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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武 《文学评论》2015年第2期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9-27 01:42:19 分类:解惑 浏览:134


  《文学评论》2015年第2期刊载了李会玲女士《〈诗经?生民〉“履帝武敏歆”释义辨正――兼及历代阐释的学术史考察》一文,文中对“履帝武敏歆”句的解释让人耳目一新。文章考证,“帝”指“上帝”;“履帝武”是“诗人用形象化的诗性语言比喻姜遵行上帝的旨意, 按照上帝的规则生活”;“敏”,“在上古三代是指一种德性,并且曾作为衡量人、神关系的标准”;“履帝武敏”,“是指姜勤勉地按照上帝的旨意与规则生活行事”;“歆”指“上帝‘歆’”。在此基础上,文章认为:“《生民》首章中姜的怀孕原因是她‘克克祀,以弗无子’地献祭求子,又因她‘履帝武’的‘敏’德,上帝‘歆飨’了她的献祭,于是回应了她的求子祈求,而不是因为她踩踏了上帝的脚印。”如果文章的观点成立,其学术价值不容忽视,不但姜履迹而孕的神话失去了存在的文献根据,而且周王朝姬姓的由来也成了问题。因历史久远,《诗经》字句的“达诂”诠释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笔者对“履帝武敏歆”的管窥异于李女士的考证,故撰文商榷。

  李女士立论的支点在《诗经?大雅?下武》“绳其祖武”句的独到理解上,李女士认为:“‘绳其祖武’用的是比喻义,用形象化的语言描述武王继承祖德、遵行祖训,像遵行绳墨规矩一样地不会出其左右,而非说武王在事实上亦步亦趋地踏着祖先的脚印行。这种用法还见于《楚辞?离骚》之‘忽奔走以先后兮,及前王之踵武’。”我们先来看“绳其祖武”句究竟应如何理解。古代的绳子是用草麻等接续搓成,故“绳”字有接续延长之义项。《诗经?周南?螽斯》第二章“螽斯羽,薨薨兮。宜尔子孙。绳绳兮”之“绳绳”,即用此义项,指蝗虫的绵延不绝。朱熹《诗集传》:“绳绳,不绝貌。”《下武》“永言孝思,昭哉嗣服。昭碓S,绳其祖武”之“绳”,亦用此义项,指继续循着先祖的足迹前行。朱熹《诗集传》:“绳,继。武,迹也。”《中庸》:“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述”,遵循继承。遵循继承先祖之事业是后辈尽孝的重要内容,“绳其祖武”所强调的就是这一点,这与“永言孝思”句前后相承。《离骚》“忽奔走以先后兮,及前王之踵武”句义明确,指努力跟上前王的脚步。“绳其祖武”“及前王之踵武”两句同义,指继承发扬前王的事业,并非像李女士文中所分析的“继承祖德、遵行祖训”。显然,李女士以“履帝武”喻指姜遵循上帝旨意,是不妥当的。《诗经》语句,句法简单,表意直接,不会婉而晦地表达遵循上帝之旨意,《大雅?文王》“顺帝之则”句和《鲁颂?s宫》“上帝是依”句是很好的例证。

  若“帝”指无形之上帝,“帝”有“武”也是不合乎辑的。孔子以“人武”代之,[1]《毛传》《孔疏》以“夫{辛氏帝率与俱行,姜随帝之后,践履帝迹”解之,司马迁《史记?周本纪》以“巨人迹”代之,想必均有意避开无形上帝与有足迹间的抵牾。《郑笺》没有介意这一抵牾,以“大神之迹”解之:“有大神之迹,姜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郑笺》的“大神之迹”解释虽然使“敏”(拇指)字有了着落,但“大神”何以有“迹”,却不能自圆其说。闻一多《姜履大人迹考》一文论曰:“上云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性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闻一多先生的见解精辟,不但解决了“帝武”解释上的难点,而且对“履帝武”句作了文化还原上的阐释。

  《生民》“克克祀,以弗无子”两句,所言的是高C祭祀。《毛传》:“弗,去也,去无子求有子,古者必立郊C焉。”既然祭的是C神,“履帝武”之“帝”应是C神,而不是其他的帝神。唐杜佑《通典》:“自周以前,天地宗庙社稷一切祭享,凡皆立尸。”王国维也认为先秦祭必有尸:“古之祭也必有尸。宗庙之尸,以子弟为之。至天地百神之祀,用尸与否,虽不可考,然《晋语》载‘晋祀夏郊,以董伯为尸’,则非宗庙之祀,固亦用之。《楚辞》之灵,殆以巫而兼尸之用者也。”(《宋元戏曲史》)为什么祭必有尸,《白虎通义?祭祀》中的一段话做了很好的解释:“祭所以有尸者,鬼神听之无声,视之无形,升自阼阶,仰视榱桷,俯视几筵,其器存,其人亡,虚无寂寞,思慕哀伤,无所写泄,故座尸而食之,毁损其馔,欣然若亲之饱,尸醉若神之醉矣。”姜所祭祀的C神亦无声无形,故人或巫师“尸”之。闻一多先生的“帝”即神尸之观点,是合乎历史实际的。

  《礼记?玉藻》关于礼仪性步法有这样的记载:“君与尸行接武,大夫继武,士中武,徐趋皆用是。”天子与尸趋行的步子最小,步幅为半脚,后脚尖与前脚的横向中心线齐,此为“接武”。大夫趋行时步子稍大,速度稍快,步幅为一脚,前后脚相接,此为“继武”。士的步子更大,速度更快,步幅为两脚,前后脚间隔一脚的距离,此为“中武”。据礼仪性步法“接武”“继武”“中武”推断,“履武”也应为一礼仪性步法。在祭祀中,除了《白虎通义》中所说的“座尸而食之”外,尸还有“偃蹇以象神”之活动。王国维论《楚辞》之灵曰:“灵之为职,或偃蹇以象神,或婆娑以乐神,盖后世戏剧之萌芽,已有存焉者矣。”(《宋元戏曲史》)C神之尸“偃蹇以象神”,姜按祭礼履神迹而动。闻一多先生所说的“上云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不无道理。

  李女士从《毛传》《孔疏》,把“歆”与“履帝武敏”断开,指“神歆飨”。如此断句,不合乎《诗经》“辞达”的表述习惯。《生民》下文有关于神灵歆飨的表述:“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这是“辞达”的四言句表述,但在姜“履帝武敏”“攸介攸止”间突兀地插入“歆”字,来指神灵的歆飨,不但不能完整达意,而且与造句习惯背离。“歆”与“履帝武敏”断开是不妥当的,还是应按五言句来理解。《诗经》中不乏五言句,如“我受命溥”(《商颂?烈祖》)、“殷受命咸宜”(《商颂?玄鸟》)。这两个五言句的特点是,后两字为前三字表义的补充,“履帝武敏歆”句也表现出同样的特点。“溥将”(长久)、“咸宜”(相安)补充说明“受命”的结果,“敏歆”同样为“履帝武”结果的补充说明。《郑笺》将“敏”字解释为“拇指”虽然不当,但对“歆”字的解释甚妥:“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溥”“咸”有状语之作用,分别对“将”“宜”作程度或范围上的修饰,“敏”也一样,对“歆”作程度修饰。这样,《毛传》的解释是恰当的:“敏,疾也。”

  感应生子是上古时期普遍的信仰,食鱼、吞卵、感应梦境等生子的传说在上古典籍中也多有记载。履迹是感应生子的一种,在姜前,华胥也是履迹生子。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载:“太皋庖牺氏,风姓,代燧人氏继天而王。母曰华胥,履大人迹于雷泽,而生庖牺氏于成纪。”作者据感应生子和姜生稷的传说,把姜履迹而孕写到《生民》一诗中,“履帝武敏歆”句所突出的就是这一点。李女士一文对“履帝武敏歆”的阐释,显然偏离了上古感应生子的信念和姜生稷的传说。闻一多先的解释也有偏颇处,他说,“履帝武”“疑即一种象征性的舞蹈”,“神尸舞于前,姜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这是闻一多先生据巫祭文化所附加的理解,其实“履帝武”除了强调履迹外,并不包含与神尸舞蹈之内容。

  注释:

  [1]《战国楚竹书?子羔》载孔子之言曰:“后稷之母,有邰氏之女也,游于串咎之内,终见b而荐之,乃见人武,履以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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