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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典 死刑:剥夺罪犯生命的刑罚。是最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4-03 20:41:20 分类:妙招 浏览:137


  死刑

  剥夺罪犯生命的刑罚。是最严厉的刑罚。在我国,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罪犯。应当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缓。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我国法律对死刑案件的管辖、核准和执行从司法程序上作了周密的规定,加以严格的控制。

  极刑:

  指死刑:处以极刑。

  ● 极(極)jí ㄐㄧˊ

  ◎ 顶端,最高点,尽头:登极(帝王即位)。登峰造极。

  ◎ 指地球的南北两端或电路、磁体的正负两端:极地(极圈以内的地区)。极圈。北极。阴极。

  ◎ 尽,达到顶点:极力。极目四望。物极必反。

  ◎ 最高的,最终的:极点。极限。极端。极致。

  ◎ 国际政治中指综合国力强,对国际事务影响大的国家和国家集团:多极化趋势。

  ◎ 准则:为民立极。

  ◎ 疲乏:人极马疲。

  ◎ 古同“亟”,急。

  ◎ 古同“殛”,杀或罚。

  ◎ 副词:表示最高程度:极其。极为(wéi )。

  ● 典diǎn ㄉㄧㄢˇ

  ◎ 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典籍。字典。词典。经典。引经据典。

  ◎ 标准,法则:典章。典制。典故(a.典制和掌故;b.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典范。典雅。典礼。典型。

  ◎ 指典礼:盛典。大典。

  ◎ 主持,主管:典试(主持科举考试之事)。典狱。

  ◎ 活买活卖,到期可以赎:典卖。典押。典契。

  ◎ 姓。

  极典相关成语

  无所不尽其极无所不用其极三坟五典不刊之典不易之典不知纪极两极分化乐不可极乐不极盘乐极则忧乐极则悲乐极哀来乐极哀生乐极悲来乐极悲生乐极灾生乐极生哀乐极生悲五典三坟亢极之悔亲极反疏人极计生众星拱极众星环极位居极品


标签:死刑罪犯可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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