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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还规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27 11:04:29 分类:笔记 浏览:75


逮捕是需要相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采取,同时还必须要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才可以。

具体到不同的强制措施,法律规定的条件不同, 下面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小编就详细的介绍逮捕的条件有哪些?欢迎阅读!

《 刑事诉讼法 》第60条规定: “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应即依法逮捕”,根据这一规定,适用逮捕应当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一是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含下列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这就要求查明发生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而不能是其他事实,同时犯罪事实的存在已有一定证据加以证明;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 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

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数个犯罪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个就符合 “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 这一条件的要求。

二是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

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应当是适用于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法律上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才适用逮捕,而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逮捕。

三是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这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考虑的。

这就是说,如果仅具备以上二个条件,尚不能逮捕,还要看是否有逮捕必要。

这一条件一般主要从以下二方面来审查:一是案件性质是否严重、是否恶劣;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身情况、主观恶性的大小。

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已经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就不应逮捕,而应采用较轻的强制措施。

以上三个条件,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逮捕。

此外,刑事诉讼法还规定,对于符合以上条件,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这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这种情形是“可以 ” 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而不是 “ 应当 ” 或 “ 必须 ” 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是否应当逮捕,由公、检、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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