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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张志超案 原标题:张志超无罪释放律师法院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3-22 22:34:26 分类:科学 浏览:121


  原标题:张志超无罪释放 律师:法院未认定刑讯逼供 将申请国赔

  今日(13日),张志超被无罪释放。

  时间回转到2005年2月,山东临沭二中一废弃厕所发现女尸,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被指控为凶手。2006年3月,临沂中院一审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同年级的王广超被控犯包庇罪,获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2011年,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从此,马玉萍为儿子开启了漫漫申诉之路。

  今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入狱13年后,31岁的张志超再度拥抱自由。

  张志超的代理律师王殿学向《当事人》透露,法院没有认定张志超遭到刑讯逼供,但是认定了讯问的合法性有问题,眼下最需要让张志超重新回归正常生活,后期会向临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

  狱中的张志超

  以下是《当事人》与他的对话:

  “申诉是涉及到多方面的工程,时间上比较漫长”

  当事人:为什么张志超在沉默6年之后才喊冤?

  王殿学:当时张志超是未成年人,在公安遭到过刑讯逼供,他觉得翻供也没有用。因为他以前翻供过又遭到刑讯逼供,所以他不太敢说。后来他在监狱中看了些法律方面的书籍,慢慢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他才鼓起勇气跟母亲说不是他干的。

  当事人:张母为了案子“四处奔走”,2017年最高法决定再审,此后又经历过多次的延期。为何申诉之路这么漫长?

  王殿学:所有案件申诉时间都很长,因为申诉是比较麻烦的一件事,需要对证据重新审查。而且一旦翻案,那么之前的办案人员和办案方法可能都会受到很多质疑,这是一个涉及到很多方面的“系统工程”。

  当年的证据不足,张志超是否能够绝对的无罪,司法机关还是会做一些复核,所以时间上会比较漫长。

  当事人:你如何跟法院还有检方交涉沟通,有哪些细节可以透露?

  王殿学:我们之间的沟通还是比较顺畅。因为此前判决书上最核心的两个时间是不对的,第一,没有作案时间;第二也没有证据证明高某的死亡时间。这两点是案件能够申诉成功的最关键的地方。

  13年后再审宣判无罪 张志超:现在才30岁 出来想学个技能(来源:~)

  原标题:张志超无罪释放 律师:法院未认定刑讯逼供 将申请国赔

  今日(13日),张志超被无罪释放。

  时间回转到2005年2月,山东临沭二中一废弃厕所发现女尸,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被指控为凶手。2006年3月,临沂中院一审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同年级的王广超被控犯包庇罪,获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2011年,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从此,马玉萍为儿子开启了漫漫申诉之路。

  今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入狱13年后,31岁的张志超再度拥抱自由。

  张志超的代理律师王殿学向《当事人》透露,法院没有认定张志超遭到刑讯逼供,但是认定了讯问的合法性有问题,眼下最需要让张志超重新回归正常生活,后期会向临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

  “法院认定讯问合法性有问题,未认定是刑讯逼供”

  当事人:张志超称遭到刑讯逼供,法院是否认定存在刑讯逼供?

  王殿学:法院没有认定,但是法院认定了讯问的合法性有问题。比如警方不停的在刑警大队跟看守之间交换讯问场所,而且当年张志超作为未成年人,在讯问的时候监护人没有在现场。法院认定合法性是有一定的问题,只是没有认定是刑讯逼供。

  当事人:关于讯问合法性的问题后期会有追责吗?

  王殿学:我们目前没有太考虑这些事情。

  当事人:为什么目前不考虑追责的事情?

  王殿学:张志超毕竟刚出狱,需要解决一下眼下、本身的问题,等安顿好之后再考虑别的问题。

  当事人:眼下需要解决那些问题?出狱后的张志超有什么打算?

  王殿学:让他好好生活回归正常,再回老家给亲人们见个面,给过世的父亲上个坟。

  目前还不好说他有什么太细的打算,先让他回归生活,再学习一下谋生的技能。

  当事人:张志超会申请国家赔偿吗?金额如何计算?

  王殿学:因为张志超刚出狱,我们还没有详细的说国家赔偿事情。后期会向临沂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金额通过人身自由权、精神损害以及其他的损失来计算。

  当事人:如今张志超冤案被平反,接下来还有什么进展吗?

  王殿学:我们会督促山东公安机关找到真凶。因为案件发生在校园这样一个封闭的场所,常人不能随便进出,那么作案空间应该就是在校园里面。

  因为当时有些材料不在案卷里面,如果经过详细核对之前的一些材料,我们认为通过一些线索有可能找到真凶。

  事件时间线

  2005年1月10日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突然失踪

  2005年2月11日 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老师报案称,在一个停用厕所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

  2005年2月12日 凌晨1点,张志超被传唤到临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受讯问

  2005年2月26日 张志超被正式逮捕

  2006年3月6日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1年 张志超在与母亲马玉萍的一次会见中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遭到刑讯逼供。从此,马玉萍开始为儿子四处申诉。

  2012年3月19日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2012年11月12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

  2014年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不予提起抗诉。

  2015年10月 山东省检察院开始复查该案

  2016年4月15日 山东省检察院告知马玉萍,因案情重大复杂,复查延期3个月。7月中旬,复查再次延期

  2016年~2017年间 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16年4月25日、2016年12月13日和2017年5月2日通过远程接访系统进行了3次视频接访,在了解了张志超的案情后,最高法正式立案审查

  2017年11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张志超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18年~2019年间2018年2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随后分别在2018年5月、2018年8月、2018年11月、2019年2月、2019年5月、2019年8月,连续六次对该案延长审限

  2019年12月5日 “张志超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出庭的检察员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2020年1月13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张志超无罪释放。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认定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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