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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兆明醒后发现衣衫不整 胆子顿时大了许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2-05 10:54:53 分类:笔记 浏览:73


2000年3月31日清早,湖北松滋市某镇一家美发店内匆匆走进一个中年男子,男子面色焦急,进门便直接找老板问:“我女儿昨天是不是在这儿过夜?”

老板被这么一问,十分莫名。

男子口中的女儿叫妮妮(化名),前一天才来学艺,晚上跟大家道别后便回家了,家属却说没见着她人,难道妮妮出什么事了吗?

问不出更多,妮妮的父亲转身就走,他沿女儿回家的路找了四五遍,发现河边不知什么时候聚了一群人,凑过去一问才知道河滩突现女尸。

定睛一看,死者赫然就是才17岁的女儿妮妮!痛失爱女,他当场昏死过去。

警方赶来调查这起案件,初步勘查确认妮妮系遭人J杀,生前曾受到侵害,颈部留下勒痕掐痕,施暴的现场就在河滩。

凶手手段残忍,致使妮妮皮下肌肉、气管出血,呼吸道受阻窒息死亡,什么恶魔要对一个少女下此毒手?

现场反复侦查,没有找到任何的作案痕迹,仅在小水窝遗留的钥匙串上提取到半枚残缺的指纹,外围走访排查也未取得进展,循着钥匙生产使用的线索千里追踪,无功而返,案情陷入僵局。

妮妮的死仿佛成为了一个开端,12月,松滋又突现一起妙龄女被害案。

12月10日下午,嫁到荆州区某村的女青年小柳(化名)接到电话,得知母亲去世,来不及等丈夫一起便急匆匆骑上自行车回家奔丧,然后消失了踪影。

当晚家属四处寻找,最后竟在路边的草垛后找到已经死亡的小柳。

她遭人QF掐颈致呼吸阻塞,造成呼吸功能障碍而死亡。

案发地附近人员情况较为复杂,现场提取证据有限,小柳遇害也成了悬案,但保留的有限证据,日后依然在破案擒获真凶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转眼来到2011年,10月6日的深夜,警方接到报案,一名女子经过开发区铁路道口时忽然被一个骑着摩托车的男子撞倒。

那人下车后径直掐住她脖子,她昏迷过去,手机和戒指都被抢走。

短短五天后,又一名女子报案称遭抢劫QJ,案发的经过与前一名受害者如出一辙,2011年11月与2012年2月,另两名女子深夜在偏僻处遭劫,被掐晕后人身受辱,钱财手机不翼而飞。

这几桩案件不仅相距很近,嫌犯作案手段也类似,单人行动、骑车尾随、晚上出没,以偏僻路段的落单女子为目标。

极快的袭击导致受害女子根本来不及看清对方的长相身形特点,但当年刑侦人员通过细致比对,惊讶地发现12年前J杀案现场的指纹,竟然与在库指纹相似。

这枚指纹属于一个叫覃兆明的案犯,2012年2月21日,覃兆明因抢劫被抓,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在此之前他已经有过数次盗窃前科。

疑有漏罪,覃兆明很快被押回松滋重审,抱着谨慎的心理,办案人员又将案发现场提取的DNA检材与覃的DNA检材仔细比对。

结果出来,证明系同一人,覃兆明再也无法抵赖,只能承认他因为那一起抢劫案落网前就已经犯下了数起QJ、抢劫案。

这个“淫魔”12年来残害7名妙龄女子,致使3人死亡,其中6起发生在荆州本乡,另一起发生在广东佛山,连环案里最小的受害者便是仅17岁的妮妮。

已经丧失人性的覃兆明,在外地也照样猖狂。

2005年9月,因为弟弟在佛山打工需要身份证,覃兆明专门给他送了过去,9日晚,他在路上闲走,发现前方一名年轻女子。

恰好四下无人,覃兆明顿起色心,冲上前将受害人掐晕后拖到旁边水田QF。

而后他不管不顾,逃离现场,任凭受害女子落水溺死。

如果单单看外表,覃兆明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农民,谁也猜不到他就是残害多人的恶魔,他有家庭、有孩子,还是个种田好手,为何要连续犯下大罪,将众多受害者和自己一并推入深渊?

1974年,覃兆明出生于松滋市,念完小学后,覃兆明便没有继续读书,辍学回家跟父亲学杀猪卖肉。

从小到大,覃兆明性格都内向,和周围人交流不多,偏偏脾气十分暴躁,冲动凶狠,做事从来只顾一时痛快,不想后果,结婚后他依然如此。

可想而知,身边人必定难以忍受他。

19岁那年,覃兆明就经人牵线娶了媳妇,第二年,儿子出生。

有了孩子,年轻夫妻的感情却没有得到加固,反而争吵日渐频繁,期间覃兆明还因为偷车被判缓刑。

受不了覃兆明的性情和荒唐行为,婚后不到7年,妻子就果断离开了他。

在覃兆明看来,离婚不是自己的问题,问题都出在妻子那边,他越发仇视女人,整天喝酒散闷,离婚当月就犯下了第一起QJ致人死亡案,17岁的妮妮惨遭其侮辱致死。

而后覃兆明安分了一阵,见没有暴露,胆子顿时大了许多,继续作案。

2011年再婚之后,覃兆明疯狂的好色暴力倾向依然没有任何改变,接连抢劫、QJ犯罪,没想到多年前保存的半枚指纹竟然让他的漏罪无所遁形,覃兆明的累累罪恶已经同时构成抢劫罪、QJ罪,应当数罪并罚。

经审理,覃兆明数年间QJ妇女7人,直接致2人死亡,一人因被掐昏迷后跌入水中导致溺亡,犯罪性质恶劣,手段凶残,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且系累犯,依法从重,即使有坦白情节仍然不足从轻,决定对其执行死刑。

2014年12月15日,残害多名女子的恶魔覃兆明伏法。

(《湖北“淫魔”覃兆明案回顾:12年残害7名妙龄女子,最小的仅17岁》一文源自新闻报道,部分图片为网图,仅配合叙事,与案情无关;原创文章,请勿抄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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