过2000元,母亲就心怀不安,告诫他“不要学李乘龙那样的贪官”,可惜他早已钱迷心窍。(新华社王勉)

  引以为戒 警钟长鸣 南宁通报李水明违法违纪案

  都市报讯原北流市市长李水明一案牵出了43只“坏瓜”。昨日南宁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在李水明严重违法违纪案件通报会上,郑重要求全市党员干部从李水明案件中吸取教训,带头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昨日下午的案件通报会由南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林国强主持,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谢寿堂宣读自治区纪委关于李水明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决定。

  从自治区纪委查明的李水明犯案情况中可看出,此案最大的特点是涉案数额大,涉案人数也相当多,同案查处的党员干部4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的28人,给予政纪处分的23人,党政纪双重处分的21人。这些人中还不包含私营企业主。此案涉案范围广,案件既涉及到党政机关,又涉及到企事业单位,既有领导干部,也有一般干部;既有党员干部,又有私营企业主。犯案时间长,从1998年至2003年8月,李水明在任犯案的时间历时5年之久。犯案手段比较单一,主要是受贿和收受“红包”。

  谢寿堂在案件通报后郑重指出,李水明从一名年轻的领导干部蜕变为一名在政治上投机钻营,在经济上贪婪无度的腐败分子,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南宁市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鉴,注意做到四点: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做到令行禁止,管住自己的手和脚,不该领的东西不领,不该要的礼物不要,不该收的钱财不收,不该吃的饭不吃,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敢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实际,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过一个廉洁祥和的元旦、春节。(八桂都市报黎焱)

  来源:桂龙综合稿

  责编: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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