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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精神病人伤人 1、聂李强,男,汉族,身高1米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4-08 10:06:38 分类:资讯 浏览:92


  1、聂李强,男,汉族,身高1米80,陕西大荔县人,系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队长。

  2、2016年1月15日凌晨,西安市甘家寨发生了一起伤害案,两名未成年女性被人用钝器击伤头部,倒在血泊中,犯罪嫌疑人是聂李强。

  3、案发后,因为聂李强此前是民间组织救援队队长而被大家关注。

  4、2016年10月10日,该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5、2016年12月5日,西安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聂李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9万余元。

  6、2018年1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聂李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7、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90万元。

  本文关于陕西精神病人伤人的相关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网友们有些帮助!


标签:陕西精神病原告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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