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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押 典押释义:用物品抵押向人借金钱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3-27 22:35:35 分类:解惑 浏览:132


  典押释义:用物品抵押向人借金钱。贴典,汉语词汇,意思是典质;典押。《旧唐书·宪宗纪下》:“应赐王公、公主、百官等庄宅、碾磑、店铺、车坊、园林等,一任贴典货卖,其所缘税役,便令府县收管。”

  典押业是中国传统的以物品抵押提供贷款的行业。香港的典押业主要以珠宝、古玩、名贵物品为主,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兴盛一时。典押业亦称“当押业”,常有“九出十三归”之说。如果典当的物品估值为100元,当铺只付90元,扣下10元作为即时生效的利息。10个月后当赎回典押品时,赎买者须支付130元的赎金。

  典押、买卖土地时双方订立的法律文据。其中载明土地数量、坐落地点、四至边界、价钱以及典、买条件等,由当事人双方和见证人签字盖章。是转让土地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地契由卖方书立,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坐落、四至,地价,出让条件,当事人双方、亲属、四邻、中人及官牙等签字盖章。未向官府纳税前的地契称为“白契”,经官府验契并纳税后称为“红契”。只有“红契”具有法律效力。地契由买方保存,作为土地所有权凭证,可以凭它作抵押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国家土地征用条例公布前(1953年11月前)土地允许买卖,在买卖土地时仍需书写地契。


标签:土地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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