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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院禁止自带饮料 电影院不让自带饮品是侵权,属于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3-28 09:25:12 分类:指南 浏览:134


  电影院不让自带饮品是侵权,属于侵犯消费者的自助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梳理媒体报道就会发现,影院禁止观众自带饮料的现象以前就出现过,甚至有的因此闹上了法庭。而最终的结果是以影院撤销禁止食用非影城出售的饮料而告终。影院之所以作出禁止观众自带饮料的规定,出于消费者安全考量恐怕只是挡箭牌,让消费者在自家地盘上乖乖消费才是真实目的。从法律上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影院禁止消费者自带饮料,显然于法无据,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无视与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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