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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做了什么 孙小果是一个最大恶极、十恶不赦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3-27 22:26:52 分类:妙招 浏览:88


  孙小果是一个最大恶极、十恶不赦的罪犯,他在自己母亲的包庇下,做了非常多令人无法忍受的坏事,今天就和小编去具体看看孙小果做了什么事吧。

  孙小果做了什么事

  1994年10月16日,孙小果还是一个武警学校的学生,他在4名社会无业青年的协助下,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行驶至郊区后对其进行轮奸。1997年4月,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8号房中,强奸了一名16岁少女,之后又在906号房强奸了张某,6月5号,孙小果在906号房再次强奸女学生波某。

  1997年6月17日晚上,孙小果在兴绍饭店301号房意图强奸幼女张某,张某不从,孙小果便指示随行的人对其进行毒打,然后让她强行留在房内不准回家。7月份,孙小果本应该在监狱里服刑,结果警方打电话给他的母亲,母亲却说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也就是说,孙小果做尽坏事之后,一天牢都没坐。

  恶性种种的孙小果

  1997年10月7日晚上,孙小果为了让17岁少女张某说出其表妹和男友的下路,指使其他6名被告人将张某和她的女性朋友杨某带到夜总会包房内。孙小果等人当即对张某等人进行殴打和侮辱,还轮番对她们拳打脚踢,之后,孙小果叫别人买来竹筷和牙签,刺伤张某的乳房,还用烟头烫张某的手臂,甚至逼迫她用牙齿咬住大理石,然后猛击张某的头部。

  孙小果被判处死刑

  2019年12月20日,孙小果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在此之前,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7年;犯寻衅滋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在孙小果罪恶的背后,离不开他母亲一而再、再而三的包庇,所以才导致他能行恶多年。


标签:强奸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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