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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协议 达成协议篇1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0-31 16:52:24 分类:妙招 浏览:134


  达成协议篇1

  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然而在坡乡某村却有一对结婚10多年的夫妻,因偿还结婚欠下的债务,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发生外遇,不顾亲属强烈反对,竟与妻子协议离婚了。 某村的李

  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然而在坡乡某村却有一对结婚10多年的夫妻,因偿还结婚欠下的债务,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发生外遇,不顾亲属强烈反对,竟与妻子协议离婚了。

  某村的李建由于身材相貌等原因,年近30才娶上媳妇。虽然有家传的木工手艺,但早些年,李建的父亲生病,拉下的账还没还清,结婚时修房、巨额彩礼的欠款又在不断啃噬着这个贫困的家庭。为了尽快还清6万多元的欠款,夫妻俩一合计,不能在家里死守着这一亩二分地。于是,婚后1个月,两个人就外出打工去了。

  头两年,夫妻俩在同一个城市打工,除去租赁房屋、吃饭等各项花销,没挣了几个钱。在6万元的欠款中,有着2万多元的贷款。看着这笔贷款连本加息一天天增长,夫妻俩愁眉哭脸。第三年春节,夫妻俩商定,兵分两路,王霞南下深圳,李建北上东北各自为营打工挣钱。由于一南一北相隔甚远,10多年来,夫妻俩聚少离多,使本来就不牢固的婚姻在无休止的“赚钱———还账”的跋涉中,如履薄冰。打工期间,感情生活匮乏的李建竟与当地一个30多岁的离婚女人产生了感情,继而发展到了非你不嫁,非她不娶的地步。而一切都蒙在鼓里的王霞,只知拼命打工挣钱还债,对丈夫的所做所为一概不知。

  眼瞧着多年的债务即将还清,王霞还一度庆幸,憧憬未来的美好生活,但她万万想不到,两人从各自的打工地赶回家过年时,李建竟以感情不和提出离婚,并以儿子的抚养权相要挟,强迫王霞答应离婚。王霞权衡再三,同意离婚。离婚后,王霞回到娘家,终日以泪洗面,她想不通,自己辛苦14年换回的竟是丈夫的遗弃。娘家人虽然埋怨她只顾挣钱,管不住自己的丈夫,但还是一次次劝其往开里想,然而这样的劝说不仅不奏效,反而像复印机一般,一遍遍地复制着她的伤痛。在深圳打工期间没日没夜地工作,加上长期负债的思想压力,王霞早就患上了精神衰弱,这次李建的突然背叛,更让她深受刺激,病情加重,精神彻底崩溃。后经医生诊断,王霞的精神衰弱已演变成精神分裂症。她整天又哭又笑,痴痴傻傻,娘家人不得不把她送进了一精神病院进行治疗。望着精神病院里女儿可怜的样子,王霞的母亲后悔地说:“都是索要结婚彩礼惹的祸,如果当初女儿出嫁,不向男方要那些彩礼,女儿也不会为还债务十几年与女婿两地分居,也就不会落得今天的结局……。”

  达成协议篇2

  【律师解答】

  律师告诉他,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属于民事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民事行为具备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三个要件,即依法成立生效,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五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民事合同时如果意思表示不真实,在一年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由此可见,如当事人协议离婚后,一方以订立协议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可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但是,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提出请求的当事人此时应负举证责任,必须拿出充分证据证明离婚分割财产时因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使自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协议,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否则,其诉讼请求只会被法院依法驳回。

  【案例】

  周先生与前妻因感情不和,今年初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属于夫妻共有的房屋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男方除个人生活用品外,其余财产一律不要。但离婚后不久,周先生开始感受到居无定所带来的不便,他对离婚时做出的放弃财产的决定十分后悔。于是,咨询律师,“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还能改变吗?子女扶养关系变更或者增减子女扶养费、经济帮助金额可以吗?”

  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扶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扶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盖。 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回体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消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达成协议篇3

  22日上午,各成员国展开了一系列双边磋商。

  拯救欧宪、拯救欧盟已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就在峰会前一天,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欧洲晴雨表”舆论调查机构的最新调查结果。统计显示,66%的受访者支持欧盟宪法的设想;在所有成员国内,支持欧宪的人数均超过反对者。特别是在两年前于全民公投中否决欧宪条约的法国与荷兰,支持者分别达到68%与55%。尽管波兰被其他成员国视为“麻烦制造者”,然而对欧盟前途最具信心的恰恰是波兰人:69%的波兰人支持欧宪条约。这一趋势反映了欧盟民众在经过长达两年的反思后,对欧盟的未来发展已经形成了共识。

  欧宪条约于2004年6月的欧盟首脑会议获得通过,原打算从2006年11月开始生效。由于法国、荷兰在2005年的公投中相继予以否决,欧宪条约被迫搁浅。事实证明,欧盟现行决策机制并不能适应拥有27个成员国的大欧盟的运转,且影响了欧盟的效率。去年底,波兰一票否决了欧盟与俄罗斯签署新的《伙伴合作关系协议》谈判的动议。这一现实向欧盟敲响了警钟:如此发展下去,欧盟“对外一个声音说话”无异于一句空话。为此,欧盟内部有人大声疾呼:世界在飞速发展,新兴国家在奋起直追,欧盟不能再停滞不前,必须尽快走出危机,走出麻木。

  欧宪要拯救,而拯救欧盟才是目的。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欧盟也同样面临着全球变暖、能源危机、核不扩散等挑战。这些挑战迫使欧盟国家必须团结起来,联合图强。

  23日,经过紧张激烈的谈判,参加欧盟峰会的27国首脑终于就替代《欧盟宪法条约》的新条约草案达成协议,从此欧盟走出了长达两年的制宪危机。

  欧盟轮值主席国德国总理默克尔在当天凌晨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称,参加本届峰会的欧盟所有成员国已就新条约草案达成协议,敲定新条约具体内容的新一轮政府间会议将在今年召开。在经过所有成员国批准后,新条约争取在2009年6月前付诸实施。根据各方最终达成的一致意见,《欧盟宪法条约》的名称不再沿用,新条约内容里也不会出现“宪法”字样。

  在此次峰会上最为引人注目的改革欧盟理事会表决机制问题上,各方最后同意,将从2014年开始实施“双重多数表决”制,并预设了从2014年至2017年为期3年的过渡期。届时,欧盟理事会如能获得55%的成员国支持、且支持国人口达到65%的欧盟人口便可通过一项决策。英国在诸如基本权利宪章等领域获得了“例外”权。

  为了避免使欧盟成为“超国家机构”,新条约将不会规定欧盟盟旗、盟歌等内容。新条约还将把欧盟最高权力机构――欧洲理事会由目前的成员国首脑会议机制转变为固定机构,并设立常任主席一职。新条约将设立一个名为“欧盟高级代表”的新职位,以统管欧盟外交和安全事务。此外,新条约还将取消现行的轮值主席国制,并赋予成员国议会在欧盟决策过程中享有更大发言权。

  新条约草案是以法国等提出的“简版欧宪”作为基础的,对此卢森堡首相容克认为,“《欧盟宪法条约》倒还比较容易理解,而‘简版欧宪’其实相当繁复”。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表示,制定新条约意味着欧盟“正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默克尔表示,“有人肯定会提出一些批评,但对我们而言,重要的是我们走出了停滞,结束了思考期,开始前进。”她说,如果条约案文起草顺利,各成员国还需依据国内程序予以批准,但是否需要全民公决将由各国自主决定。

  达成协议篇4

  【关键词】TPP 经济格局 影响与展望

  一、TPP简介

  最早由APEC成员国中的新西兰、新加坡、智利、文莱四国发起的多边自由贸易协定――“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原本无人问津,随着2009年美国宣布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简称TPP)谈判,开始受到各界关注。TPP的最终目标是要建成亚太地区市场准入水平更高、竞争政策范围更广、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大、劳工和环境标准更严、争端解决约束力更强的高标准自由区。耗时多年的TPP基本协议初步达成。

  TPP只是美国应对东亚合作、获得非传统经济利益的工具。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经济小国或许能够从TPP中获益,但是对大国而言,TPP的经济价值甚微。TPP造成的贸易转移会使中国每年损失大约1000亿美元的出口,越南将是TPP达成的最大赢家,与中国、孟加拉国、印度等国家相比,越南将可以以更加优惠的条件向美国市场出口纺织品。

  二、美国推动TPP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层面

  TPP将给美国带来出口的大幅增长。美国的出口行业是美国加入TPP谈判的最大的受益者,比如农业领域以及那些依赖于知识产权的行业。美国农产品要出口到日本等国家仍面临很多障碍;另外有赖于知识产权行业的诸如制药、电影、媒体等行业都会得到适当的益处。TPP生效意味着美国会降低纺织业、制衣业和鞋业等关税,这些行业都将面临更激烈的挑战,也意味着一定的损失。一些学者对美国加入TPP,以及日本进一步加入TPP后的福利效应分析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虽然这些研究基于静态模型,且对TPP成员扩大情况、TPP情景假设等方而的考虑还稍显不足,但是其基本结论却明确显示,美国加入TPP,所拉动的GDP增幅并不明显。

  (二)政治层面

  美国总统提出了转向亚洲或是亚洲再平衡,这是美国加强与亚洲经济关系的第一步。TPP包括了劳动者和环境保护,国有企业优惠限制等迄今为止贸易协定从未涉及的领域。事实上,与其说参与TPP是美国的短期经济行为,不如说是其战略性选择。一方面,TPP有助于提高美国企业参与亚太地区的商业机会与竞争能力。有研究表明,排除美国的亚洲经济一体化将导致美国福利受损,而TPP将会使美国的企业得到亚洲市场的准入机会。另一方面,美国通过TPP来达到平衡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助于维持美国的长期经济影响力。通过维持与韩国、日本等国家的经济联系甚至政治安全联系,达到排除中国竞争,确保美国主导亚太格局不受挑战。

  三、TPP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分析

  (一)经济层面

  中国是一个外向型经济体,具有较高贸易依存度。中国经济长期以来的发展与增长是对外贸易发挥重要作用。TPP对中国出口的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口贸易国的限制,二是出口条款规定的制约。TPP各成员国产业本身有内部互补性及贸易转移效应,TPP是南北合作型的区域贸易组织,区域内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及出口产品各不相同。TPP中的新兴经济体同我国的产业结构及要素分配趋同,市场和结构上存在强烈同构性竞争。此外,TPP中高标准的过境审查程序对我国的出口贸易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政治层面

  TPP的达成,“去中国化”导致中国被孤立,很可能意味着以“10+X”为主体的亚洲区域经济合作进程陷入停滞。与此同时,TPP战略的实施也削弱了中国对东亚区域的战略影响力。近年来,东亚地区经济发展和经济合作关系十分紧密,东亚经济一体化有了一个初步的尝试。随着东盟和亚太经合组织的成立,亚太地区的联系日益密切,亚太经济一体化程度越来越高。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中国发展壮大成为亚太地区的第二大经济体,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也不断扩大,相比之下,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越来越力不从心,因而借助TPP将中国排除,使中国在东亚地区被边缘化。

  四、小结

  TPP不是一个排他的、封闭的国际贸易体系,并不是参加了TPP后,其成员国就要与其他非成员国断绝一切贸易往来。许多TPP成员国也是其他贸易协定的成员,也存在各种多边(贸易联盟)或双边协议。中国要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密切关注TPP的发展势头,及时调整方针政策并作出反应。更重要的是,应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更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改善市场环境,尽可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国际环境。同时,也应该探索TPP以外的各种可能的有利于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途径。

  参考文献:

  [1]全毅.TPP对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影响:中关对话语权的争

  夺日[J].亚太经济,2012(5):12-18.

  [2]乔其明,窦尔翔,李东阳.TPP谈判及其对中美贸易的影响

  与战略[J],2014(09):11-13.

  [3]杨立强,鲁淑.TPP与中日韩FTA经济影响的GTAP模拟分

  析[J].东北亚论坛,2013(4):39-47.

  [4]王晶.TPP达成对我国制造业国际化的潜在影响及对策

  [J].现代管理科学,2016(7):85-86.

  [5]罗凯天.TPP 劳工条款及其对中国的影响与应对研究[J].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5(6):81-84.

  达成协议篇5

  三方表示将继续努力实施G20杭州峰会成果,强调《G20全球贸易增长战略》和《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的重要性以及G20贸易投资工作组对进一步加强G20贸易投资合作的重要作用。

  三方重申将加快中日韩自贸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增强三国自贸区的独特价值,并在RCEP谈判有关领域取得高质量、具有商业意义的成果,共同努力达成现代、全面、高水平、互惠互利的自贸协定。

  中国外长王毅:适时启动亚太自贸区谈判

  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10月5日,在南美洲国家秘鲁进行正式访问的中国外长王毅表示,面对当前的“逆全球化”思潮和保护主义抬头,今年APEC会议有必要向国际社会发出明确和坚定的信号,那就是共同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制,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

  王毅表示,目前亚太自贸区集体战略研究已“基本成型”,有望向本次利马会议提交,希望得到会议认可,并在此基础上共同商定下一步行动。

  美欧今年TTIP谈判曲未终人已散

  美东时间10月7日,美欧双方在纽约结束了第15轮《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谈判。由于谈判仅在技术层面取得有限进展,双方最终放弃了在2016年完成TTIP谈判的设想。

  但这当然不意味着美国放弃达成TTIP的努力。美国首席谈判代表达恩?马拉尼表示,美方将继续充分参与TTIP谈判,并一如既往地致力于取得谈判成功。不过他没有给出下一轮谈判的具体时间,仅表示美欧双方将在2017年1月初之前继续谈判,直至奥巴马政府任期结束。

  中国与海合会举行第八轮自贸区谈判

  10月25日-27日,中国―海合会自贸区第八轮谈判在北京举行。在为期三天的谈判中,双方就服务贸易、投资、电子商务以及货物贸易遗留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磋商。

  阿联酋经济部副部长阿卜杜拉?艾哈迈德?阿勒萨利赫称,正在进行的中国―海合会自贸区谈判虽然面临一些挑战,但这并不构成障碍,协议一旦达成将会给有关各方带来巨大的益处。

  中国与格鲁吉亚实质性结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10月5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格鲁吉亚第一副总理兼经济与可持续发展部部长库姆西什维利,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实质性结束中国-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谅解备忘录》。

  中格自贸协定谈判于2015年12月启动,共经过三轮正式谈判和三次非正式磋商,是我国在欧亚地区开展的第一个自贸协定谈判。

  中国将与乌拉圭启动自贸协定谈判

  据国际商报报道,外交部拉美司司长祝青桥10月18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与乌拉圭总统巴斯克斯会谈后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将与乌拉圭启动自贸协定谈判进程。

  达成协议篇6

  夫妻在离婚时会作出一些约定,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有些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这类约定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当对方违反这类约定时,也无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广州离婚手续

  无效约定之一 、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无效约定之二、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无效约定之三、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既违反法律规定,也无实际意义。

  无效约定之四、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为对子女的赠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不动产大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无效约定之五、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该义务有时间限定,即在子女18周岁以前,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子女18周岁以后,若子女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出现,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达成协议篇7

  软式谈判法,就是谈判者过分强调维系关系的重要性,甚至在牺牲自己最大利益的前提下一定要达成协议,甚至屈从于对方的压力。也就是谈判者对人对问题都采取极温和的态度。硬式谈判法,就是谈判者往往在遇到谈判利益冲突不容易调和时,特别是谈判对手在态度非常强硬时,有时会突然情不自禁地采取另一些极端的谈判方法,视对方为对手,盲目地坚持自己的谈判立场,决不向对方作出让步,直至取得谈判的胜利。有时甚至在对方让步情况下,仍然采取咄咄逼人的态度,不顾对方的利益,想给对方打得片甲不留。(两种极端的谈判法见以下对比表)

  软式谈判法

  谈判者视对方为朋友

  目标是达成协议

  作出让步来维系关系

  对人和问题都态度温和

  完全相信对方

  容易变换立场

  向对方发出要约

  向对方亮底牌

  为达成协议宁愿亏损

  追求对方所能接受的单一结果

  强调达成协议

  避免意愿的较量

  屈服于对方的压力

  硬式谈判法

  谈判者将对方视为对手

  目标是取得胜利

  对方让步是建立关系的前提条件

  对人和问题都态度强硬

  决不相信对方

  坚持立场

  向对方发出威胁

  故意声东击西

  在价格上要求单方面合适

  追求自己所能接受的单一结果

  强调自己的立场

  试图进行意愿的较量

  向对方施加压力

  以上两种谈判的态度都是谈判走极端的情况,虽然在商务谈判中完全走极端的例子并不是十分常见,但是在谈判中有时或多或少采取的走极端的态度会使谈判陷入不能自拔的境地,或即使谈判成功,但在双方以后的合作中问题和冲突会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无论是软式谈判法,还是硬式谈判法,其谈判的结局不外乎就是三个:

  第一种结果,一硬一软的谈判结局将导致一得一失,也就是谈判的结果并不能达成一个明智的协议,即双赢的结果;第二种结果,两者都软的谈判结局将可能导致双方都是输家,因为双方在谈判中都不顾实际利益的需要而向对方做让步,结果双方可能都没有将自己的利益扩大;而第三种结果,两者如果都采取硬式谈判法,其结局是不言而喻的,即根本就不会达成协议,双方也就谈不上取得任何利益了。

  达成协议篇8

  在巴厘岛会议之前,驻扎在日内瓦成员(国)常驻WTO代表的任务,是为部长们到时宣布会议成果准备好成形的协议文本,而不是让他们再谈判。这项准备工作在11月26日截止。但结果显示,常驻代表们的任务没有完成。WTO总干事罗伯托?阿泽维多证实,近期在日内瓦举行的密集贸易谈判虽然已在困难重重的诸多领域取得进展,但未能达成最终的全球贸易协议。谈判已经非常接近于达成协议,但最终仍未能成功。

  有报道称,协议文本的进展障碍主要存在于贸易便利化部分。在巴厘一揽子协议的三支柱中,贸易便利化是最主要的一部分。据了解,贸易便利化协议文本共30多页,未达共识的表述有60多处。

  与贸易便利化相同,农业是巴厘一揽子协议的另一支柱,包括粮食安全、关税配额管理和出口竞争等子议题。据悉,农业问题的协议文本已经基本完成了。一些成员此时提出更多的农业问题的要求,已几无可能再行谈判。

  巴厘一揽子协议第三个支柱是与发展相关的议题。其中包括就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建立监督机制,以及针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四项贸易支持措施。此项文本已基本完成。

  对于谈判结果,阿泽维多表示,“这不是时间不足的问题。就算我们还有几周时间,仍然无法达成协议。如果想在协议上获得突破,就需要各国政治参与和政治意愿。”

  仅仅在三个月前,这位来自巴西的能讲一口漂亮英语且充满活力的新任总干事还对达成协议信心满满:“尽管从现在到巴厘岛会议召开之间的时间很短,但我相信(成员们)能够达成一个协议,我会尽我所能助其达成。”

  言犹在耳,但巴厘岛会议前的贸易谈判的结果却让阿泽维多不得不接受“冷酷”的现实。阿泽维多具有丰富国际多边贸易经验,长期从事国际贸易和经济事务,特别是熟悉多边贸易争端机制。在全球经济低迷、全球贸易下滑的大背景下,人们期待阿泽维多能够担当重任,带领世贸组织走出多哈谈判僵局,推动建立全球多边贸易体系。

  而阿泽维多也以此为使命,今年9月就任总干事后,有着强烈世贸“情结”的阿泽维多就开始着手推动世贸组织框架内的多边贸易谈判,力图就多哈谈判的主要议题达成初步协议,并借巴厘岛部长级会议的契机,打破多哈谈判的僵局。为此,他频繁地穿梭于世界各地,与各国官员频繁会谈。在此次巴厘岛会议前的日内瓦的谈判中,阿泽维多先后多次向谈判代表施压,要求他们尽快达成协议文本,但仍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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