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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真真 开始从事芯片走私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30 14:08:57 分类:方法 浏览:132


赖昌星是福建晋江人,出生于1958年,在八个兄弟姐妹当中,他排行第七。

由于家里穷,直到十岁赖昌星才开始读小学,三年后被迫辍学,在家里帮父母干农活。

后来他说服父母,拿出家中的积蓄,与别人合伙开了一家汽车配件厂。

由于当时做生意的人还不是很多,再加上赖昌星头脑灵活,因此他赚了一笔钱。

几年后赖昌星来到石狮发展,在这里他开过饭馆,办过服装厂,还做过投机生意,赚了不少钱。

1991年,赖昌星通过关系来到香港,成立了香港远华公司,开始从事芯片走私

三年后,赖昌星以港商的身份回到厦门,成立了厦门远华集团,开始大规模走私成品油、香烟和汽车。

短短数年间,赖昌星走私集团走私的货物总价值就超过了530亿元人民币,偷逃税款300亿。

1999年赖昌星案发,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他先是逃到了香港,几天后又带着家人乘坐班机跑到了加拿大

逃到加拿大之后,赖昌星豪掷800万人民币在温哥华购买了一套豪宅,继续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

但好景不长,一年后赖昌星和妻子曾明娜双双被加拿大警方以“非法移民”为由拘捕。

坐了三个月的牢之后,赖昌星花费重金打通关系,获准保释,但行动受限,不能轻易离家外出。

之后赖昌星多次向加方提出难民申请,均遭到拒绝。

2006年加拿大移民部门决定遣返赖昌星,在机场,他以头碰柱,鲜血直流,声称回国后会受到“不公正审判”。

他重金聘请的律师以此为由,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延缓遣返,并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

之后赖昌星就和加拿大司法部门打起了“官司”,利用漫长的诉讼等待期“赖”在了加拿大。

赖昌星的妻子曾明娜本来就对异国他乡的生活不习惯,再加上行动受限,因此心情很差,多次和赖昌星争吵,后来二人还离了婚。

2009年5月,曾明娜带着女儿赖真真回国。

回国后的曾明娜受到了宽大处理。

赖昌星得知后,内心也产生了动摇。

不久后他通过中间人向国内有关部门表示自己可以“回国自首”,但前提是要满足自己的两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希望专案组能够“换些人”;第二个条件是要求保释庄如顺和杨前线。

赖昌星案发前,庄如顺是福建省公安厅的副厅长,杨前线是厦门海关的关长,这两个人都是赖昌星走私活动的重要“保护伞”。

而且在专案组对赖昌星进行抓捕的时候,庄如顺和杨前线分别向他通风报信,致使赖昌星成功出逃。

由于罪行严重,二人被捕后均被判处死缓。

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获得保释呢?赖昌星提出这样的条件,表明他根本就没有“回国自首”的诚意,自然也遭到了我们的拒绝。

两年后赖昌星被遣送回国,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他的余生,恐怕都要在铁窗中度过了。


标签:加拿大回国走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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