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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物 可燃物与易燃物的区别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8-04 10:21:06 分类:指南 浏览:64


  可燃物与易燃物的区别

  燃点在28度以下的可燃物质成为 易燃物。通常来说,易燃物指的是那些易燃的气体和液体,容易自燃燃烧或遇水可以燃烧的固体,以及一些可以引起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等。

  可燃物: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燃烧化学反应的物质称为可燃物。

  易燃物和可燃物的区别很大,界定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甲、乙、丙类液体按闭杯闪点划分。甲类液体(闪点<28℃)乙类液体(28℃≤闪点<60℃) 丙类液体(闪点≥60℃)

  各个国家基本上按照闪点进行划分,不同国家的标准不同:

  按照NIOSH美国标准,2级(可燃)液体的闪点是在38-93度之间,1级(可燃)物品闪点在93-,3(易燃)物品的闪点在21-38度之间,4级(极度易燃)物品闪点在21度以下。

  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能够燃烧的液体分成甲类液体、乙类液体、丙类液体三类。甲、乙、丙类液体按闭杯闪点划分。甲类液体(闪点<28℃)乙类液体(28℃≤闪点<60℃) 丙类液体(闪点≥60℃)


标签:液体易燃燃烧物质物品划分不同标准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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