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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篇1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0-18 09:38:20 分类:解惑 浏览:73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篇1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教育内容,对于学生审美能力的提高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培养团队意识和创造性思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实现。艺术教育能够加强学生的审美能力,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因此,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是其他任何学科都不能替代的一门重要学科。为了促进学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实施,我国教育部先后颁布实行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意识课程指导方案》等条例,加快了公共艺术教育的制度化与规范化进程,并且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们在为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取得成绩感到欣喜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其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我国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整体情况来看,基本上都设置了相关课程,但是得到的重视程度却比较低,甚至没有配备专业的老师,存在其他学科教师兼职的情况。另外,公共艺术教育的课程体系不够合理,教学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落后,只是机械地向学生灌输理论知识,忽视了实践的环节,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上课的目的主要是凑学分或者是单纯地觉得好玩,很难达到艺术教育原本的教学效果。

  二、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在世界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中国以一个悠久的国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从古代中国到现在经济、综合国力等方面都很强大的现代化的中国,积淀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文化没有中断的国家。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社会礼仪、节日、风俗等方面,与艺术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我国国务院于2005年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其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这样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式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传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述、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与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人们普遍热衷于追求快节奏、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越来越少,如果任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的话,将来的某一天,我们的子孙后代可能无法体会到优秀非物质文化带来的民族自豪感。保护与传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加深人们对非物质文化的了解,也有助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让中国文化之魂在世界上长盛不衰。

  三、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引入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策略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宝贵的教育资源,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民族荣誉感和自豪感,还能发挥艺术的熏陶作用,提升学生的审美情趣。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开展,应当实现与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结合,让文化的魅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提高艺术教育的效果。

  (一)树立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理念

  我国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专业性和系统性比较强,主要引用的是一些正统的文化和艺术,忽视了对本土非物质文化的引用,还没有正式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课程体系中,因而造成公共艺术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脱节现象。高校公共艺术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价值,逐渐养成“文化自觉”的思想,让优秀的传统文化发挥出现代价值,不断丰富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内容,实现艺术教育与文化传承的有机统一。

  (二)构建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体系

  区域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劳动人民生活与劳动的积淀,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针对性,对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理和提炼,挖掘其中的艺术内容和教育价值,并融入到高效艺术教育课程体系中,可以建立一套科学的课程体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继续发扬光大。高效公共艺术教育要实现与民间音乐、舞蹈、工艺美术、杂技等的融合,不断拓展其题材和内容,吸引更多学生的眼球。

  (三)建设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师队伍

  从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师资力量来看,他们大都毕业于正规的艺术院校,正朝着年轻化的方向发展,他们掌握了丰富的艺术理论知识,但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较少,很难实现文化传承与艺术教育的融合。针对这样一种情况,高校要加强对艺术教师的培训,让他们掌握一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鼓励他们深入研究与文化遗产有关的课题,不断提升教学素养和能力,为艺术教育效果的提高打下基础。

  (四)实现课堂教学与参观实践的结合

  非物质文化的教育功能,主要通过其艺术载体展现出来,如果单纯依靠老师的讲解或者是欣赏图片、观看影响的形式,则不能收到较好的艺术效果。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要走出课堂的限制,让学生近距离与文化艺术进行交流,在辅助以必要的讲解,把遗产中蕴含的民族精神和艺术思想传达给学生,教会学生一些欣赏艺术作品的方法,引导学生提出新颖的看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笔者于公共艺术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者融合的实际教学中总结出如下一些经验。

  1.将公共艺术教育当作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平台,并将其纳入专业课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个教学平台必须要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让学生知道,知识应该更新换代,并不等于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遭到抛弃,与之相反,对其传承与发扬理念应当贯穿于公共艺术教育的始终。

  2.在教学中抓住校内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及一定数量的校外实践基地作为教学的基础元素,积极践行设计实践、采风实践以及假期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并且带率领学生进行实地考察,这样可以将民间工艺美术在校内外得到广泛传承和发扬。

  3.使用多媒体以及校内刊物作为公共艺术教育的学术交流和专业教学的平台,配合与公共艺术教育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窗口和栏目,征集理论上有创新学术上价值的观点和论文,以便辅助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从而提高设计的教学效果,达到设计的教学目的。

  4.老师可以利用假期或周末,组织学生参观当地的博物馆,或者拜访一些民间艺人,让学生记下心得体会,鼓励学生发掘更多的本地文化遗产。

  四、结语

  综合上文关于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与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世界文化宝库中一朵璀璨的奇葩,不仅是我们引以为傲的文化资源,还具有较高的教育意义,实现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相结合,既能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又能传承与发扬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高校要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并把其纳入到课程体系中,建设一支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实现课堂教学与实践的结合,促进艺术教育效果的提升。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篇2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文化价值以及艺术价值的资源转化成为经济价值,转化成为可生产的文化价值,那样所带来的经济价值才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持久的、有深厚基础的传承。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首先它必须具有能与当代社会想融合的契合点,不管是通过创意人还是非遗传承人,只要找到这个契合点,那么这项非遗便具有了可开发的价值,在这其中契合点就是其文化价值,而最后的可开发价值就是最终的经济价值。因此,一整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存活下来,而后才能使经济价值成为可能,比如直接可见的经济收入:如门票、纪念品、手工艺品、音像制品等等,还包括由此所带来的旅游业、餐饮业、服务业等一系列经济收入。所以说在这两者的关系上,能存活下来的价值越大,也就是找到与当代社会的契合点越多,那么潜在的经济价值就越大。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就是它所具有的文化价值的含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强调的是人所拥有的相关手工技艺、精神技艺,最重要的特点是活态。所以在追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时,一定要要使它先活下来,其次才能传承、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让创意产业为非遗保护创造更好的条件,使两者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经济开发可以促进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有所增加后,这些地区就有条件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扩大宣传力度,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提供更好的传承、保护创造条件,使其更加安心的从事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这样一来,非遗得以传承,经济效益也有所提高,文化保护和经济开发形成了良性互动。例如韩国,积极发展本土的文化资源与民族特色,无论在电影、电视剧还是综艺节目中,都可以看出他们对传统文化(包括习俗、礼仪、服饰、饮食等)的重视以及传承,以此,韩国也吸引了大批外国游客,创造了大量的经济价值。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多种多样的社会功能和价值,其中也包括市场开发价值。因此,合理的开发经济价值后发挥它的先施工用,丰富民族文化遗产、传统文化资源,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优势。例如近年来被大家熟知的一些电视节目:《汉字听写大会》、《舌尖上的中国》、《探索发现》、《乡土》、《风华国乐》等等,这些节目既介绍、宣传、弘扬了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民间文化,使大家对中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传统文化资源有所认识。这种做法既利用传统文化资源取得了经济收入,更重要的是推动了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促进了非物质遗产保护的传承和发展,不用专门去教育、学习,人们就会在耳濡目染中收到教育,在无意识中就进行了传承。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误区

  在如何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上,目前国内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是保护,以博物馆、民俗馆(村)为其归宿;二是活态化保护;三是传承人保护;四是生产性保护、开发性保护、以旅游开发为多,不过生产性保护也许会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特质的变异,因为真正意义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是样式本身,而是这一样式下的内质,也就是说并不是最后见到的形成的产品本身,而是其中的过程(如演唱过程、制作过程、书写过程、表演过程等),脱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本体的开发,就脱离了原有的意义与本质。很多地方所存在的误区,就是在一片空地上从零开始建设一个所谓的文化创意产业区,没有任何文化的聚集与历史的积淀,是如今最常见的文化创意产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伪融合的现象,许多人无中生有出来一个民俗村、文化馆、文化园,巧借非遗名目,实际只为博人眼球,而其真正目的只为盈利。这样一来不但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反而会导致一些不了解其中渊源的部分人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嗤之以鼻。当然,这里并不是说只要是传统的就一定是优秀的,经典的,因为真正可以称得上传统文化是需要有灵魂的、有精神的,经过时展的大浪仍然可以留下并被代代相传、让人觉得津津有味的。任何一种艺术如果不能与其他艺术元素融合,终将走向消亡;任何一种艺术如果不能与科学技术融合,终将走向消亡。在所有的文化艺术种类中,哪一种文化艺术种类可以融入当代的科学技术元素,哪一种文化艺术种类就将占据当今文化产业市场中强有力的地位,科学技术的深入,对一门艺术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新的时尚背景下,人们对艺术的欣赏是多元的。而科技与文化艺术结合的一个非常成功的案例就是印象刘三姐它集漓江山水、广西少数民族文化及中国精英艺术家创作之大成,是全国第一部全新概念的“山水实景演出”。演出集唯一性、艺术性、民族性、视觉性于一身,构建了一个空前壮观的灯光艺术圣殿,从一个新的角度升华了桂林山水。当然,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确实无法融入现代生活,因为它赖以生长的土壤以及环境已经不复存在,将其整理入档入馆,也算对其尊重并尽了一份文化义务。

  四、文化创意产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互协调、共同发展

  在文化创意产业的视角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不难发现古老的文化可以通过不同各种各样不同的方式来创新而焕发新的时代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带给我们的,已不仅仅只是旧时的传统与怀念,也有新的经济文化价值,古老的文明更能激发我们对创新的思考,是我们创意思维的不竭源泉,用创意带动传统文化从而形成产业化生产,是我们在新形势下的新思考,也是对古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的新保护形势,活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活化创新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重心。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创意产业只有相互协调、共同发展,才能形成良性循环,达到文化价值、市场价值、社会价值的最高峰。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篇3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内容,无论是民间文学中的善恶美丑,传统音乐中的人文情致,还是传统体育中的竞技风采,都具有极大德育教育价值。这里仅以广东地区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以窥全貌。作为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非遗”首先是一种经验知识的存在,表现为人们对生活规律的认知。不同地方、不同民族的人们对生活的感受不同,但都喜好用音乐的方式来表达。在广东沙田地区,人们用咸水歌来传播生活知识,如代表曲目《对花》:“(问)乜野花开蝴蝶样,开花结子尺二长。(答)豆角花开蝴蝶样,开花结子尺二长……”如此实在的生活经验通过歌唱的方式演绎,充满了生活的情智。又如汕尾陆丰的渔歌,不仅有捕鱼歌、恋情歌、婚嫁歌,还有生活情趣歌、后勤服务歌,内容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全方位展示渔民生活规律的同时,也将长辈对后辈的认知教育落到了实处。长期以来,高校德育教育陷于一种尴尬处境,即理想教育与现实生活的剥离,而来自生活的知识经验正好补偿。在认知教育的过程中,也可以同时培养青年大学生的多元审美情趣。音乐是人对现实的一种特殊的反映方式。“非遗”音乐的美,不仅体现为“美是生活”,能反映生活的真实与本质,还在于它是世代流传的,“和谐、光明、富于生命力”的审美存在。无论是高扬细腻的客家山歌,还是随字求腔的咸水歌,它们曲调风格的流转都依附于当地的自然环境。分布在五桂山区与沙田水乡交界的白口莲山歌,由于地理位置独特,受到客家文化与疍家文化的双重影响,其音乐风格兼具山歌与咸水歌的特点:用客家白话唱咸水歌调,歌词用“啊”“啊咧”“嗳”“啰”等衬字,融合了山歌的高亢和咸水歌的柔美。学生在感受音乐的同时,体验人文、地理交互作用的影响,领悟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传统音乐的这种地域性差异与融合,也满足了青年群体对多元文化的审美需求。音乐艺术中的德育教育对“真”与“美”的追求并行不悖,但人们认为“艺术是通过吸引人接近美的方法来对其进行道德教育的武器”“,非遗”的德育价值恰恰体现为对青年品格的熏陶与培养,这种品格是对不同音乐文化的尊重,也是对理想人格的追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巨大的价值蕴含在精神之中,大学生接受“非遗”的熏陶,重点在对文化精神的认同与道德理想的追求。岭南派古琴历史悠久,琴音纯净清越,琴派古朴刚健,托意寄情的演奏承载了道家的自然精神与儒家的理想人格。在清、微、淡、远的意境下,学生对艺术的感受被潜移默化地转化为对温柔敦厚、恬静淡雅人格的追求。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生活方式、审美情趣与道德理想,在对中国传统文化“真、善、美”内涵的追求中,“非遗”成为高校德育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非遗”融入高校德育教育的方式

  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文化遗产。作为高校德育的优势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大学教育必须充分考虑地方文化特色,采取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校德育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课堂内”与“课堂外”相结合。在学校教育中,课堂教学始终是主要方式。在保留主流课程结构之外,音乐类“非遗”可以作为选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在课堂上,教师结合当地实际,给学生重点讲授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遗”音乐史实,如沙田地区以讲授咸水歌为主,梅州等客家地区主讲客家山歌,而潮汕地区则以民间器乐演奏为主要内容,讲解的过程既要有代表性曲目的形态分析,也需要讲授音乐背后的历史渊源、演变过程和文化价值。在理论课程教学之外,高校需要借助课外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课堂内,教师是教学的主体;课堂外,学生是活动的主体。校园德育环境的营造,可以依托学生社团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技艺竞赛,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讲座,通过多姿多彩的校园活动,间接影响青年学生的欣赏习惯,传播传统音乐文化。

  (二)“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师资力量是教学教育的根本保证,在“非遗”教育中,高校应当鼓励教师对地方音乐文化有基本的认识了解,并可通过深造、访学、调研等多种方式展开研究,同时也应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请进校园,担任兼职教师,除普及性的展示讲座外,传承人可针对有一定兴趣基础的师生进行重点指导,甚至技艺传承。作为道德科学,教育应分为不同的层次。在接受教育的层面上,高校在将教育者“请进来”的同时,还应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拥有“走出去”实践的机会。“走出去”的方式是多样的:个体或群体既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参加田野调查研究,也可以参加各地的文化纪念活动,甚至是在城市公园里定期举办“客家山歌墟”,目的是通过亲身参与真实场景,让学生感受到民间文化的生命力。

  (三)传统方式与现代元素相结合。在信息时代,信息德育已成为德育教育发展的主方向。在“非遗”的传统教育中,我们已经习惯使用多媒体展示图片,播放音视频,力求最大限度地还原原生“非遗”。但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普及,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学生主体的能动性,将传统的课堂展示讲授与学生的实践创作相结合,将现代元素尝试性地引入传统民间音乐形态。如传统山歌的演唱与电子乐器的演奏结合,地方音乐与舞蹈结合编排剧目等,这种用现代元素装点传统艺术的方法也是对“非遗”的创新发展。同时,网络是一个巨大的资源库,应将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连接在一起。网络信息生活中的大学生需被积极引导主动参与知识构建,在“非遗”标准的界限下,对散落民间的文化遗产进行有意识地甄别、组织、整理,并借助网络平台将意见建议发表、讨论、交流,将被动式接受教育转为体验式研究学习。当然,研究学习的开展实质是对“非遗”的再认识,青年由此可深刻把握其形态与精神。总之,挖掘和传承中国本土文化资源是时展的要求,有效保护与利用“非遗”是一项重要任务。将“非遗”资源纳入高校德育教育,不仅有利于提升当代大学生对生活的认知、对审美的感受、对人格的追求,更能在此过程中培养当代青年的文化自觉与自信,使其成为“非遗”传承的中坚力量。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篇4

  诚如学者们研究所示,从人类学角度界定的文化空间,其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向云驹认为,文化空间的自然属性表现为:文化广场、广场文化、宗教场所、古村落、海岛、集镇中心、“大房子”、庙宇寺观教堂、神山、圣山、湖泊等形态;其文化属性表现为:岁时性的民间节日、神圣的宗教聚会纪念日、周期性的民间集贸市场、季节性的情爱交流场所、娱乐性的歌会舞节、盛大的祭祀礼仪及其场所、语言、族群的各种独特文化、独特的历史传统等形态。①大致而言,江南城市休闲型文化空间的形成是商品经济长足发展和城市消费风尚转移的必然结果。王锜(1433-1499)就描述过他的亲身感受:正统、天顺间,余尝入城,咸谓稍复其旧,然犹未盛也。迨成化间,余恒三、四年一入,则见其迥若异境,以至于今(弘治),愈益繁盛,闾簷辐辏,万瓦甃鳞,城隅濠股,亭馆布列,略无隙地。舆马从盖,壶觞罍盒,交驰于通衢。水巷中,光彩耀目,游山之舫,载妓之舟,鱼贯于绿波朱阁之间,丝竹讴舞与市声相杂……珍羞奇异之物,岁有所增,若刻丝累漆之属,自浙宋以来,其艺久废,今皆精妙,人性益巧而物产益多……此固气运使然,实由朝廷休养生息之恩也。②由此,笔者认为江南都市中的文化空间大约从明弘治年间开始兴盛至晚明愈益发达,经清初数十年战乱,城市生活一度萧条零落,并在清初高压统治和思想钳制下,人们生活往往循规蹈矩,迨至乾嘉时期,江南城市休闲生活和通俗文化的发展才又兴盛起来。晚清江南上海开埠,西风东渐,城市生活风尚发生重大变化,一些文化空间甚至带有殖民色彩(如晚清上海英法公共租界的四马路,见下文———笔者注)。其间虽有萧条与繁荣的起伏变化,但城市文化空间的内涵和特征在变化中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其类型大致可分为广场型、庙会型、水体型(湖泊、内河)、街区型以及园林型等,并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试详述之。

  (一)江南都市文化空间的类型

  1.广场型。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角度界定的广场型文化空间在国际上较为普遍,典型的如摩洛哥马拉喀什老城的吉马?埃尔弗纳广场的文化空间。千百年来,吉马?埃尔弗纳广场就是音乐家、说书艺人、舞蹈家、魔术师、行吟诗人等活动的场所,形成独特的民间文化展示地。明清江南城市中的此类场所并不鲜见。苏州府城在明清时代不止一处广场,比较著名的城市广场就有三处:一是虎丘千人石,二是玄妙观前广场,三是阊门外朱家庄广场。虎丘千人石,其范围略似城市广场,这里不仅是外地游客必到之地,也是当地居民、文人士子、青楼艳妓、歌舞艺人等举行游艺活动的地方,某种程度上,其游憩主体的文化程度、身份地位相对较高。晚明公安派著名作家袁宏道曾运用夸张的笔墨记述道:“每至是日(指农历八月中秋———笔者注)……从千人石上至山门,栉比如鳞,檀板丘积,樽罍云瀉,远而望之,如雁落平沙,霞铺江上,雷辊电霍,无得而状。”①嘉道间袁景澜《吴郡岁华纪丽》载,玄妙观内广场“杂耍诸戏,各奏其技,以资谋食。如绳伎走索、狡童缘橦、舞盆飞水、吞刀蹑蹻、傀儡牵丝、猴猱演剧,或隔帷象声,围场扑打、盲叟弹词……靡不毕至,以售其艺。”阊门外朱家庄广场“新年百戏竞陈,观者麕集。货郎蚁聚,星铺杂张,酒炉茶幔,装点一新,其热闹与元都(指玄妙观———笔者注)相埒。”②也就是说,朱家庄广场与玄妙观前广场相比,其热闹程度毫不逊色。据甘熙《白下琐言》记载,南京夫子庙贡院前的广场每逢正月,“有卖雀戏者”,嘉庆间“有卖戏法者,为北省人设场于泮宫前”。③2.庙会型。乌丙安认为:“遍布在我国各地各民族的传统节庆活动、庙会、歌会(或花儿会、歌圩、赶坳之类)、集市(巴扎)等,都是最典型的具有各民族特色的文化空间。”④它是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周而复始地进行某些综合性民间文化活动的场所,而明清江南都市中的庙会则具有类似的特征。杭州西湖香市是晚明文学家张岱一直津津乐道的文化盛事。他说:“至香市,则殿中边甬道上下,池左右,山门内外,有屋则摊,无屋则厂,厂外又棚,棚外又摊,节节寸寸。凡胭脂簪珥,牙尺剪刀,以至经典木鱼,伢儿嬉具之类,无不集。”⑤明清时代,民众普遍具有城隍信仰,在城隍诞日,香火最盛。于是城隍庙及其广场便成为民众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袁景澜所记嘉道间苏州府城隍庙,“牲醴酬献,笙歌演剧,庙无虚日……或称神诞日,会首鸣金号众,威仪杂遝,百戏罗列。金钱玉帛,川委云输”⑥。3.水体型。江南为水乡,城市居民亲水文化典型地表现在城市内河和湖泊中的游憩活动及其所衍生出来的休闲文化上,形成独具地域特色的水域文化空间。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河流型线性文化空间,如南京的秦淮河、苏州的山塘河、无锡的惠山河塘;二是湖泊型面状文化空间,如杭州西湖、苏州葑门外荷花荡、嘉兴的莺泽湖等。晚明南京秦淮河,“三月即开水关,画舫次第而进,下浮桥、陡门桥、上浮桥……通心桥、莲化桥,各归一浜,无能紊乱”⑦。同时期张岱的《西湖七月半》描述了杭州各阶层民众的西湖游憩行为特征是,“杭人游湖,巳出酉归,避月如仇”,⑧形成独特的地域休闲文化习俗。嘉兴鸳湖(又名莺泽湖)早在明代就是风景名胜区,特别是湖边的烟雨楼更是观赏风景的绝佳场所。“湖多精舫,美人航之,载书画茶酒,与客期于烟雨楼。客至则载之去,舣舟于烟波缥缈。”⑨乾隆《元和县志》载,苏州“虎邱山塘,吴中游赏之地。春秋为盛,冬夏次之。每花晨月夕,仙侣同舟,佳人拾翠,暨四方宦游之辈,靡不毕集”①。晚清秦锡光称,常州府无锡县“湖船俗称花船,客集,例开惠山河塘,晚归泊酱园浜,邀月纳凉,笙歌彻夜”。②4.街区型。明清时代,江南中心城市如江宁府、苏州府、开埠后的上海等大城市中一般都有相对集中且长期演变形成的“历史街区”,如南京夫子庙贡院街、苏州山塘街、上海英法租界的四马路等。前两者实际上是一种河街混合模式;后一种是所谓的“十里洋场”,它是晚清政府内外交困、太平天国战争阴霾笼罩下的特殊产物,带有浓重的殖民色彩。南京的传统休闲游憩地分布于夫子庙附近的秦淮河两岸,俗称“河房”。“前明河房,为文人宴游之所,妓家则鳞次,旧院在钞库街南,与贡院隔河遥对,今自利涉桥至武定桥,两岸河房丽姝栉比”。③此外,苏州南濠上下塘、开埠后上海的四马路,都是公共游憩空间。“盖英界据沪上之胜,四马路又据英界之胜……而四马路为会归焉。大抵游沪者有七事:戏园也、酒楼也、茶馆也、烟间也、书场也、马车也、堂子也”④。以四马路为中心的十里洋场是晚清沪上娱乐文化消费的公共空间,曾经盛极一时。5.园林型。论者多认为江南私家园林多为士大夫个人私密休闲空间,但在江南还存在形式各异的公共游豫园林,并形成了不同于私园的文化个性。杭州西湖自古以来就是一处公共游憩空间,每逢清明、中秋等传统节日,都会有丰富的文化休闲活动。明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余》记载:“苏堤一带,桃柳阴浓,红翠间错,走索、骠骑、飞钱、抛钹、踢木、撒沙、吞刀、吐火、跃圈、筋斗、舞盘,及诸色禽虫之戏,纷然丛集。”⑤随着时代的变迁,江南某些私家园林逐渐对外开放,并形成当地居民固定的游乐场所。在苏州的“南园、北园之间,虎阜、灵岩之畔”,“宝榭朱楼,红妆按曲。画桥乌榜,诗客传觞。歌舞百戏,乐声嘈杂,数里并无阒境”⑥。晚清以后,江南私家园林的公共游憩功能逐渐加大,杭州“西湖名园鳞次,多茂林修竹、花卉之饶。方春士女遨游,连肩接衽”。⑦同治《苏州府志》记载,苏州“诸园皆于清明日开,令人输钱入游,立夏日止,无虚日。妖姬、静女、游侠、贵介踵相接也”⑧。在康雍乾时代,松江府园林功能就发生了转变,从原初的小众精英分子的“雅集”到乾嘉时代的园庙结合后的大众“市集”的转变,也即从私人休闲之所向公共游憩空间的转变。⑨“今造城隍庙于其中(指豫园———笔者注),为市估所占,作会集公所。游人杂遝,妇女如云,医卜星相之流,亦无不毕集”瑏瑠。开埠后上海的豫园“竞设茗馆及各色店铺,竟成市集,凡山人墨客及江湖杂技,皆托足其中”瑏瑡。晚清上海张园成为观光旅游、展览、购物,甚至公共集会之所。

  (二)江南都市文化空间的特征

  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意义上的文化空间特征,国内学者众说纷纭。向云驹认为,文化空间往往具有综合性、周期性、神圣性、族群性、娱乐性等特点①。但总体来看,空间性、时间性、文化性是学者们公认的文化空间特征。②通过史料的爬梳钩沉,笔者认为,明清江南都市文化空间大致具有公共性、周期性、娱乐性、地域性、文化性等特征。1.公共性。文化空间的公共性是指游憩主体不分贫富、贵贱、男女,任何人都可以在这个空间中以自己喜爱的方式活动。晚明时代的苏州虎丘中秋夜,“土著流寓、士夫眷属、女乐声伎、曲中名妓戏婆、民间少妇好女、崽子娈童及游冶恶少、清客帮闲、傒童走空之辈,无不鳞集”③。清代中期的苏州玄妙观前广场,“五方群估丛萃”;杂耍卖艺者“各奏其技,以资谋食……贵贱相还,贫富相贸易,人物齐矣”。即使深处闺中的妇女也不甘寂寞,“妇女之容饰妖邪者,游人环集之,谓之打围”④。2.周期性。在固定时间、固定场所上演文化事件,这是“非遗”文化空间的典型特征。苏州虎丘山塘、千人石,南京夫子庙前广场、杭州西湖、无锡惠山河塘等公共文化空间都是一年中重要节事活动的举办地,特别是新年、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这种周期性也可以说是岁时性、季节性,它是农业文明的体现。张瀚的《松窗梦语》云:“杭俗春秋展墓,以两山逼近城中,且有西湖之胜,故清明、霜降二候,必拜奠墓下……且二时和煦清肃,独可人意。阖城士女,尽出西郊,逐队寻芳,纵苇荡桨,歌声满道,箫鼓声闻。”⑤南京夫子庙前广场,每当新年“医卜星相之属纷列于道。弹者、唱者、舞者、跳者以及鱼龙曼衍”⑥。端午节龙舟竞渡一般固定在传统文化空间中进行,比如秦淮河、虎丘山塘等水体类文化空间。张岱说:秦淮河房“年年端午,京城士女填溢,竞看灯船……舟中鏾钹星铙,燕歌弦管,腾腾如沸。士女凭栏轰笑,声光凌乱,耳目不能自主”⑦。在苏州,“每岁竞渡市”,“杂耍之技,来自江北,以软硬工夫、十锦戏法、象声、间壁戏、小曲、连相、灯下跳狮、烟火等艺擅长”⑧。中秋节也是江南民众最为重视的节日,虎丘“凡月之夜,花之晨,雪之夕,游人往来,纷错如织,而中秋为尤胜”⑨。3.娱乐性。江南文化空间中的民众休闲活动体现出极强的娱乐性,形成民众普遍认同的文化娱乐方式,数百年不易,且深入骨髓。正如叶权所言,“大家坟墓俱在两山,四方宾旅渴想湖景,若禁其游玩,则小民生计绝矣。且其风俗华丽,已入骨髓,虽无西湖,不能遽变”。瑏瑠这种全民狂欢性活动也多发生在这些公共文化空间中。“吴门竞渡,盛于山塘,土人于四月梢,即起龙舟开演……至端阳前后十余日,观者倾城,万船云集。远郡士女,结伴纷来,鬓影衣香,雾迷七里”瑏瑡。至夏日,则“游闲子弟争携画舫,载酒肴,招佳丽,呼朋引类,舣棹于胥江万年桥谾或虎阜十字洋边……佳人雪藕,公子调冰,随意留连,作牙牌、叶格、马吊诸戏,谓之斗牌,或习清唱……或即凉亭水榭,招盲女琵琶,弹唱新声绮调。更有游士滑稽,演说稗官野史,杂以科为河上大观,水鸭、水鼠、满天星、遍地锦、金琖、银台、赛月明、风车、滴滴金,不一其名,不一其巧。曾凭红板桥阑,望东水关及月牙池前,灯影烛天,爆声溅水,升平景象,图绘难橅”②。杭州西湖历来是各阶层民众休闲娱乐之地,汪汝谦谓:“大抵游观者,朝则六桥看花,午余理棹湖心亭,投壶蹴踘,对奕弹琴,象板银筝,笙歌盈耳。”③4.地域性。江南都市中的文化空间是长期历史积淀的产物,形成独特的地域文化特征。晚明文学家张岱长期寓居杭州,在其晚年的记述中往往会将本地域的休闲活动和文化表现与其他地域相比较,从而突出其所描绘对象的特征。西湖香市,赶庙会者“如逃如逐,如奔如追,撩扑不开,牵挽不住。数百十万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日簇拥于寺之前后左右者,凡四阅月方罢,恐大江以东,断无此二地矣”。④虎丘千人石竞歌,袁宏道、张岱都曾对其极尽夸张性的描绘。虎丘八月半,“鼓吹百十处,大吹大擂,十番铙钹,渔阳掺挝,动地翻天,雷轰鼎沸,呼叫不闻”。让人更为惊异的是,千百人同唱一首歌,其场面之宏大,令人瞠目。“杂以歌唱,皆‘锦帆开、澄湖万顷’同场大曲”,“席席征歌,人人献技”⑤。“使非苏州,焉讨识者”,在张岱看来,这样颇具地域特色的节日文化,也只有苏州才有可能存在。即使祭奠先人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江南人在这些公共文化空间中的表现也让外来者不可思议。“吴俗,清明前后出祭祖先坟墓,俗称上坟。大家男女,炫服靓妆,楼船宴饮,合队而出,笑语喧哗……趋芳树,择园囿,游庵堂、寺院及旧家亭榭,列座尽醉,杯盘酬劝。踏青拾翠,有歌者,哭笑无端,哀往而乐回,以尽一日之欢”⑥。所谓墓祭,某种程度上是吴越之民借此游览这些公共文化空间的一次机会,“哀往而乐回”是其生动写照。正如谢肇淛所言,“北人重墓祭,余在山东,每遇寒食,郊外哭声相望,至不忍闻……南人借祭墓为踏青游戏之具,纸钱未灰,舄履相错,日暮,墦间主客无不颓然醉倒”⑦。南北方的清明节俗有较大差异,体现出明显的地域性色彩。除了上述主要特征之外,江南都市文化空间还具有文化性、服务性等内涵。这些内涵在上述特征的表述中或多或少地有所涉及,此处不赘。

  二、明清江南都市文化空间的休闲服务功能

  (一)歌舞竞技

  从休闲文化生产者角度而言,江南都市中的文化空间是雅俗文化共有的表演场所。比如中秋节苏州虎丘千人石竞歌。万历以降,著名作家公安派代表人物袁宏道和文学家张岱都不约而同地对此作了生动的描述。“布席之初,讴者百千,分曹部署,竞以新艳相角,雅俗既陈,妍媸自别”。“清声亮彻,听者魂销”。⑧千人石歌咏比赛已成为游客和当地居民必看的节目和成为苏州府城的一个文化符号和地域品牌,引起无数文人墨客的赞叹。“中秋千人石,听歌细如发”①。江南都市文化空间的歌舞表演更多地表现为江湖艺人的演艺展示场域,体现出明显的世俗化色彩。南京夫子庙贡院广场,“值晴明日,百戏具陈,如解马、奇虫透飞、梯打筋斗、吐火吞刀、挂跟旋腹、三棒鼓、十不闲、投狭相声、鼻吹口歌、陶真撮弄”②。苏州虎丘山塘河也是民间艺人的歌舞演出的主要基地。“习清唱为避暑计者,白堤青舫,争相斗曲,夜以继日,谓之曲局。或招盲女瞽男弹唱新声绮调,明目男子演说古今小说,谓之说书”③。文学家往往以夸张的笔调描绘其所见所闻,但也可从中体会出江南城市中公共文化空间的文化休闲游憩活动之盛。杭州西湖“由断桥至苏堤一带,绿烟红雾,弥漫二十余里,歌吹为风,粉汗为雨,罗纨之盛,多于堤畔之草,艳冶极矣”。④

  (二)休闲娱乐

  从休闲游憩者的主体角度而言,江南都市中的文化空间也是市民休闲游憩的主要场所,同时也是休闲娱乐的必要条件。崇祯《吴县志》载“吴人好游,以有游地,有游具,有游伴也。游地则山水园亭,多于他郡”⑤。这些“山水园亭”就成为市民们休闲游憩的公共空间。夏日江南水体型文化空间在居民的休闲生活中扮演着特别重要的角色。在苏州,“豪民富贾,竞买灯舫,至虎丘山浜,各占柳阴深处,浮瓜沉李,赌酒征歌。腻客逍遥,名姝谈笑,雾縠冰纨,争妍斗艳……酒炙纷陈,管弦竞奏,往往通夕而罢”⑥。在秦淮,“当夫序届天中,日逢竹醉,游船数百,震荡波心,清曲南词,十番锣鼓,腾腾如沸,各奏尔能。薄暮须臾,烛龙炫耀,帘幕毕钩,倩妆倚栏,声光乱乱”⑦。

  (三)旅游服务

  民间贸易集市某种程度上也是“非遗”意义上的文化空间。在明清江南,无论是庙会型,还是城市广场型、私家园林型,甚至城市内河、湖泊等水体型文化空间,往往都成为旅游服务、旅游商品的销售场所。清明时节的西湖苏堤上,“买卖赶趁,香茶细果,酒中所须。而彩妆傀儡、莲船、战马、饧笙、鼗鼓、琐碎戏具,以诱悦儿曹者,在在成市”⑧。另一处规模更大的休闲消费市场则是西湖香市,其宗教朝圣意义似乎被休闲娱乐、商品贸易的噪杂声所掩盖。张岱说:“西湖香市,起于花朝,尽于端午。山东进香者日至,嘉湖进香天竺者日至,至则与湖之人市焉,故曰‘香市’……三代八朝之骨董,蛮夷闽貊之珍异,皆集焉。”⑨晚明以来,宗教世俗化色彩越来越浓,宗教僧侣在这种庙会型公共文化空间中积极参与旅游服务活动。清梁绍壬记载:“西湖昭庆寺山门前,两廊设市卖木鱼、花篮、耍货、梳具等物,皆寺僧作以售利者也。每逢香市,妇女填集如云。”瑏瑠广场型文化空间在传统节日中所售之物也多是日用消费品和娱乐之物。比如苏州玄妙观前广场,“更有地铃、丝鹞、太平箫、西洋镜诸玩具,以玻璃瓶盛朱鱼,转侧其影,大小俄变……以悦儿童”①。江南水乡,水体型文化空间在特定时节也往往成为娱乐消费市场。“虎丘游船,有市有会。清明、七月半、十月朝为三节会,春为牡丹市,秋为木犀市,夏为乘凉市”②。

  (四)节日庆典

  周期性地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举行盛大仪式庆典,是文化空间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典型特征。明清江南都市中的文化空间往往也是周期性地举行传统节事活动的集散地。陈建勤以清明、端午、中秋、重阳几大传统节日为考察对象,较为全面地梳理了广泛存在于江南社会中的节令游俗。③陈建军则将笔墨集中于苏州山塘河街中一年四季所举行的重大节庆活动④,说明江南都市节庆活动的丰富多彩。这些节日周期性地发生于江南都市中的公共文化空间中———虎丘山塘、西湖、秦淮、惠山河塘、嘉兴南湖,以及苏州玄妙观广场、江南各市城隍庙、杭州昭庆寺等地。以虎丘山塘为例,据陈建军的研究,明清苏州山塘河街最主要的节日活动分“官方”和“民间”两大类。官方节庆有“三节会”“百花生日”“山塘竞渡”;民间节会主要有“灯会”“庙会”“花市”和商贾集市等。所谓“三节会”,实际上是在本地官府主持下年年都要举行的一种祭祀活动,时间在每年的清明、农历七月半和十月初一,逐渐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定制的官方仪式。“吴郡无祀厉坛在虎邱山前,附郭三邑统祭于此。清明赛会最盛,十乡城内外土谷神咸集,游人群聚山塘,名三节会,谓清明、中元、十月朔三节也”。三节会期间,“家窥则朱栏綺席,水览则白舫青帘。观者填溢衢巷,臂倚肩凭,袂云汗雨,不可胜计,是名看会”⑤。此外,笔者查阅袁景澜《吴郡岁华纪丽》一书发现,仅苏州一城,一年四季与节事有关的活动就有“放烟火”“闹元宵”“灯节”“百花生日”“观音山香市”“山塘清明节会”“虎阜花市”“山塘竞渡”“元都醮会”“七月半中元节”“山塘桂花节”“盂兰盆会”“十月朝”等,逐渐形成了具有浓厚地域色彩的民俗文化活动,而这些节事活动无疑都是所在城市文化空间的重头戏。

  (五)文化生产

  明清江南都市文化空间的文化性还表现在它是不断地生产和再生产文化的空间。晚明时代的夫子庙秦淮河房,“曲中狎客有张卯官笛,张魁官箫,管五官管子,吴章甫弦索,盛仲文打十番鼓,丁继之、张燕筑、沈元甫、王公远、宋维章串戏,柳敬亭说书,或集于二李家,或集于眉楼”⑥。在康熙时代的杭州西湖,一些女中精英往往将游湖与创造性的文化活动联系在一起。清初杭州的“蕉园七子”,就是显例。“是时武林风俗繁侈,值春和景明,画船绣幕,交映湖漘,争饰明珰翠羽,珠鬚蝉縠,以相夸耀。季娴独漾小艇,偕冯又令、钱云仪、林亚清、顾启姬诸大家,练裙椎髻,授管分笺,邻舟游女望见,辄俯首徘徊,自愧弗及”⑦。此外,历代文人墨客都为江南都市文化空间留下了无数的名篇佳什,成为所在城市文化空间的文化资本。因为这些文化空间往往是文人雅士送往迎来的重要场所,这就为其文学艺术创作提供难得的素材。万历十年,屠隆赴京述职,路经苏州,夜游虎丘,苏城士大夫为其置酒饯行,“主公布席千人座,飞觥促膝,联韵赋诗,邑士民千人环而视之如城比”①。文人士大夫对这些“有意味”的空间或书之于游记,或行之于歌咏。景因文传,境缘人胜。

  三、几点启示

  综上所述,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意义上的江南都市文化空间,兼具物质和非物质双重文化意涵。它们不仅是具有外在吸引力的物理空间,更因其积淀深厚的民间文化而成为所在城市居民的精神空间。从前述文献记载来看,江南文化空间的发展大致经历中明兴起、晚明兴盛、清初萧条、乾嘉复兴、晚清式微这样波浪形变迁轨迹,其深厚的文化内涵深深积淀于该地域的民众记忆里,但在当代旅游语境下,它们当然也就成为颇受游客和当地居民欢迎的休闲空间。从江南传统社会的实际情况看,类似虎丘千人石、夫子庙前广场型文化空间;西湖、嘉兴南湖、南京秦淮河等水体型文化空间;杭州招隐寺、苏州玄妙观等庙会型文化空间以及极富地域文化色彩的园林型文化空间,都是逝去时代的公共休闲文化空间,也应是今日江南城市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但江南传统文化空间在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大潮中却日渐式微。因此,挖掘、重塑与传承这些传统文化空间就成为当务之急。此外,江南传统文化空间的一般特征和文化传承以及修复利用,对全国其他历史文化名城也具有普适性的启示意义和借鉴价值,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明清江南都市文化空间是一种多功能的复合体和地域文化传承的场所,举凡休闲游憩、旅游服务、商品贸易、节庆仪式、文化创造等,都是这些文化空间的主要内涵,是城市居民的历史记忆和文化认同的载体。按照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雷德菲尔德(RobertRedfield)在《农民社会与文化》一书中提出的观点,复杂的文明中存在两个层次的文化传统,一个是社会上层精英主流文化传统,即“大传统”;一个是存在于普通民众中的文化传统,即“小传统”。小传统是族群之间情感认同、身份认同、地域认同的媒介,一个城市只有保留比较丰富的民俗文化传统,才能增强民众凝聚力,满足民众文化生活需要。上述江南文化空间的民俗文化属于下层民众的小传统,而小传统的延续需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空间。亨利?列斐伏尔认为,空间是通过人类主体的有意识的活动而产生的。②因此,培育城市公共文化空间,除注意这些文化空间的硬件设施建设之外,更要注意丰富和发展所在城市文化空间中的非物质因素,即保护和传承这些文化空间中的带有独特的地域色彩的民俗文化。第二,明清江南都市文化空间往往是所在城市重要的服务性消费空间和休闲空间,是城市经济的助推器,可以为下层民众创造就业机会。明清文献中往往将西湖、秦淮河房等公共游憩空间看成是销金锅、销金窟,带有明显的负面意涵。但也有不少开明的江南士人反是,如田汝成、叶权、王士性、袁景澜等。田汝成就认为,“游湖者多,则经纪小家,得以买卖趁逐,博易糊口,亦损有余补不足之意耳”③。叶权《贤博编》载:“城中人不事耕种,小民仰给经纪,一春之计全赖西湖。”④袁景澜则将苏州虎丘看成是天然的养济场。“虎邱游宴,日费千金。贫民赶趁,因以谋食,亦天然养济场也”⑤。凡此种种,这些文化空间恰恰是旅游服务业成长的重要区域。第三,明清江南都市中的文化空间是江南民众千百年来通过不断文化创造和再创造并加以活态传承、丰富发展起来的无形文化遗产。谢肇淛说:“西湖五百年来画船歌舞未有休歇,龙宫鹫岭三竺六桥之胜,牧童樵子杖履所必及也。”①江南都市传统文化空间是地域文化承载的特定空间,并依托于旅游、休闲与游憩活动而发展。因此,这些文化空间也是地域文化生产的重要载体。皮埃尔?布迪厄(PierreBourdieu)的文化再生产理论认为,文化处于不断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中,并在此过程中发展变迁。②如果对应本文的文化空间概念来理解的话,每个文化空间就是一个特定的场域,行动者即休闲游憩者和文化生产者运用自己的文化资本在这个特定场域中不断生产和再生产自身特有的文化,并积淀成为一种“惯习”,融入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中。从这个角度来说,当下江南城市就应充分发挥文化空间的休闲游憩功能,在传统文化积淀深厚的地域,重塑江南文化空间,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旅游休闲场域,这样有利于地域文化的生产和再生产,有利于凸显所在城市形象,增强都市文化旅游吸引力。第四,前述传统文化空间在当下的江南都市群落中还有不少遗存,至今仍是所在城市重要的游憩区或历史街区。比如南京的夫子庙前广场、贡院街及秦淮河;苏州观前街和虎丘千人石,以及申报成功的景观类世界文化遗产的杭州西湖,数量众多的江南私家园林等。通过挖掘现有传统文化内涵,活化江南地域民俗文化,有意识地恢复某些传统文化活动。传统是可以发明的,埃里克?霍布斯鲍姆等在《传统的发明》一书中考察了人们习以为常的所谓欧洲的几大传统,认为传统并不是古代流传下来的不变的陈迹,而总是当代人活生生的创造。③因此,明清江南都市文化空间中某些富有地域人文内涵的文化传统应该在新的时代加以“再发明”、再创造和再利用。比如虎丘千人石竞歌、传统节日习俗、民间花会、游船上的仿古文娱活动,广场上的民间歌舞、杂耍以及体现江南独特的休闲文化等。按照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申报省市部级文化空间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提高江南民众的历史文化认同感和遗产保护意识,促进江南城市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篇5

  1.1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英文为the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是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展现、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制品和文化空间[1]。”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传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是表演艺术;三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四是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是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2]。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3]”。

  1.2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国务院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本文给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体育文化表现形式及文化空间。具有非物质性、不可再生性、活态性、地域性、民俗性等特征。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8项)[4],其中,高脚马被列为竞技类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一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

  2高脚马的发展概况

  2.1高脚马简介

  高脚马是湘、鄂、渝、黔四省边境各县市广大土家、苗寨盛行的一项民间传统的体育活动,同时也是土家族的一项传统竞技类体育项目,是由土家族苗族儿童嫁戏工具发展而成,多少年来一直为该地区各民族青少年儿童所喜好。它与我国北方的踩高跷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土家山寨用高脚马代替雨靴踏过泥泞的穷困,已经成为过去。但是,人们依然留恋站在脚马上高瞻远瞩的好处。左手提起左脚,右手提起右脚,循环往复,可促进大脑两半球的平衡发展。高脚马的比赛,除了竞速和对抗外,还可以进行越野、障碍和竞艺比赛。所谓越野赛跑,就是在郊外赛跑,需要跨过溪沟、通过泽沼或稻田、走过沙滩、穿过小林等。所谓障碍赛跑,就是在竞速的途中设几个障碍的跑。所谓竞艺,就是骑着高脚马在规定的场地内,以不下马为基本条件,从姿势花样类型、动作优美程度、难度等方面比试。

  2.2高脚马的发展历程

  2.2.1高脚马的起源。就高脚马而言,就是截竹为马,一手在前提马头,以拨转方向,另一手在身后扬起,有跃马扬鞭之势,在庭院内来回往返跑,多为儿童嬉戏时的一项民间体育活动。例如杜牧写有“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说的是几岁儿童,骑着这种竹马在庭院内或床周围来回奔跑嬉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大概就是出自这里。骑竹马最早的文字记载见《后汉书?郭级传》记:“司部到西河美稷,有儿童数百,道次迎拜……”。这说明骑竹马这项民间传统体育活动,不但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在当时已经超出了儿童嬉戏的内涵,逐渐发展成为迎接大小官员和贵宾时群众自发的欢迎队伍[5]。

  2.2.2高脚马的发展。高脚马的发展,还是建国以后的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在各个领域都奉行这样的政策,即宪法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方的教育、科

  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体委和国家民委制定了“积极提倡,加强领导,改革提高,稳步发展”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对民族传统体育抓紧挖掘、整理、提高、发展,从而促使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之花的繁荣盛开。湖南省体委和省民委于七十年代末组织并号召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工作者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行广泛、深入地“挖掘、整理、提高、发展”等工作,高脚马才逐渐被挖掘、整理出来的。1985年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首府吉首举行了湖南省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湖南省体委和省民委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完成了《高脚马竞赛规则》的制定工作并把高脚马列为正式比赛项目。2001年,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将高脚马竞速列为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首次竞赛项目。比赛的项目为男女100m、男女200m、男女2×200m接力、男女4×100m混合接力。

  2.2.3高脚马的繁荣。高脚马项目已经连续在宁夏、广州、贵州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崭露头角,充分展示了我国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阶段性的保护成果。不管是省民运会还是全国民运会都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的英明与正确,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进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和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2.3.1高脚马表演项目登陆央视春晚。由湖北电视总台选送的民俗歌舞《山乡春来早》凭借强劲实力跻身中央电视台2009年春节联欢晚会,演唱部分是土(家)苗兄妹组合、比兹卡组合的精彩放歌,舞蹈部分由中国电信武汉艺术团演员、武汉音乐学院以及湖北民族学院学生倾情演绎。这一节目受到广泛关注,不仅是因为土(家)苗族的众多演员登上央视春晚大舞台,更有大家对土苗民族文化如何更好推介的深思。

  2.2.3.2高脚马对抗表演项目亮相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多姿多彩,其丰富的内涵反映出了各民族的生活、劳动、习俗、性格和追求,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和强大的生命力,是中华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四年一届的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已列入《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成为我国少数民族群众展示体育文化、增进团结友谊的民族盛会。为淡化金牌意识和锦标意识,促进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国家民委将改革奖励方式,将竞赛表赛项目金、银、铜牌的奖励体系,改为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的奖励体系,扩大了奖励面,突出了参与性。例如,2007年9月,湖北省代表队的高脚马团体操荣获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技巧类银奖;2011年9月,一支由16名湖北民族学院体育学院学生组建的高脚马对抗表演团队,荣获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团体金奖。

  2.2.3.3湖北省首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空降湖北大剧院。湖北省首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是经省政府批准,由省民宗委、文化厅、广电总台共同主办,演出于2011年11月在武汉举行。本届汇演以“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展示少数民族独特的艺术风采,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为主题,来自全省民族地区和部分散居地区的22个县市和有关大专院校的1500余人参与演出,参演剧(节)目包括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等各种类型的主题文艺晚会、综艺晚会,其中包括由湖北民族学院的高脚马对抗表演项目。

  2.2.3.4高脚马100m竞速打破世界吉尼斯记录。梁绍伦,广东佛山人,广东省佛山市高脚竞速教练,于2013年8月创高脚竞速100m世界吉尼斯纪录。

  3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活态传承要素

  3.1传承人与传承群体要素

  传统高脚马能以一种“活文化”的状态存在于社会文化系统中,是“传承”在其中扮演了核心的角色。然而,传承的载体需要依赖具体的人,由人存续,因人繁荣,传统高脚马进行活态传承不可或缺的传承主体始终离不开人。同时,传承人将扮演着具有质朴民间气息的传统高脚马继续发扬光大的关键角色。然而容易造成人们错误的做法是将传承人只局限于个人或者个体,没有把传承个人与传承群体的更好地结合起来。高脚马文化本身就是文化元素多样的综合体,想要得到比较完整的传承往往是需要群体性参与,而非个别参与。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群体的概念,可以将它置于社会群体的系统中去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体泛指一切通过持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互动或传承关系结合起来进行共同活动,并有着共同利益的传承人员集合体[6]。毋庸置疑,传统高脚马的活态传承依赖核心载体的传承人以及传承群体,然而,无论是基于个体或群体性传承,归根结底所折射出的是对地域性的民俗文化环境的适应,其中,包括对该地域祭祀祭典、风俗文化等民间文化的心理继承以及文化认同。事实上,在传统高脚马活态传承历史链条上,其核心传承模式仍是以群体性占据主要地位的。

  3.2活态存在要素

  活态传承的观念是来源于对物质文化遗产的“静”态保护,是对其的一种衍生。活态传承是高脚马文化延续与继承的传统路径,其中“活态”是传统高脚马传承与保护的真魂所在,进一步呈现的是一种继续着的生活状态,守住真魂,保护创新,即可实现对传统高脚马在形式延续与内容发展的扬弃传承。高脚马项目在文化形式上具有鲜活的特征,这既叙述了项目本身表现形式的“活”,又描述了高脚马项目在民间大众群体中的强大感染力,正是由于这种“活”的存在,贯穿于整个民间大众的日常生活,不仅是动态的文化气氛的集中反映,而且深深地影响着“活着”的民间大众。

  3.3传承制度要素

  传统高脚马的活态传承路径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的传承制度,并且要从传承的主体、对象、路径、评定、遴选及退出等多方面不同的因素进行明文规定[7]。其中,高脚马项目的传承制度必须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完整系统中进行制定,才能促进高脚马传统文化取得更好的保护与传承。在传承制度的支持下,高脚马项目的传承将逐渐走向规范化,消除原有的封建思想以及带有封建色彩的观点、条例,避开一切阻拦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偏见。完善的制度还能给予活态传承更加稳定的支撑与保障,比如,不同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传承人通过相互的沟通交流,达到通力协作、相互发展。这既是传承人之间相互提高、协作发展的理想途经,又能营造出传统高脚马活态传承、走向广大的活态氛围,为传统高脚马项目的活态传承做出贡献。

  3.4人文生态环境要素

  无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还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活态传承都始终离不开使其诞生并繁荣发展的人文生态环境。也就是说,不同地域文化都包含着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过不断的发展与繁荣成为当地传统、民间文化的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历着诞生—发展—繁荣的生命历程,不同项目有着其独特的基因结构与生命系统,它们与同质的民俗、民间行为、心理所构成的人文生态环境紧密相关。任凭人文生态环境如何变迁,项目本身都是典型性的代表。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都不同程度地彰显着同地域、同文化群众的性格特点,同时也是地域性的民俗行为习惯的集中反映,还是大众群体对该地域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生态环境相对适应的凸显,只要原生态的文化生态环境不遭到破坏或出现变更,就不会发生变异或消亡。例如,土家族苗族高脚马源于湘、鄂、渝、黔的民俗民间文化,在世世代代的发展过程中脱胎换骨,在该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原始、朴素、大方等民风的影响下,最终发展成为集铿锵有力、潇洒大方、豪放刚烈、剽悍威武于一体的多种特点,从而揭开具有浓厚、神秘的“湘”、“鄂”、“渝”、“黔”地域特色的面纱。

  4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活态传承途经

  4.1结合市场,构建活态传承机制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这个大环境下,文化多样性以及文化传承在全球各角落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保护,其动因也正是文化多样性的生存遭到挑战,以土家族苗族高脚马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可发现佐证。需要指出,传统高脚马保护的重点是“本真传承”,同时更需要将其发扬光大。然而,这就对传承的途径提出了要求,传承需要继续,途径需要创新,这样传统高脚马才能保持活力。当下,社会强调对传统高脚马进行活态保护与传承,那么是否可以基于市场经济体制对“高脚马”项目进行“项目操作、商业开发”?所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构建其活态传承机制,以及如何把“高脚马”项目的活态传承与市场介入较好地结合成为一个现实问题。众所周知传统高脚马具有艺术表现强、审美价值突出等表演特征,因此在其对市场经济体制的主动适应,且实现最大的目标利益之前,应该将传统高脚马借助节日庆典、旅游活动的契机同市场演出结合,逐渐地扩大中华民族传统体育优秀文化传承的受众面,也使得一定数量的受众可能成为传统高脚马传承人的转化目标。从文化传承角度上讲,市场与传统高脚马项目的结合或许不是最理想的,但可以作为试探性的生产性保护与传承,尤其是在我国民族、民俗文化得不到年轻人的认同以及缺乏专职传承人、传承制度捉襟见肘的今天。

  4.2融入校园,展开活态传承新局面

  教育的勃兴与文化记忆息息相关,并成为拯救其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工具。事实上,传承范围的不断缩小、后续动力严重不足的尴尬局面正是传统高脚马的未来发展所面临着的。造成这种局面的罪魁祸首正是“师带徒”模式,并一直流传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而项目的精髓就难以真正得到传承人的掌握。因此必须拓宽受众面,才足以支撑其项目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而高脚马自身的传承同样经历着类似的窘境。传统高脚马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应落实到人与人,逐渐发展形成为良性的传承群体。因此,把传统高脚马的传承工作引进学校教育领域,将会获取较为立竿见影的效果。首先,在课程设置方面,建设以“理论传承为基础,实践传承为核心”相结合的教育教学模式,促进学生群体广泛了解传统高脚马的文化背景与历史渊源,全力推动其技艺与实践的学习;在教学团队的组建方面更是可以引入“教师+民间传承人”的模式,相互协作、同台授课;既实现传统高脚马活态的存在,继而促使传统高脚马的民间艺人与学生群体建立面与面的交流形式,帮助学生了解、学习高脚马文化。同时,推广建设校内专用高脚马训练馆,为硬件方面做好保障工作,建立完善校外教育传承实验基地、培训机构,以达到内外兼修、协作发展的教学模式。

  4.3利用传媒,控制活态传承新形势

  大众传媒是积极有效宣传、造势民俗文化最好的利器,融入当代、融入大众、融入生活,完成宣传、保护与传承的工作。传统高脚马活态传承之根本是突破原有的时间与空间的束缚,扩大传统高脚马的传承受众面与时间,具体操作如下:一是借助传统媒体,可在电视、广播、报纸、墙报等传播媒体上,通过打造高脚马专题节目、开设高脚马的特色报导、增加高脚马的专栏板块、筹备高脚马专题图文展,同时,可以创办高脚马文化学术专刊,加强理论研究,丰富文化内涵。此外,增强传承核心人物与媒体的沟通、交流、宣传,精心制作,巧妙安排,以最大限度地增加群众关注、了解,继而达到跃跃欲试的冲动。二是借助网络媒体,加大对政府以及新华、网易、腾讯、搜狐、新浪等大型门户网站的宣传投放,或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传统高脚马专题官方网站(如土家族苗族高脚马网),设立视频、照片示范专区、构建高脚马核心传承人数据库、开办交流网络社区、贴吧,以保证覆盖面广、内容详实、快捷与便利。此外,传播的扩展面还可以渗透到手机信息平台(微信、微博等)、卫星数字电视载体等信息媒介,时时将各高脚马文化信息、内涵背景、内容特色等讯息传播、,达到和谐的交流与沟通,推进高脚马等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健康有序地传承。

  4.4全民健身,挖掘活态传承新途径

  全民健身是一项广泛性的活动,而“全民健身日”的设立将是推进群众健身长效化、机制化的标杆,同时也是推广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主要途径。土家族苗族高脚马文化的开展大都局限于小群体、小地域,文化氛围比较狭窄,且没有形成“长期”的活动习惯,这对于传统高脚马项目活态传承是不利的。而当下全民健身的盛行,为普及高脚马项目奠定了牢靠的群众基础,将“高脚马”项目全力打入全民健身领域,在丰富全民健身内容及形式的基础上,也为其自身的传承道路探寻出崭新的方向。第一,拥有深厚文化内涵的“高脚马”项目,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贴切,相对容易被他们接受;第二,传统高脚马项目具有形式新颖上的优势,以增加民间民俗艺术元素来填补众多社区与公共区域健身方式单调的空缺,因其自身拥有内容与形式上的优势,能较好地吸引群众的眼球,甚至会在传统高脚马的文化历史方面得到部分健身者孜孜不倦、锲而不舍的追溯。可以采用“传承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模式,深入社区,普及推广,让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自然地进入群众空间,为高脚马项目的开展成立专门的“宣传日”、“宣传月”,以广场或公园设点培训为辅助,达到区区有传承、点点有培训的理想目标。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篇6

  为非遗传承在高职校有一个长效机制,特别成立了“苏扇技艺传承研发教学基地”。基地享有专用教学场地,三个功能教学区。同时行业企业成为了学校实训的校外基地,苏州工艺美术博物馆成为了苏扇传承教学的合作伙伴,同时也是学生参观学习的基地。本基地的主要功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收藏展示、交流合作、聚集示范、展示展览、研发孵化、教育培训、创新探索。此外,组建了一整套完善的管理机制。有《基地建设目标和内容》、《基地管理办法》、《基地管理人员及职责》、《旅游工艺品实训室基地规章制度》、《基地教学研讨记录》、《基地活动手册》等。从日常细节到宏观组织,都有严谨的制度并认真执行,使基地真正成为一个校内外合作交流的良好平台。

  2实施高职课程教学,专业课程凸显地方特色

  高职课改从未停下脚步,各专家学者对高职课改有众多的认识和研究。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践,无不体现出现代教育对职业教学中的人才培养的重视。高职课改的人才培养从技术型人才到技能型人才的模式转变。苏扇艺术的课程落实,主要采用单元化课程设计模式在课堂教学实践。高职校采用项目化模块式的课程体系,把苏扇艺术课程在艺术专业的各个有关课程中进行了教学目标、教学课时、教学计划、教学教案、教学反思的各个环节的课程设计。苏扇艺术的教学在主要是在corelDRAW课程、中国工艺美术史课程、线描课程、工学一体毕业创作设计课程等进行了项目化教学实践。从专业教师的集体备课,对校本的教材分析、课程性质和重难点、学生情况分析、使用的教学模式和策略、引发兴趣、深化思维、学法指导和重难点解决的方法等等,教学中的各个环节中从理论到实践的认真落实。课程的单元化研究性学习要求有严格的教学设计,重点难点,不同课程嵌入的时间长短根据本课程的总体要求来进行设计。通过本地高职校开展苏扇课程,彰显了地方文化和高职办学特色。

  3编写苏扇校本教材,落实理实一体高职课改

  教材的编写是为了适应高职教改的前提下进行的一套全新的高职艺术设计类专业的“理实一体化”的教材,确定了教材编写与出版的宗旨。苏扇教材的编写要突出本地传统文化的深厚沉淀,力争在非遗继承与传扬上有所突破。教材主要是参考了原有企业编制的论文集以及网络资料,其次是通过访谈求教学习,对多位行业专家的意见整理。通过对苏扇行业专家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苏扇传承人的访谈,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目前苏扇的状态。然而现有关非遗苏扇前身今生后世的资料并不多,所以编著相关教材难度特别大。再次,通过收集和整理其它地方的非遗项目的著作,例如《杭州像景》、《南京云锦》等平行项目的研究进一步指导苏扇的教材编制。校本教材中还附有一张苏扇教学辅助的光碟。这本教材的编著填补了目前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

  4建立苏扇名师工作室,加强行业交流与探讨

  苏扇的发展已有百年历史。历经多次变革和创新。发展到如今,更需要的是对传统手工艺的深刻的认知,更好做好传承和创新工作。目前,在众多檀香扇企业中,经历了20世纪80、90年代的辉煌后,行业急转而下,企业萎缩,很多专业技术人才大量流失,有很多设计人员改行。即便现在从事苏扇行业的众多人员,由于经济单方面的追求使得在技术、艺术造诣有所停滞,尤其是在新品开发上不尽如人意。近年来,由于社会的重视和行业的复苏,设计专业人才尤其显得特别紧缺。建立专业的苏扇研发教学的师资队伍,建立苏扇艺术研发的专业人才库非常重要。名师工作室将苏州本地有利资源进行整合,将檀香扇技艺的行业专家与高职学生对接,古老精湛的技艺传授给年轻的一代。在本设计团队中,主要有专家学者的指导,高职校艺术专业教师为核心,以五年制高职艺术专业学生为主体开展苏扇的传承和创意设计。综上所述,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前提下,针对高职学生艺术设计专业的特点,以单元化研究型的创新教学实践,走出了一条培养学校中的非遗传承的特色之路。以校企合作为机制的传承基地是积极有效的,单元化研究型课程的嵌入是合适的必要的。多样化的教学模式能够培养学生的兴趣,能有效地提升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编写檀香扇校本教材,更是学习和总结的一次历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专业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篇7

  1.要有危机意识。

  云南地区少数民族文化虽然丰富多样,历史悠久,但受到现代文明和生活方式的冲击,一方面,有很大一部分文化遗产已经遭受了较为严重的损害,甚至濒临消失;另一方面,一些文化遗产不具可再生性。因此,要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迫切意识在学生之中牢固树立,对外来文化和现代文明采取科学吸收的态度,从而传承好、保护好民族文化遗产。

  2.形成产业意识。

  目前,对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大多以自发形式存在,规模较小、影响力不足,改变这一现状较好的方式之一就是将民族文化遗产作为品牌来经营,形成民族文化产业意识,将传统的民族文化与现代的宣传手段相结合。同时结合市场信息和社会需求,对具有经济开发价值的民族文化进行品牌化经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推广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度和知名度。

  3.强化可持续发展意识。

  随着文化旅游等服务性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被逐渐作为产品进行开发和经营。依托于民族传统文化兴起的服务型产业只有本着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才能达到保护和继承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现阶段,许多企业在对文化遗产进行开发时过度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文化破坏现象,因此,在对文化遗产进行开发时要树立适度开发、重点保护的意识,不能单纯地将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

  4.树立创新意识。

  对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仅要保护好传统的民族文化免受现代文明的冲击而流失,更要在保护的同时,树立创新意识,对传统的文化遗产进行创新,将现代文明精神和传播手段应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例如,网络技术的应用相比传统的媒体设备优势更加明显,近年来,在民族文化传播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再如,云南的纳西古乐是比较典型的民族音乐,近年来,与古乐器结合所演奏出的悠久古曲就成为传唱的佳话。

  二、如何将艺术教育应用到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

  1.建立完善的艺术教育体系。

  相比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系统更加完善,在课程设置、教学理念以及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在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也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中,上世纪50年代开始,部分大学就已经开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课程,其中以民间文学课程和民俗学最具代表性,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生思想意识的转变,但归根结底,由于受到灌输性教育理念的影响,学生并没有从根本上对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深刻的认识,只是简单民间艺术形式作为传统文化,这种思想是十分片面的。因此,新的教育理念要从根本上打破这种格局,倡导从本质上认清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同时要对传统文化进行创新,不能盲目崇拜和完全吸收。

  2.在教学中注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貌。

  目前在对学生进行有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时,通常注重艺术概念、时代特征的阐释,对具体的艺术表现效果展现的并不深入。如此一来,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只是局限在理论层次,因此,在进行艺术教育时,要充分把握学生的独立性、自主性,将直观的传统艺术形式引入课堂,让学生在真实的学习氛围中感受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特别是云南地区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多样,受到不同民族文化的影响,其艺术内涵和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具体表现在民族乐器、风俗习惯、寓意内涵等方面。只有通过直观的教学形式才能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民族文化内涵的真谛。

  3.增设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

  要将我国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项专业在高等院校中普及开设,将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艺术形式、民间技能、科学技术等课程纳入教学范围。此外,在课程结构设置上也要多样化,在重点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还应该将课程广泛涉猎到汉族文化以及国外优秀传统文化中,文化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只有在不断的融合吸收中,才能实现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三、结束语:

  在对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中,艺术教育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实际教学中,要将树立保护意识与加大传承力度相结合,将传统艺术文化与现代艺术理念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艺术教育所肩负的不仅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责任,还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与保护者。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篇8

  桦树皮技艺在我国主要是北方狩猎民族使用,已有悠久的历史,多项考古挖掘都有证明。例如1963年黑龙江镜泊湖畔莺歌岭遗址出土了一件桦树皮器物,距今已有3000年历史;1959-1960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鲜卑古墓群出土桦树皮器物20余件,其中包括桦皮器物盖、桦皮盒、桦皮弓和弓衣,据考证属于东汉末年。而现有博物馆和民间收藏的桦树皮制品更为丰富,几乎涵盖了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大到居住建筑、交通工具,小到烟盒、火柴盒,可以说除了煮饭用的锅以外,任何器具都可以用桦树皮制作。常见的桦树皮制品类型有桦树皮房子(也称撮罗子)、桦皮船、桦树皮容器、桦树皮服装鞋帽、桦树皮包、桦树皮武器套、桦树皮装饰品,等等。直到20世纪50年代以前,我国北方狩猎民族还保持着相对传统的狩猎生活方式,也保留和使用着较完整的桦树皮技艺。1954年以后,北方狩猎民族响应国家号召陆续实现定居化,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的变化直接导致了狩猎文化和桦树皮技艺走向衰落。首先,桦树皮技艺完全失去原有的效用,人们的生产、生活用品没有必要再使用桦树皮来制作,新型的瓷器、金属器、塑料制品迅速取代了桦树皮制品;其次,桦树皮技艺的原材料和制作技艺都处于难以为继的困境,造成掌握和从事该项技艺的人数迅速萎缩;再次,现代城市文化的冲击使得当地居民尤其是年轻一代的审美观发生变化,传统的加工技艺与产品样式已不能满足当下大众的审美需求。这些都导致桦树皮文化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视野。如今,在黑龙江和内蒙古地区,掌握传统桦树皮技艺的人少之又少,桦树皮器物在当地百姓家中也不多见,而更多的是在各旅游景点出售的现代桦树皮旅游纪念品。在考察走访中我们发现,除了已纳入国家或省级传承人名录的人还在使用传统技艺制作少量器物外,其他从事桦树皮加工的人几乎都是在按照各自的方法制作桦树皮旅游纪念品,既不考虑手工传统的延续问题,也不顾及批量生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追求的只是短期经济回报而已。

  二、开发+利用=保护与传承的新思路

  在对黑龙江省呼玛地区桦树皮技艺的考察中发现,为了增加收入和提高加工速度,很多人都采用了新的加工方法甚至机械加工,原材料除桦树皮外全部采用低价新材料,在装饰上也尽量简化和迎合大众。这样的做法既不能体现传统手工技艺的特点也缺乏美感,更不宜量产,甚至可以说生产的越多,对传统桦树皮技艺的保护与传承越不利。我们认为,当下出于保护与传承目的的桦树皮技艺利用应该分两个方向进行:一个方向是完全采用传统的方式制作,要数量少、材料和技艺纯正,主要用于研究和文化传播;另一个方向是通过理性分析,开发和利用其工艺精髓,结合时代特色赋予新面貌和样态,即我们提出的“开发+利用=保护与传承”概念下的量产制品,用于创造经济价值和传播民族文化、提高大众认可度。

  1.“开发+利用=保护与传承”思路符合桦树皮技艺发展需求

  这一思路的确定有其现实原因,首先,桦树皮技艺依托的原材料在当前条件下已非常不易采集,例如制作桦皮船的大块整材和缝制桦树皮所用的犴筋、鹿筋现已很难采集到,如果不对原材料进行二次开发设计,势必导致该项技艺因原材料匮乏而失传;其次,以往北方少数民族采集桦树皮制作器具只局限于生活必需品,采集数量不多,而今因经济目的进行的原材料采集已大大超出当地森林资源的承载量,出于保护资源的目的,应该为量产桦树皮制品制定出更合理、健康可持续的施行方案;再次,目前内蒙古和黑龙江地区居民采用的新加工方式虽然在短期内创造了一定经济价值,但是从长远来看无疑会降低这项古老技艺的艺术和历史价值,甚至会造成传统技艺被完全消解的情况。所以,从艺术设计学的专业角度出发,利用专业优势对其原材料、加工技艺、民族特色进行创意的开发利用,赋予其新的面貌是具可行性和发展前景的做法,更具有保护和传承传统桦树皮技艺的作用。

  2.“开发+利用”的内涵

  从艺术设计学的角度提出的“开发+利用=保护与传承”概念强调从专业优势和特点出发,对开发利用的内容、形式和手段的设计,体现“艺术的”、“设计的”内涵特点。“艺术的”开发利用首先指要发现传统工艺的艺术价值所在,以桦树皮技艺为例,其艺术性首先体现在桦树皮制品的外形、色彩、加工技艺的观赏性上,我们可以从专业角度用专业手法对这些艺术特点进行整理、归纳、强化并展示出来;其次,“艺术的”开发利用指用艺术的手段加以利用,并用艺术的手法表达,这方面可以从艺术设计学涉及的各个专业方向入手,例如从产品设计角度可以开发桦树皮技艺相关纪念品、商品,从视觉传达设计角度出发可以开发桦树皮技艺题材的视觉形象、符号,从环境艺术设计的角度出发可以开发桦树皮技艺主题性的空间形式,从媒体设计的角度出发可以开发桦树皮技艺题材的影视媒体、移动媒体应用,等等。用艺术设计的手段和形式展现传统手工技艺的美,是利用得天独厚的专业优势,扩大传播受众面、增强传播效果的有效途径,更是保护与传承传统文化的有益尝试。“设计的”开发利用主要指对开发利用的内容、形式、途径、效果评价的设计,只有经过理性、缜密的考察设计,才能保证整个开发利用过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在这个环节我们将面临若干问题,例如要利用哪些元素,怎样利用,如何平衡开发利用与保持传统原真性的关系,是设计开发新型的桦树皮制品还是只借鉴利用其技艺特点而开发全新的产品,开发与利用的效果如何评价。这些问题都要在具体的开发利用时具体对待,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2013-2014年,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初步的尝试和实验,用“开发+利用”的概念设计了一组环保容器,其定位是体现桦树皮技艺加工技巧、有北方狩猎民族典型特征的新型旅游纪念品。选择做容器设计源于桦树皮技艺一贯体现出的实用为先理念;在原材料的选取上我们做了大胆的二次开发,完全放弃以往采用的桦树皮,而使用更环保的再生纸,这主要是出于资源保护和可持续设计的考虑;容器的外观形状、拼接方式、装饰图案则借鉴传统桦树皮技艺的外形和加工特点,从完成的作品来看,虽有待改进之处,但不失为一种可试行的量产方案。

  3.开发与利用的前景

  桦树皮技艺和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样,面临着原有的文化生态逐步被现代文化消解,而新的文化正在重构的处境。我们不得不接受有些传统工艺如果不能与时代共同发展就必然消失的现实,以桦树皮技艺为例,现今既没有对桦树皮制品的生产生活必然需求,也没有制作桦树皮制品的丰厚物质、地理条件,该传统技艺走进博物馆只是时间的问题。所以,如果能够从艺术设计学的角度出发,开发这项传统技艺中可以发扬、利用的审美要素,并以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和审美需求的形式展示出来,让人们还能通过视觉、触觉感受这种传统文化的魅力,不失为一种积极、务实的态度和做法,可以期待它未来有更大的发展前景,被广泛应用于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

  三、桦树皮技艺可供开发与利用的价值所在

  通过实物考察研究和相关人物访谈,我们整理出桦树皮技艺在加工技巧、成品造型和装饰手法、选材三个方面的开发利用价值。

  1.桦树皮技艺在加工技巧方面的开发利用价值

  传统的桦树皮制作技艺流程一般经过剥取—加工—剪裁—装饰—缝制五个步骤。桦树皮的剥取通常在农历五至六月份进行,因为这段时间桦树的枝干与外皮之间含水量多,容易剥取;树皮剥取后在使用前先将树皮正反两面凹凸不平的部分剥去,再通过浸泡、火烤或蒸煮处理,使其具有一定的柔韧性;软化处理后的树皮根据制作对象大小结构不同进行剪裁;裁剪完成以后桦树皮就可以进行装饰了,常见的装饰手法有彩绘、压印、刻划、剔刻、拼贴等;最后一道工序是缝合成器,早期多用鹿、犴的筋或红松根缝制,后期常采用麻线与兽筋混合的线缝制。用传统工艺制作的桦树皮制品不借助任何铁钉、化学胶,却经久耐用、防潮防水,表现出高超的性能,有许多我们现代设计可以借鉴和利用之处。其中最典型的加工技巧一是对桦树皮进行软化处理的技巧,一是桦树皮的榫接技巧。新剥取的桦树皮干燥坚硬不便于制作器物,北方少数民族创造性地用火烤、蒸煮、掩埋发酵的方法使其软化,以达到进一步加工的目的。类似的将木质硬纤维软化的技术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设计领域,例如弯曲木家具、弯曲木陈设等。通过研究桦树皮实物和采访,我们发现这种将桦树皮软化的技巧更具灵活性,也更适用于小型器具的制作,因为火烤、蒸煮、发酵的时间和火候都较易掌控,且可以随时根据需要调整,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在利用木质纤维制作形态特殊、精细度高的作品时更有优势,这是我们可利用的技巧。桦树皮技艺的另一个典型技巧是榫接结构。这种榫接结构巧妙地解决了桦树皮条状坯料两端连接,围合成筒状的问题,且非常稳定、耐用。在研究过程中我们曾对一个桦皮筒进行解剖观察,发现榫接结构的原理是通过将桦树皮修剪成正、负互补性状后互相插接、咬合达到连接的目的;整个结构没有任何钉子、粘结剂和缝制的痕迹,连接部位借助形状的咬合和材料微涨的特性完美结合在一起,可满足盛水盛物的要求。在设计领域,材料连接是比较常见的问题,桦树皮技艺的这种榫接方法无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启发,可以加以广泛利用。

  2.桦树皮技艺造型和装饰手法方面的开发利用价值

  桦树皮制品的外观造型丰富,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也注重形式美感,尤其是日用器具类中的桦皮盒、桦皮筒、桦皮篓、桦皮罐、桦皮壶、桦皮包、桦皮摇篮等。例如桦皮盒子有方形、圆筒形、椭圆筒形、有盖形,桦皮筒有带盖形、有耳形、有绳带形,桦皮篓有束口形、直筒形。除了外观形态以外,桦树皮制品的表面装饰和色彩也有很高的艺术欣赏价值,例如桦皮盒子上压刻的云雷纹、驯鹿纹、植物纹样都直接来源于生活,显得格外生动、粗犷;色彩上北方少数民族喜欢使用代表萨满教的色彩,如黑色、黄色、红色、蓝色,这样的色彩搭配表现出原始、神秘的美感。从艺术设计角度来看,以上外观和色彩上的特征都可以作为代表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达斡尔族的典型元素来加以利用,这方面我们项目组在设计制作北方狩猎民族地区旅游纪念品的过程中做了初步的尝试,获得了较理想的效果。桦树皮器具的表面装饰手法主要有彩绘、压印、刻划、剔刻、拼贴,其中压印、刻划、剔刻是比较有特点且值得借鉴和利用的。传统的压印是通过打击骨质雕刻器的末端在桦树皮上印出由凹点组成的图案和花纹;刻划是直接用骨质雕刻器在桦树皮上划出图案的线条;而剔刻的手法基本和漆雕的手法类似,是用刀具依图案的轮廓剔除一定厚度的桦树皮,可以形成阴刻和阳刻两种不同的效果。无论是压印、刻划还是剔刻,操作起来都很简单,而且适应性强、用途比较广泛,也较容易取得有立体感的效果,有较大的可利用性。

  3.桦树皮技艺在选材方面的开发利用价值

  桦树皮技艺在选材上表现出既简单又高超的智慧。制作桦树皮器具所使用的原材料均来自北方少数民族生活和狩猎的区域,采集获取极其方便,这体现出选材上直接性和简单的一面。但是对材料特性的了解和把握却显示出这些少数民族的智慧,例如他们利用桦树皮横向生长肌理的特点制作筒形器物,熟悉桦树皮剥取的时机和周期,发现并借助桦树皮质轻、有弹性、防水、不易发霉的特点制作容器,利用兽筋有弹性不易断的特性制作缝合线,用野生浆果的汁液和松树皮的本色制作颜料装饰桦树皮器具,等等。这种因地取材、材尽其用的理念和做法正是桦树皮技艺给我们的最大启示,也是这一传统手工技艺利用价值的体现。结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资源,但是如果不能实现文化遗产向文化资源、文化产业的转化,遗产对我们来说只能是没有生命的文化记忆而已。利用艺术设计学的专业优势对文化遗产进行开发利用,借助文化产业的传播推广,才能够给遗产注入新的活力,才能实现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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