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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飞机失事2018 伊春飞机失事的原因是什么??主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4-02 18:13:29 分类:妙招 浏览:140


  伊春飞机失事的原因是什么??

  主要原因是天气不好,能见度低,飞行员忽略高度仪报警,造成降落时高度下降过快,未进跑道前飞机与树木发生破撞,于是惨剧发生了

  8·24黑龙江伊春坠机事故的事故原因

  夜航条件复杂

  夜航条件复杂,没有仪表着陆系统(俗称盲降设备,ILS),仅有双向420米简易进近灯光,无跑道中线灯。南航黑龙江分公司运行安全技术部2009年8月27日印发的“关于伊春/林都机场运行安全措施”文件第三部分“伊春机场飞行安全措施”中,第一条就是“9月1日以后伊春机场原则上不飞夜航”,其它还有“昼间不在中雨、夜间不在有降水情况下着陆”,“不允许顺风起降”等。

  违反进近程序

  伊春林都机场因未安装仪表着陆系统,所以没有精密仪表进近程序,只有非精密仪表进近程序。具体为:30号跑道有VOR/DME程序,12/30号跑道各有一套NDB/DME程序。机场运行细则规定,30号跑道按VOR/DME程序进近,最低能见度要求为2800米。机组在操纵飞机进近,违反了CCAR121.667 条关于着陆最低标准的相关规定:“当能见度低于所用仪表进近程序规定的最低能见度时,飞机不得飞越最后进近定位点继续进近。”一直到21点56分,河南航空公司签派员还利用系统发送报文屡次催回这架飞机。

  进近最后阶段由非精密仪表进近程序向目视飞行过渡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在最后进近定位点之后。二是必须建立了足够的目视参考。最晚时机是复飞点;而最佳时机则是在高度1000英尺完成着陆检查单。能见并确认跑道无误的情况下,逐步转入目视飞行。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91.157条规定,最后进近阶段必须在能见度大于1600米的情况下方可进行目视飞行。“即使这个信息(指天气不达标)没有传给飞行员,但飞行员看不清跑道仍然降落,这就是违章。这次河南航空公司从初步掌握的情况来看,飞行、机务和签派都出现薄弱环节。”民航局局长李家祥表示。

  当晚气象条件

  1.当晚9点伊春林都机场的航空气象定期观测报告(METAR)报文如下:

  METAR ZYLD 241300Z 15001MPS 8000 NSC 13/13 Q1014=

  也就是说伊春林都机场在2010年10月24日世界协调时13时(北京时间21时)气象条件为:风向150度,风速1m/s,能见度8000米,无重要云,气温13摄氏度,露点13摄氏度,修正海压1014百帕。

  2.当晚10点伊春林都机场的航空气象定期观测报告(METAR)报文如下:

  METAR ZYLD 241400Z 15001MPS 1000 BR NSC 12/12 Q1014=

  也就是说伊春林都机场在2010年10月24日世界协调时14时(北京时间22时)气象条件为:风向150度,风速1m/s,能见度1000米,薄雾,无重要云,气温12摄氏度,露点12摄氏度,修正海压1014百帕。

  3.当晚11点伊春林都机场的航空气象定期观测报告(METAR)报文如下:

  METAR ZYLD 241500Z 00000MPS 0600 FG NSC 13/13 Q1015=

  也就是说伊春林都机场在2010年10月24日世界协调时15时(北京时间23时)气象条件为:无风,能见度600米,雾,无重要云,气温13摄氏度,露点13摄氏度,修正海压1015百帕。

  航线经验不足

  发生空难的河南航空哈尔滨至伊春往返航线从2010年的8月10日起才正式由河南航空开通,每周二、四、六各一班,由ERJ-190支线客机执飞,此次也是该机第七次由哈尔滨飞伊春。

  民航中南局曾经向河南航空下发飞伊春的机场要对机长进行带飞。失事飞机机长齐全军是第一次飞伊春,无人带飞,严重违反了中南局对其提出的监管要求,初步查到中南局对河南航空下发过这个文件,有文字记录。 伊春机场的数据没有在通用数据库里,每次飞行之前需要根据经纬度、航线距离等因素手工输入一次。

  塔台航管责任

  有专家分析,假如这次伊春的能见度确实不够,航管就应该建议不要着陆,“如果没有提示,航管就有很大的责任”。曾在河南新郑机场服务的空管系统工作人员则告诉本刊记者,“航管只是给予各种标准的建议,但最终决定权在驾驶飞机的机长手里。” 伊春机场航班量不大,当日就只有这架飞机,塔台全部的关注点都应该集中在这架飞机上。“这次事故中初步查明空管没有大的问题,但是飞机在距跑道1200米处降落,2000多米处发生擦树梢,空管人员要是及时提醒,目引目送,按工作要求,塔台工作人员如果观察细致是能看出来的。”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李家祥表示。

  机长资历不深

  从2009年4月7日飞行EMB190到出事前,齐全军飞EMB190也就一年多点儿,机长“经验不足、素质不过硬”是民航总局高层认为可能造成飞机失事的原因之一。

  失事飞机机长齐全军,40岁,总飞行时间4250小时,为军转民飞行员,持有的是航线运输驾驶执照,1990年8月入空军航校,1992年10月开始飞行,大学本科学历,所飞的机型有歼6、K44,运7-100,737-300,737-900,ERJ-190,2009年3月16日,进行ER-J190飞机改装,2009年3月23日在本场训练,2009年4月7日进行ERJ-190机长航线检查,EMB-190总飞行时间1413.13小时。

  民航总局的一位领导在事发后从深航了解到,齐全军原来在部队开小飞机,33岁转业,然后进入了民航飞机的改装人员队伍,曾经被认为达到了波音737机长的标准,但是深航没有给他波音737机长的资质,最后给了ERJ190机长的资质。 《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复结案,2012年6月28日予以发布。报告指出了此次事故的直接与间接原因。

  三点直接原因

  一是机长违反河南航空《飞行运行总手册》的有关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根据河南航空有关规定,机长首次执行伊春机场飞行任务时能见度最低标准为3600米,事发前伊春机场管制员向飞行机组通报的能见度为2800米)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进近。

  二是飞行机组违反民航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有关规定,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须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

  三是飞行机组在飞机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盲目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

  四点间接原因

  一是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

  (1)飞行技术管理问题突出。河南航空部分飞行员存在飞行中随意性大、执行公司运行手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根据河南航空飞行技术管理记录,机长齐全军飞行超限事件数量大、种类多、时间跨度大,特别是与进近着陆相关的进近坡度大、偏离或低于下滑道、下降率大、着陆目测偏差较大等超限事件频繁出现。河南航空对机长齐全军长期存在的操纵技术粗糙、进近着陆不稳定等问题失察。

  (2)飞行机组调配不合理,成员之间协调配合不好。飞行机组为首次执行伊春机场飞行任务,增加了安全风险;成员之间交流不畅,没有起到相互提醒验证、减少人为差错的作用。

  (3)对乘务员的应急培训不符合民航局的相关规定和河南航空训练大纲的要求。负责河南航空乘务员应急培训的深圳航空乘务员培训中心没有E-190机型舱门训练器和翼上出口舱门训练器,乘务员实际操作训练在E190机型飞机上进行,且部分乘务员没有进行开启舱门的实际操作训练。河南航空采用替代方式进行乘务员应急培训,没有修改训练大纲并向民航河南监管局申报,违反了民航局《客舱训练设备和设施标准》和《关于合格证持有人使用非所属训练机构乘务员训练有关问题》等相关规定,影响了乘务员应急训练质量,难以保障乘务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深圳航空对河南航空投入不足、管理不力

  (1)2006年7月至2010年4月,汇润投资控股深圳航空期间,深圳航空对河南航空安全运行所需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不够,注册资本一直未到位,且频繁调动河南航空经营班子,影响了员工队伍稳定和安全、质量管理。

  (2)2010年5月国航股份控股深圳航空后,深圳航空新的领导班子虽意识到河南航空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专门进行了安全督导,但未能在短时间内有效解决河南航空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三是有关民航管理机构监管不到位

  (1)民航河南监管局违反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相关规定,在河南航空未取得哈尔滨至伊春航线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审定同意该航线的运行许可,不了解、不掌握该航线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飞行技术管理薄弱等问题督促解决不到位。

  (2)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对河南航空主运行基地变更补充运行合格审定把关不严,未发现客舱机组配备不符合《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相关规定,缺少1名乘务员的问题;

  (3)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在审批河南航空哈尔滨至伊春航线经营许可时,批复电报落款日期在前、领导签发日期在后,且未按规定告知民航黑龙江监管局等相关民航管理机构,向河南航空颁发哈尔滨至伊春《国内航线经营许可登记证》程序不规范。

  四是民航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2009年7月27日,民航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中南空管局)气象数据库系统管理员误将伊春机场特殊天气报告的地址码ZYLD设置为ZYID,致使机场特殊天气报告无法进入中南空管局航空气象数据库。虽然事发前伊春机场管制员已向飞行机组通报了当时机场的天气实况,但是河南航空不能通过中南空管局航空气象内部网站获取伊春机场特殊天气报告,导致河南航空运行控制中心无法按照职责对飞行机组进行必要的提醒和建议。

  黑龙江伊春飞机失事是什么时俟?

  2010年8月24日。

  8·24黑龙江伊春坠机空难是指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08秒,一架河南航空有限公司机型号为ERJ-190,注册编号B-3130的飞机,执行哈尔滨至伊春的VD8387班次定期客运航班任务,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30号跑道进近时距离跑道690米处坠毁的事件,部分乘客在坠毁时被甩出机舱,机上乘客共计96人,其中儿童5人。

  事故造成44人遇难,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亿余元。该事故属可控飞行撞地,事故原因为飞行员失误。事发后,8月27日河南航空被注销。

  河南航空8387与10.8.24伊春空难,是怎么回事呢?

  河南航空8387与10.8.24伊春空难,是怎么回事呢?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飞机也成了一种普遍的交通工具。人类一直在探索宇宙,蔚蓝的天空充满了魅力,同时也充满了更多的不确定因素。所以飞机是否安全备受人们的关注。按照官方来讲,飞机是安全系数最高的交通工具。但是天有不测风云。

  黑龙江伊春事件,导致44人遇难,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亿多。这是一次非常重大的飞机坠毁世界,而机长齐全军也因此受到了刑事处罚。其实在事故发生以后,人们更关注的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开始怀疑飞机的安全系数。 所以这些事故背后的原因更受人关注。最后经过调查,认为这次试过有三条直接原因。

  1、在机组首次与伊春机场台塔打线的时候,台塔的管理人员告诉记者,着陆最低能见度是2800米,但是根据规定,着陆最低贱度为3600米。但是基础没有执行该规定,而是继续前进。

  2、按照我国民航规定,在飞机到达最低下降高度时,在复飞点的任何时间内,驾驶员应该清楚地看到路跑道,但是齐全军回忆道,当时飞机处在辐射物当中,机组不能看到跑道。

  3、在继续下降的过程中,自动语音提示飞机距离地面的高度,但是机主看不到跑道,也没有办法建立着陆所必须的目视参考,而在此时,又没有采取复飞措施,所以导致了飞机在跑道外的690米处坠毁。

  最后齐全军被认为是违规超重飞机实施着落,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被判刑三年。齐全军回忆到,当时看不到跑道,大脑一片空白。其实在事故发生之前,他被告知天气标准是够条件的,但是在进行着陆的时候又被通知说跑到雾太大,从12号跑到改为30号跑道,之后的简历就没有那么细了。在飞机转过弯后,他隐约可以看到跑道,所以就正常减速,并且开始人工操作。在着陆的过程当中,她感觉到有云,反光,所以他看不清外面的情况,最后造成了这样的惨案。

  这件事情也引起了公众对民航公司安全度的质疑,而且国务院批准成立调查组,最后经过调查,认为这是一起多因一果的事故,首先除了飞行员的违规操作,还有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乘务员实际操作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导致的。

  这件事情目前已经成为定局,他肯定多多少少还会影响河南航空公司,但是希望各个航空公司都引以为戒,努力做到各个标准都符合国家要求,这样既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每一位乘客负责。

  伊春飞机失事在哪一年

  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左右。

  “伊春客机失事事件”是指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左右,一架河南航空有限公司E190机型B3130号飞机,执行哈尔滨至伊春VD8387定期客运航班任务时,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进近着陆过程中失事,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的事件。

  E190喷气支线客机是由世界知名商用飞机制造商巴西航空工业公司生产的,这一新型客机全长36.24米,机高9.73米,翼展28.72米,客舱采用全经济舱布局,一次可搭载108名乘客。

  黑龙江伊春这次失事的飞机型号是ERJ—190支线客机,是巴西航空工业公司研发的新一代喷气客机,飞机核定载员108人。

  扩展资料:

  伊春飞机失事的直接原因:

  1、机长违反河南航空《飞行运行总手册》的有关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根据河南航空有关规定,机长首次执行伊春机场飞行任务时能见度最低标准为3600米,事发前伊春机场管制员向飞行机组通报的能见度为2800米)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进近。

  2、飞行机组违反民航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有关规定,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须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

  3、飞行机组在飞机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盲目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伊春客机失事事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伊春失事飞机黑匣子已找到 原因待查

  中国伊春空难,机长被判刑三年,这件事的始末有何详情?

  这名机长齐全军因违反规章制度,引发了重大飞行事故。

  中国伊春空难,机长被判刑三年。

  2010年8月24日21时36分,河南航空VD8387航班在黑龙江伊春机场降落时坠毁,36米长的客机断成两截。机上96人中,42人遇难,54名幸存者不同程度受伤。那么,伊春的这架飞机为什么会在降落时坠毁呢?最令人震惊的是,伊春飞机失事4年后,幸存的机长齐全军被认定犯有重大飞行事故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成为中国民航飞行员入狱第一案。

  齐全军究竟有什么过错?

  齐全军长期存在飞行超限、偏离或低于下滑道等问题,但河南航空始终无法指出其技术缺陷。事发前,河南航空未取得哈尔滨至伊春航线经营许可,由河南民航监管局违规审批。哈尔滨到伊春的线路开通不到一个月,发现安全难以保证。南航也给出了一个建议,那就是取消夜航,规定有运营经验的机长可以一起带团飞。然而,河南航空无视这些警告。不仅夜间飞行,还让没有伊春飞行经验的齐全军单飞。仍有部分空乘人员未经过培训,负责监管的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对资质审批不严,本次航班上未发现一名空乘人员。

  这个事故绝不是全军一个人的责任

  事后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大约有二十人,但只有齐全军承担责任。2014年12月19日,齐全军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受审。他被指控犯有重大飞行事故罪。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飞行事故,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标签:伊春航空飞机河南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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