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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箱单 集装箱装箱单(CLP)在出口时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4-06 16:38:20 分类:科学 浏览:60


  集装箱装箱单(CLP)

  在出口时,是工厂、货主、码头、船公司、货代用以核对装箱数据的单证。集装箱装箱单的内容记载得准确与否,与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安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装箱单也称包装单,应列明装箱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箱号、件数和重最以及包装情况。实务中,一般机器零件、服装、纺织品、工艺品和不定包装的商品都要求出具这种单据,尤其是不定式包装的商品要逐件列出每件包装情况。如果系定量箱装每件都是统一的重量,则只需说明总件数多少,每箱多少重量,合计多少重量等。

  装箱单内容必须与货物实际包装相符,与提单、发票等单据各相应项目一致,并符合退辑与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下,装箱单装箱单可以合并在发票上,也可以单独制作,装箱单但货物项目均须分别记载,以便进口地海关与收货人易于核对。但也有国家不准装箱单与发票合并。因此制作装箱单应按信用证规定或按进口国海关规定办理,装箱单日期不能早于发票日期,但可与发票日期同一日。

  1.出单方(Issuer) 出单人的名称与地址,应与发票的出单方相同。

  2.受单方(To) 受单方的名称与地址,与发票的受单方相同。多数情况下填写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3.装箱单号 装箱单号码,在表头上方显示。

  4.发票号(Invoice No.) 与发票号码一致。


标签:装箱单发票包装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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