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解惑 > 正文

税收筹划的方案 税收筹划方案篇1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0-16 09:00:23 分类:解惑 浏览:132


  税收筹划方案篇1

  一、税收筹划的特点。

  一是不违反税收政策法规。节税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节税是在合法的条件下进行的,是以税法为研究对象,对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精心比较后作出的纳税优化选择。二是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税收是政府调节经济产业和生产经营者及消费者行为的一种有效经济杠杆。政府可以根据企业经营者和消费者追求最大利润的动机,以税收优惠政策加以引导。刺激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符合政策导向的行为,从而实现政府要达到的经济和社会目的。三是节税形式的多样性。由于税收政策在不同产业、地区间存在差别,节税的形式也存在差别。

  二、税收筹划的方法。

  (一)税收政策方面。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通常有两个,即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因此,做税收筹划,无非是从这两个因素入手,找到合理、合法的办法来降低应纳税额。例如,企业所得税税率有3档,即: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税率18%;应纳税所得额在3-10万元,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的,税率为33%。在进行该税种税收筹划时,如果现在仅从税率因素考虑,那么就有税收筹划的空间。

  例如,假定企业12月30号测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5万元,该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则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100500×33%=33165元。假设该企业进行了税收筹划,12月31日购买办公用品500元,则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500-500=10万元,则应纳税额=100000×27%=27000元,通过比较我们发现通过税收筹划,支付费用成本仅为500元,却获得节税收益=33165-27000=6165元。显然,税收筹划空间是相当大的。

  (二)税收滞纳金、罚款方面。纳税人未按照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比银行贷款利率的高。因此,办理纳税申报,特别是采取递延纳税方式降低利息费用时,应当关注各个税种的纳税期限。与此相关的还有一项规定,即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级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在批准的延长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税法对纳税人的下列行为规定了一定的罚款处理: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未按规定设立账册的,未按规定报送有关备案资料的,未按规定履行纳税申报的,违反发票使用规定的,以及偷税、欠税、抗税等违法行为。纳税人如果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除了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外,还会给企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如果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履行各项义务,不但可以避免罚款支出,相反还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额外税收负担方面。额外税收负担,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应当予以征税,但却完全可以避免的税收负担。如:(1)与会计核算有关的非正常税收负担。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增值税(或营业税)应税项目适用不同税率的,应当单独核算其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对纳税人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如果核算不实,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往往要比实际应纳的税款高出很多。例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对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按照不同的行业确定在7―40%的幅度内,事实上企业的平均利润率远没有这么高。因此,纳税人应当加强财务核算,主动争取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免除这份不公正“待遇”。(2)与纳税申报有关的非正常税收负担。如: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项目,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企业实际发生的财产损失,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不得税前扣除;对符合条件的减免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报批,逾期申请,视同权益放弃,税务机关不再受理等。对于额外税收负担,纳税人可以通过加强财务核算,按规定履行各项报批手续,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认真作好纳税调整等方法来解决。

  三、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即实现企业所有者财富最大化。也就是说,在筹划税收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决策者在选择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我们不能认为税负最轻的方案就是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一味追求税收负担的降低往往会导致企业总体利益的下降。

  税收筹划方案篇2

  一、均衡发放每月工资薪金

  例1:钱先生1月份工薪为2800元,2月份工薪为4800元。钱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800-3500)×3%=39(元)。如果能够均衡发放每月的工薪,1月份工薪为3500元,2月份工薪为41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100-3500)×3%=18(元),节省个税21元。

  二、年终奖金避开无效区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2:孙先生年终奖为18000元,李先生年终奖为18001万元。其年终奖的应纳个税情况如下:孙先生:18000÷12=15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应纳税额=18000×3%=540(元),税后所得=18000-540=17460(元)。李先生:18001÷12≈1500.08(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5,应纳税额=18001×10%-105=1695.1(元),税后所得=18001-1695.1=16305.9(元)。孙先生年终奖多1元,税后所得反而比李先生少1154.1元。这就是“一元钱效应”,即年终奖多领取一元,税后可能少得千元或者万元,出现年终奖金额的无效区间。这是由于年终奖计算公式引起的,计算个税的金额是全年的奖金收入,减除的却是按照月薪所得对应的一个速算扣除数。我们可以运用公式计算出这些无效区间,孙先生年终奖18000元,税后所得17460元。假设年终奖X元,则:X-(X×10%-105)=17460,X=19283.33元,无效区间为18001元-19283.33元。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年终奖的全部无效区间(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企业在发放年终奖金时一定要避开无效区间,此区间的奖金可以发放到12月份,以实现合理避税的目的;也可以进行公益捐助,不仅避开无效区间,还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另外,还应注意年终奖的低效区间。例如,当年终奖是20000元时,名义上比领取18000元奖金多2000元,但是税后所得却只多了645元(18105-17460),其税后所得占奖金的比例仅为32%(645÷2000),也就是说实际税负高达68%,这样的奖金收效也不大,属于年终奖金的低效区间,在发放年终奖时同样应该考虑合理避免。

  三、合理筹划年薪

  在月薪和年终奖之间的分配纳税人的年薪收入主要来源于按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收入和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中工薪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和年终奖金税率的规定,综合考虑以上无效区间和低效区间的因素,计算出新税法下的最优年薪发放方案(见下表)。

  四、进行工薪和劳务的转化

  新《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工薪所得适用的是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而且对于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加成征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释,劳务报酬实际上相当于适用20%、30%、40%的3级超额累进税率。根据这些规定,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所适用的税率不同,其应纳税额和税后所得也不同,因而对其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就具有一定的可能性。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工薪和劳务的区别在于:前者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存在着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后者不存在这种关系。可以利用工薪和劳务报酬的相互转换来进行税收筹划。例3:周先生从某单位取得设计收入50800元。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有稳定的雇佣关系———按工薪税目纳税。应纳税额=(50800-3500)×30%-2755=11435(元)方案二:不存在雇佣关系———按劳务报酬税目纳税。应纳税额=50800×(1-20%)×30%-2000=10192(元)通过计算得出周先生按劳务取得收入比按工薪取得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少1243元。例4:吴先生在A公司兼职,收入为每月4000元。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有稳定的雇佣关系———按工薪税目纳税。应纳税额=(4000-3500)×3%=15(元)方案二:不存在雇佣关系———按劳务报酬税目纳税。应纳税额=(4000-800)×20%=640(元)为此,吴先生应与A企业签订聘用合同,每月可节税625元。工薪所得和劳务所得如何转化可以合理避税呢?我们可以通过计算两者税负相等时的收入来加以确定。假设个人所得为X,则有下式成立:X×(1-20%)×20%=(X-3500)×25%-1005。则:X=20888.89(元)。即当所得为20888.89元时,两者税负相等;当所得小于20888.89元时,采用工资、薪金所得的形式税负较轻;当所得大于20888.89元时,采用劳务报酬所得的形式税负较轻。

  五、其他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方案篇3

  【关键词】建筑设计行业;营改增;税收筹划

  一、“营改增”政策试点范围的变化

  为了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消除重复征税,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文件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作为试点城市,其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正式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拉开帷幕。2012年8月1日起,国务院扩大了“营改增”试点省市至10个,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至全国。

  二、“营改增”对于税收筹划因素分析

  1.税基的变化

  原营业税下,对于建筑设计单位分包或转包设计劳务,其计税营业额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即国税函〔2006〕1245号文,文件中规定:对勘察设计单位将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

  “营改增”普及到全国范围后,由于增值税是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抵扣当月的销项税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增值税没有直接抵扣税基概念,但在“营改增”的过渡期间内原来营业税差额征税优惠政策依然有效,当单位取得未纳入试点范围的抵扣减项,可以在税基里直接抵减,计算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开票金额-支付价款)/(1+税率)]*税率-进项税额。

  2.税率的变化

  建筑设计企业“营改增”之前,营业税税率为开票金额的5%;“营改增”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6%,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标准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含500万元)。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在不考虑进项税额的前提下,增值税税率为开票额的:6%÷(1+6%)=5.66%,因此只有当设计单位取得的年进项税额大于年开票金额的0.66%时,税负才会下降。而建筑设计单位的成本主要为人力成本,进项抵扣项目很少,“营改增”后对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设计单位而言,税负有所增加。

  对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小于500万元的设计单位,可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增值税征收率,因此“营改增”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税率有所降低。

  3.征收管理

  “营改增”后征税机关发生了变化,营业税由地税负责征收,改革后增值税由国税负责征收。

  在中央地方税收分配比例上也有很大的影响,营业税全部属于地方财政,增值税则是中央与地方按75%、25%比例分享。虽然试点方案中明确过渡期间试点地区“营改增”收入对应的税款归属地方,但该政策只是过渡,未来势必会调整增税税在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对于设计单位而言一旦分成比例有变,未来从地方政府取得的财政扶持资金也会大大下降。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上,增值税发票管理较营业税要严格。在发票认证方面,取得进项发票后应180天内认证,如果未及时认证进项税将无法税款抵扣,这对企业来说将会是一种损失。发票开具方面,增值税发票一旦开具,下月即要纳税。在增值税红字发票开具时非常严格,企业必须取得由购买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才能开具红字发票,因此企业在开具发票前应与客户充分沟通,核对开票信息后再开具,避免退票情况的发生。

  三、建筑设计行业税收筹划方案

  1.增值税纳税人类别选择的税收筹划

  根据《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对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可以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率为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纳税人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因此“营改增”后设计单位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将有明显的降幅,因此应尽量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筹划。

  对于年营业额超过500万限额的设计单位而言,可以通过设立几家设计单位分拆营业收入的方法进行筹划,控制每家设计单位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内。

  2.进项税额抵扣的税收筹划

  本次“营改增”属于结构性减税,建筑设计单位一旦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由于进项抵扣税额较少,税负较原营业税有所增加。为降低税负,设计单位采购付款时应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税额越大,应纳税额越小。

  建筑设计单位购进项目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事项列举如下:

  (1)分转包设计费、模型效果图费、晒图费;

  (2)购买固定资产:包括电脑、复印机、办公家具等,值得注意的是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购买无形资产:如CAD、设计软件,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等;

  (4)支付维修保养费:奥西维护费、复印机维修、汽车维修等;

  (5)购买办公用品:文具、墨盒硒鼓、描图纸绘图纸等;

  (6)有形资产租赁:汽车租、复印机、打图晒图一体机的租赁费;

  (7)货物运输费;

  (8)汽油费:以公司名义购买油卡;

  (9)鉴证咨询服务:如律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鉴证业务、建筑图纸审核服务等;

  (10)广告服务:宝库奥广告设计、策划、制作、、宣传等;

  (11)会议展览费。

  3.充分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

  国家在制定政策时对某些地区和行业会给予鼓励和扶持,有很强的政策导向。企业在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前应全面的对财税政策进行研读分析,尽可能取得财政的扶持及税收的减免。目前建筑设计行业主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包括:

  (1)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

  为了更好的帮助试点企业平稳过渡税制改革,确保税负不增加,政府对于本次结构性减税改革中税负增加的企业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就上海地区而言,根据沪财税[2012]5号文件,对于税制改革后税负增加的试点企业,实施“企业据实申请、财政分类扶持、资金及时预拨”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根据这一政策,试点企业税制改革后税负较以前增加的部分可向财税部门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扶持。

  (2)向境外单位提供设计服务零税率政策

  财税[2011]131号文件规定:向境外单位提供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适用零税率。

  当然企业在重视税收优惠范围的同时不应忽视享受税收优惠必要的程序和备案手续。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相应的申报程序,避免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利用地方财政扶持政策筹划

  各地财政部门会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利用当地的政府的财政收入对区域内企业发展进行扶持,促进企业做大做强。营业税属于地税,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归属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营改增”后政策规定在过渡期间增值税仍归属地方财政。

  在营业税的分成比例上,就上海地区而言,一般市政府享受40%,区政府20%~40%,开发区享受10%~20%,企业享受10%~40%,且各个区域的扶持力度不完全一样,因此对于准备新设的企业而言,在注册前应比较各区的扶持政策并商谈具体条款,对于重点纳税大户而言,由于每年企业都会缴纳大量税额,这对地方财政有较大的贡献,此时企业就有了与政府谈判的话语权,企业应主动与政府部门争取更为优惠的财政扶持政策。

  5.控制开票时间延迟纳税

  目前税务局对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上采取“以票控税”管理模式,因此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后的次月需要向税务局申报缴纳税金。如果客户在收到发票后未及时付款,企业会出现垫付税金的情况。建筑设计单位的客户大多是房地产商,房地产商的一旦资金短缺引起延期付款,此时如果建筑设计单位提前开票将会损失已缴纳税金的时间价值和机会成本,建议企业开票前应与客户沟通好付款进度,控制好开票时间及回款时间,尽可能将两者处于同一申报期间,避免垫付税金。

  此外对于设计单位收取的预收款项,可以向客户开具资金往来的收据,待应税服务完成时再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建筑设计行业税收筹划的配套措施

  由于增值税具有进项抵扣的功能,为降低税负企业在采购和销售时应考虑该因素。

  1.采购时供应商选择

  “营改增”后建筑设计单位在供应商选择时,必须考虑供应商是否为增值税纳税人,是否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比价时不应根据付款总额进行,应剔除增值税进项税根据采购商品的不含增值税价格进行比较,不含税价格低者为优选。当供应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时,可以要求其至所属税务局,由税务局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时商业谈判注意点

  增值税具有转嫁性,当建筑设计单位接受其他设计单位的设计分包时,由于客户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其进项税额,实际支付的设计费减少,因此接受分包的设计单位可以考虑提高一定设计费价格与客户共同分享“营改增”带来的税收收益。实际操作时企业应考虑下游企业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下游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应与其协商共享税收优惠并适当提高价格。

  当然建筑设计单位的主要客户为房地产商,而目前房地产商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筑设计单位尚无法进行税负转嫁房产商。但随着未来“营改增”的不断深化,房地产业一旦纳入了改革范围,建筑设计单位应调整价格进行税负转嫁。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Z]. 财税[2011]111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Z]. 财税[2011]131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Z]. 财税[2013]37号

  [4]蔡昌. 精解税收筹划(第1版)[ M ].中国市场出版社,2010年10月1日:3-4

  税收筹划方案篇4

  关键词:税收筹划;分类;步骤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纳税人的经营、筹资、投资、理财、交易、分配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策划和安排,来降低税收负担和税收风险的行为。

  二、税收筹划的分类

  第一,按企业不同的阶段对税收筹划进行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企业设立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筹资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投资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采购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生产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销售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分配阶段的税收筹划、企业重组阶段的税收筹划。

  第二,按不同的税种对税收筹划进行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的税收筹划、营业税的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关税的税收筹划、资源税的税收筹划、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筹划、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筹划、车船使用税的税收筹划、车辆购置税的税收筹划、房产税的税收筹划、印花税的税收筹划、契税的税收筹划。

  第三,按不同的行业对税收筹划进行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农业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业企业的税收筹划、商品流通企业的税收筹划、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邮电通信企业的税收筹划、酒店企业的税收筹划、金融保险企业的税收筹划、服务行业的税收筹划、娱乐行业的税收筹划、文化体育行业的税收筹划、交通运输企业的税收筹划、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

  第四,按税收筹划的形式进行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节税筹划、避税筹划、税负转嫁筹划和涉税零风险筹划。

  第五,按税收筹划的方法进行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税基式税收筹划、税率式税收筹划、增加可抵扣税额式税收筹划、推迟纳税时间式税收筹划。

  第六,按从事税收筹划的人员是企业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分类,可将税收筹划分为自身税收筹划与外包税收筹划。

  第七,按税收筹划期限的长短,可将税收筹划分为短期税收筹划、中期税收筹划与长期税收筹划。

  三、税收筹划的步骤

  (一)收集税收筹划必需的信息

  1、企业涉税情况与需求分析。不同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纳税要求有所不同,在实施税收筹划活动时,首先要了解企业以下基本情况:企业组织形式、筹划主体的意图、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投资意向、管理层对风险的态度、企业的需求和目标等等。其中,筹划主体的意图是税收筹划中最根本的部分,是税收筹划活动的出发点。

  2、企业相关税收政策与环境分析。全面了解与企业相关的行业、部门税收政策,理解和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及精神,争取税务机关的帮助与合作,这对于成功实施税收筹划尤为重要。有条件的,建立企业税收信息资源库,以备使用。同时,企业必须了解政府的相关涉税行为,就政府对税收筹划方案可能的行为反应做出合理的预期,以增强筹划成功的可能性。

  3、确定税收筹划的具体目标。税收筹划其最终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对上面已经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后,便可以确定税收筹划的各个具体目标,并以此为基准来设计税收筹划方案。税收筹划具体目标主要有:实现税负最小化;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最大化;实现纳税风险最小化。

  (二)设计备选的税收筹划方案

  在掌握相关信息和确立目标之后,税收筹划的决策者可以着手设计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案。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对涉税问题进行认定,即涉税项目的性质,涉及哪些税种等;其次,对涉税问题进行分析,即涉税项目的发展态势,引发后果,税收筹划空间大小,需解决的关键问题等;最后,设计多种备选方案,即针对涉税问题,设计若干可选方案,包括涉及的经营活动、财务运作和会计处理确定配套方案。

  (三)分析、评价各个备选方案,并选择一个最佳方案

  税收筹划方案是多种筹划技术的组合运用,同时需要考虑风险因素。方案列示以后,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分析,主要包括:一是合法性分析:税收筹划的首要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对设计的方案首先要进行合法性分析,规避法律风险;二是可行性分析:税收筹划的实施,需要多方面的条件,企业必须对方案的可行性做出评估,这种评估包括实施时间的选择,人员素质以及未来的趋势预测;三是目标分析:每种设计方案都会产生不同的纳税结果,这种纳税结果是否符合企业既定的目标,是筹划方案选择的基本依据。对多种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和评估后,选择一个最佳方案。

  (四)实施该税收筹划方案

  税收筹划方案选定之后,经管理部门批准,即进入实施阶段。企业应当按照选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对自己的纳税人身份、组织形式、注册地点、所从事的产业、经济活动以及会计处理等做出相应的处理或改变,同时记录筹划方案的收益。

  (五)对该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监控、评估和改进

  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应及时监控出现的问题。再运用信息反馈制度,对筹划方案的效果进行评价,考核其经济效益与最终结果是否实现税收筹划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因为执行偏差、环境改变或者由于原有方案的设计存在缺陷,从而与预期结果产生差异,这些差异要及时反馈给税收筹划的决策者,并对方案进行改进。

  参考文献:

  1、冯群英,马娟.税务筹划[M].江苏大学出版社,2008.

  2、毛夏鸾,叶青.纳税筹划[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

  税收筹划方案篇5

  【关键词】 企业 税收筹划风险 风险控制

  一、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类型

  税收筹划风险是指企业在未正确遵循税法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涉税决定或涉税行为,进而导致企业未来一定时期内出现利益损失的可能性。从实践上来看,企业面临的税收筹划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操作风险

  由于大部分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常常会运用税法中不完善的地方进行操作,由此很容易引起操作风险,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对某些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不到位;其二,未能将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作为立足点,加之对相关政策把握的不当,从而造成了税收筹划的成本超过了实际收益,使税收筹划方案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和意义。

  2、经营风险

  计划性与前瞻性是税收筹划方案应当具备的两大基本属性,同时方案的适用则需要有与之相应的条件和前提,想要实现税收筹划的目标,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就必须与税收筹划方案的前提和条件相符。然而,由于企业从编制税收筹划方案开始到实施直至结果的显现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的经营活动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容易造成最初制定的筹划方案无法适用,从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

  3、政策风险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诸多方面都处于发展阶段,在发展的过程中,政策的调整和改革是在所难免的,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使政策更加完善。由于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以税法为依据进行制定的,随着政策法规的调整,会给税收筹划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由此会使企业面临较大的风险。此外,企业作为纳税人,其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上必然与征税人存在差异,税收筹划人员一般都是站在企业的角度编制筹划方案,这样可能会造成筹划方案无法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甚至会因为方案不当,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一旦税收筹划方案失败,势必会给企业带来筹划风险。

  4、执法风险

  企业编制的税收筹划方案需要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后方为有效,在这一基础上才能正式实施。我国的法律赋予了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如果企业在理解上存在偏差或是把握不准,便可能导致税收筹划失败,进而产生筹划风险。同时,税务机关执法人员的素质和理念均不相同,他们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由此便会形成执法风险。具体而言,企业所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合法、可行,但由于未能获得税务机关执法人员的认可,使得该方案成为无效方案。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

  1、税收筹划认识误区

  税收筹划实质上是企业的一种理财活动,其目的是合理降低企业税负,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在许多企业中,税收筹划人员将税收筹划与偷漏税相混淆,故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以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一旦这种行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逃税行为,那么就会受到相应处罚,甚至会损坏企业的良好形象。

  2、经营环境变化

  在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税收筹划工作的合法性,而且还要将税收筹划与企业整体战略相结合,从而作出有利于企业实现最大化利益目的的税收筹划方案。但是,从实际执行情况上来看,大部分企业只考虑了节税目的的达成,而没有考虑到企业整体利益目标的实现,极容易使企业为了节税而付出更大的成本,进而产生筹划风险。同时,在税收法律法规变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使得企业的经营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税收筹划的不确定因素。

  3、征纳双方博弈

  当前,我国税法仍处于不断修订和完善阶段,导致部分企业经常利用税法模糊的规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与此同时,税收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政府必然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税收的征管与稽查。尤其在新的税收政策出台时,或原有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时,若企业未能及时掌握税收政策信息,仍然按照以往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那么就会产生税收筹划风险。

  4、税收筹划人员素质不高

  税收筹划的复杂性决定了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这样才能确保编制出来的税收筹划方案合法、可行。然而,我国在税收筹划方面的起步较晚,不但实践操作不足,而且高素质的税收筹划人员也非常匮乏。企业的税收筹划人员在编制筹划方案时,其主观判断占据了很大的成分,其中主要包括对国家现行税收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有些税收筹划人员由于受自身水平的限制,加之对税法理解的不够透彻,虽然主观上并不存在偷逃税款的意愿,但在筹划方案中却违反了税法的规定,由此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筹划风险。

  三、加强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措施

  1、强化税收筹划信息管理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信息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其贯穿于筹划方案的始终。换言之,信息是税收筹划的核心,如果信息不准确,则会对筹划方案的编制造成一定影响。为此,企业应当强化税收筹划信息管理。由于税收筹划中需要诸多方面的信息,所以,要做好信息的收集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其一,内部信息,如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筹划目标等。其二,外部信息。这部分信息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外部环境信息和政府涉税行为的信息。其中前者包括市场环境、税收执法环境等,而后者包括税务机关的执法理念及态度等。其三,反馈信息。企业在编制税收筹划方案时,经营环境是基本要素,由于企业的经营环境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的特点,故此,企业必须借助反馈信息对筹划方案进行补充,所以反馈信息的收集非常重要。

  2、加强涉税零风险管理

  企业应加强涉税零风险管理,确保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避免遭受行政处罚。首先,企业应当成立涉税风险管理机构,并对各岗位的职权加以明确,相关责任人应对本岗位的涉税风险负责。其次,应对涉税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通过风险识别能够找出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各类涉税风险,再通过对这些风险的评价,确定出风险管理的优先级。再次,企业应针对经营中的涉税风险制定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具体方法如下:定期对会计核算风险进行审计,将核查的重点放在金额较大的核算业务上;对外部风险要做好监控和预测,及时获取与之相关的信息,为税收筹划风险防控提供依据。

  3、构建税收筹划风险预警体系

  对企业的经营风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是进行税收筹划重要的前提。为了有效防控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应构建起一套完善的风险预警系统,该系统应包含以下几个子系统。其一,信息收集子系统。该子系统能够全面收集与财政法规、税务执法、市场动态等方面有关的信息。其二,信息处理子系统。该系统能够对信息收集子系统采集到的所有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从中找出对企业税收筹划具有影响的信息。其三,风险预知子系统。该系统可对处理后的信息进行识别,并预先发出警告,提示管理人员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从而及时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其四,风险控制子系统。该子系统能够在风险出现后,自行查找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有效的调整措施,可防止该风险重复发生。其五,信息反馈子系统。该子系统会在企业经营一个周期之后,将税收筹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反馈给信息收集子系统,然后对筹划方案进行评价,若是方案中存在不足,系统会给出改进意见,由此能够确保企业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实践证明,通过风险预警系统的运用,能够使企业提前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防控,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4、做好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方案评估工作

  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方案必须从企业整体利益发出进行制定,既着眼于企业长期战略发展,又以实现企业降低税负为目标,制定具备长期性、效益性的风险控制方案。为此,企业方案评估中可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对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结果进行评估。若方案的成本小于效益,则说明该方案能够实现预期的风险控制目标;若方案的成本大于效益,则说明该方案背离了预期目标,应当予以废弃。通过方案评估,及时吸取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经验教训,摸清风险控制的规律,从而为优化风险控制方案提供依据。

  5、加强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

  税收筹划是一项较为复杂且系统的工作,其中涉及诸多方面的内容,想要编制出高质量的税收筹划方案,要求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为此,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大税收筹划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首先,要加强对在职筹划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可将培训的重点放在职业道德、协作能力、业务水平等方面的提高上,使其能够更好地胜任税收筹划工作。此外,还应在培训中加入一些与现行税收政策、会计知识有关的内容,为税收筹划方案的成功编制奠定基础。其次,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聘请一些税收筹划方面的专家,为企业制定筹划方案,由于这些专家在该领域中都比较权威和专业,所由他们编制出来的税收筹划方案必然更加科学、可靠,同时,采取这种筹划的方式,还能转移税收筹划风险,对于企业预防税收筹划风险非常有利。

  四、结论

  总而言之,在我国税收政策不断变化的形势下,企业应重视税收筹划工作,将其作为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的有力工具。与此同时,企业要构建起完善的税收筹划风险控制体系,认真遵循税法规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加强对税收筹划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税收筹划工作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避免税收筹划风险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 张雁翎、申爱涛:不确定性条件下税收筹划的非税成本研究[J].税务研究,2012(5).

  [2] 黄董良: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定位与风险问题探讨[J].税务与经济,2013(8).

  税收筹划方案篇6

  关键词:企业 税收筹划 风险 控制

  一、企业税收筹划面临的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是指纳税人作出的相关涉税决定与涉税行为未能正确遵循税法规定,对纳税人未来经济或其他有形、无形利益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在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主要面临的风险如下:

  (一)政策风险

  企业税收筹划需要正确选择和解读与经济活动相关的税收政策,保证筹划方案具备执行依据。但是,由于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尚处于改革调整期,使得企业税收筹划无可避免地面临着政策风险,对筹划方案带来了政策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同时,对于同一政策而言,征纳双方在理解上存在差异,一旦企业采取的税收筹划方案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那么就会受到税务机关处罚,带来筹划风险。

  (二)经营风险

  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一种事前税收管理行为,要求企业所开展的经济活动必须符合税收筹划方案提出的条件,在此基础上才能保证筹划目标的实现。所以,企业经营活动会受到税收筹划方案的约束,进而降低经营活动的灵活性。同时,若企业生产经营周期较长,则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周期也会相应延长。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出现适用的税法政策调整变化,或企业经营策略发生重大改变,受这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增加了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

  企业在税收筹划中,经常会运用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之处进行筹划,以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这种游离在法律法规边缘的操作行为,会使企业税收筹划面临着一定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在未满足税收优惠政策运用条件的情况下,仍然按照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如,房地产企业开发普通标准住宅,其实际增值额已经超过扣除项目总额的20%,但是却仍按照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进行纳税处理。二是税收筹划未能充分考虑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造成税收筹划成本大于收益,给企业带来整体利益损失风险。

  (四)执法风险

  税务机关是审查企业纳税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部门,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自由裁量权。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避免逃漏税风险。但是,由于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不同、素质不同、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不同,所以对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认可也存在一定差异,使税收筹划方案面临着无效的风险。因此,企业在税收筹划中要及时与税务机关执法人员进行沟通,以便筹划方案得以有效实施。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原则

  (一)整体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工作要从企业整体效益角度出发,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在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时,要选择对企业经济效益有着重大影响的税种作为税收筹划风险控制重点,针对性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必要时要牺牲局部利益,实现企业整体税负水平的降低。

  (二)成本效益原则

  在税收筹划风险控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风险控制带来的效益与成本,遵循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合理采取风险控制方案,体现风险控制方案的经济有效性和可行性。

  (三)人员配合原则

  税收筹划风险控制要依靠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使税收筹划人员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同时,企业还应当建立风险控制授权制度,明确风险控制部门的职责和权利,确保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策略的有效实施。

  三、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有效控制策略

  笔者依据风险控制基本方法,即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针对企业税收筹划面临的风险制定有效的控制策略,具体如下:

  (一)税收筹划风险回避策略

  风险回避是一种消极的风险控制方法,是指企业有意识地放弃税收筹划方案,以避免风险对企业带来的损失,与此同时也放弃了税收筹划成功后给企业带来的税收收益。企业在采用风险回避策略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企业极其厌恶风险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企业没有能力承担税收筹划风险;三是在风险识别与评估的基础上,认定风险造成的损失较大,超过企业可能获取的收税筹划收益;四是采取风险控制的成本较高,超过企业可能获取的税收筹划收益。税收筹划风险回避策略较为适用于新成立不久、经营规模小、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

  (二)税收筹划风险损失控制策略

  风险损失控制是一种积极的风险控制方法,是指在税收筹划风险出现之前,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发生概率或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具体实施策略如下:

  1、加强税收筹划信息管理

  企业管理层和财务人员要提高对税收筹划风险的认识,重视税收筹划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确保税收筹划方案合法有效。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应掌握以下信息: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税收筹划目标;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适用于企业经济活动的税收政策;政府涉税行为,税务机关的执法理念和态度;国家对税收政策的调整等信息。在掌握税收筹划信息的基础上,制定出备选方案,对备选方案进行比选,选出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

  2、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素质

  税收筹划是一项涉及专业领域的理财活动,要求税收筹划人员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具体包括:一是,具备较强的业务技能。企业应定期组织培训,使税收筹划人员精通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企业经营、内部审计、税法及相关政策等方面的知识,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化,确保税收筹划方案既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又符合相关税法政策规定。二是,具备良好的执业道德。企业税收筹划人员要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执业道德修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不能因受到企业管理层的干预而做出违反税法政策的涉税行为。三是,具备协调沟通能力。税收筹划人员不仅要与企业各部门之间进行沟通与协作,及时掌握有关税收筹划的相关信息,而且还要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关系,使税务机关认可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

  3、增强税收筹划活动的灵活性

  在国家税收政策经常发生变化的形势下,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政策的变化作出适当调整,避免因政策变化对税收筹划方案的合法性、有效性带来一定影响。

  4、抑制损失扩大化

  当企业采取的税收筹划方案没有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逃、漏税行为时,企业应当及时缴纳相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筹划失败给企业名誉、形象上带来的负面影响,抑制风险危害程度扩大化。

  (三)税收筹划风险转移策略

  风险转移是指企业税收筹划时没有对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在遭遇风险后将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整体或部分转移给他人。通常情况下,保险是企业实施税收风险转移策略的重要途径。企业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缴纳一定保险费,便可以将税收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转给保险公司。若企业税收筹划方案失败,则由保险公司负担该项损失,从而降低或消除风险危害。此外,企业也可以与具有资质的社会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签订协议,委托专业机构处理本企业的涉税事项,并承担税收筹划失败后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税收筹划风险保留策略

  风险保留是指企业税收筹划中,已经识别到风险的存在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但是企业决定有计划地承担风险,利用内部资源来弥补风险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完善税收筹划方案,确保方案有效实施。税收筹划风险保留策略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一是,适用于发生频率高的风险。如,税收筹划人员或多或少会对有关税收筹划的专业知识存在一定“盲区”,增加了企业税收筹划的人员风险,但是企业为了拥有稳定的财务队伍,营造相对和谐的内部经营环境,在人员风险未对企业持续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应当主动承担这部分风险,并通过培训和再教育,避免人员风险的发生。二是,适用于损失程度小的风险。企业在风险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认定税收筹划方案带来的收益大于风险带来的损失,即可选择风险自留策略。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税收筹划是降低企业税负、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但是也会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一定风险。为此,企业应当重视税收筹划风险控制,在识别风险类别的基础上,采取风险回避、风险损失控制、风险转移、风险保留等控制策略,有效降低和规避风险,减小风险带来的损失,使税收筹划方案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能够为企业带来最大化的节税收益。

  参考文献:

  [1]张丹枫.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管窥[J].中国外资,2013(20):96-98

  [2]成凯丽.浅议我国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和控制[J].现代商业,2012(21):18-21

  [3]吴丹.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及其规避对策研究[J].商业经济,2013(3):80-82

  [4]冯敏.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与防范[J].经济师,2015(11):74-76

  [5]陈改茶.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有效性分析[N].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41-42

  税收筹划方案篇7

  【关键词】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风险 新企业所得税法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理论研究

  (一)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对多类学科如财务、税收、法律等进行了融合。它是纳税人在企业设立、经营等活动中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增加企业利润、实现经营目标而进行的一种谋划和安排。这种安排并不是盲目进行的,它的前提是遵守现行税法和国际税法惯例,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如果企业超越了这个前提,便触犯了国家税法,必定会受到处罚。

  企业实行税收筹划最终要实现的目标是在保障应纳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实现两个之最,一最是税负负担最轻,二最是税后利润最大。

  (二)税收筹划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特征分析

  1.依法性。税收筹划的目的之一是减轻税负负担,这与偷税、漏税的目标一致,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是税收筹划具有依法性。依法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是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最终选择的税收筹划方案必须保证依法进行,否则它便沦为与偷税、漏税同样的性质中去了;二是明确税法的立法意图,遵循国家宏观调控策略,不能知法犯法或钻税法漏洞,做一个有良心、讲诚信的企业。

  2.前瞻性。税收筹划的前瞻性是指当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前,在遵守税收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为减轻税负和增加税后利润,立足于本企业现状,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最终确定出适合本企业的最佳税收筹划方案。

  3.多面性。税收筹划的目标是实现两个之最,一最是税负负担最轻,二最是税后利润最大。有一种观点认为还应该有一最那就是所缴税款最小。如果企业以这个标准来进行税收筹划,将其利润控制为零,那所缴税款肯定是最小的。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没有哪家企业会不追求利润,所以这种说法及其荒谬。因此,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进行全面筹划,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市场因素、税收因素等,只有进行全面考量,税收筹划方案才能尽善尽美。

  4.变化性。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法律、法规、政策也在不断地调整、变化过程中,税收筹划方案也应该立足实际,与时俱进,根据这些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税收利益。

  二、税收筹划风险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防范与控制

  税收筹划是一件系统工作,复杂性强,在进行筹划方案设计时要综合考量多

  种因素如政策、规则的不断变化性和企业自身主客观条件的复杂性等,因此税收筹划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应对其加以正视。筹划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对筹划风险应进行初步的预判,采取有利措施,防患于未然,防范与控制税收筹划风险的发生。

  (一)建立税收筹划风险预警系统

  税收筹划存在着主观风险,纳税人在进行筹划方案设计时往往依靠的是自己的主观判断,这种主观性跟纳税人的业务素质息息相关,二者为正比关系。所以为了防止税收筹划风险的发生,纳税人应树立风险意识,打有准备的战役。除此之外,还应依靠网络建立税收筹划风险预警系统,全面监控税收筹划,防患于未然,将风险及时控制在萌芽状态或采取措施防止风险发生。

  (二)税收筹划应符合国家税法规定

  税收筹划存在触犯税法的风险,针对这一情况就需要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务必做到合法,这也是税收筹划方案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应从这两个方面加以注意。首先是学习税法并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收筹划设计;其次是分清节税和避税的关系。节税是合法行为,税法的优惠政策来进行税收筹划;避税是违法行椋利用税法漏洞来逃避缴税义务。只有弄清楚这两者的区别,税收筹划才有意义。

  (三)税收筹划应和企业目标一致

  税收筹划跟企业财务息息相关。企业的财务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一总目标,税收筹划也不应偏离轨道,而是以此目标为中心进行整体性筹划,在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中有其一席之地,[1]防止税收筹划片面性风险的发生。

  (四)税收筹划方案不应古板,应更具灵活度

  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纸上谈兵,而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立足于本企业发展实际,使筹划方案具有实操性,同时还要兼具灵活度。只有这样,税收筹划方案才是一个成功的方案,从而对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产生积极影响。[2]

  (五)将成本效益原则渗透到税收筹划中去

  税收筹划工作涉及多项支出和费用,在进行筹划方案设计时应考虑这方面的因素。于此同时,税收筹划方案的最终确定也是在众多方案中优中选优,那些被放弃的方案所产生的效益也是机会成本,这也是筹划方案设计时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3]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税收筹划方案所产生的潜在收益大于筹划成本时,该方案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六)不断加强税收筹划的财务基础,创建良好的筹划环境

  创建良好的税收筹划环境,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加强税收筹划的财务基础,具体工作包括财会核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财会人员的招聘和培养等措施;另一方面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交流。

  参考文献

  [1]孙宇.关于税收筹划风险及规避的探讨[J].产业与科技探讨,2009(8).

  [2]钱红.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及其防范[J].贵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6(2).

  [3]王铁山.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及防范[J].山西行政学院学报,2008(11).

  税收筹划方案篇8

  税收筹划又称为纳税筹划、税务筹划,其本质是指纳税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成本,谋求最大税收利益的一种经济行为。由于税收筹划经常是在税法规定性的边缘操作,其风险无时不在。所谓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指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由于税收筹划经常在税法规定性的边缘操作,而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纳税人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这必然蕴涵着较大的风险。当前随着税收筹划在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的普遍应用,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重视。然而由于中小企业在规模、资金、人员素质、融金渠道与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的巨大差异,其税收筹划的方法和风险也有所不同。因此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认真分析各种可能导致风险的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避免落入偷税漏税的陷阱,从而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现阶段导致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因素。

  1、税收筹划基础不稳导致的风险

  中小企业开展税收筹划,需要良好的基础条件。税收筹划基础是指企业的管理决策层和相关人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程度,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企业涉税诚信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如果中小企业管理决策层对税收筹划不了解、不重视、甚至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搞关系、找路子、钻空子、少纳税;或是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账证不完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甚至企业还有偷逃税款的前科,或违反税法记录较多等等,造成税收筹划基础极不稳固,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税收筹划,其风险性极强。这是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主要的风险。

  2、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税收政策变化是指国家税收法规时效的不确定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税收政策总是要作出相应的变更,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税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税收筹划是事前筹划,每一项税收筹划从最初的项目选择到最终获得成功都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此期间,如果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据原税收政策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由合法方案变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变成不合理方案,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

  3、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与避税本质上的区别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图的,但现实中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由于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从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因为无论哪一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都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因素影响,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其结果是:企业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可能由于税务行政执法偏差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被认为是恶意避税或偷税行为而加以处罚;或将企业本属于明显违反税法的税收筹划行为暂且放任不管,使企业对税收筹划产生错觉,为以后产生更大的税收筹划风险埋下隐患。

  4、税收筹划目的不明确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税后利润最大化也只是税收筹划的阶段性目标,而实现纳税人的企业价值最大化才是它的最终目标。因此税收筹划要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为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服务。如果企业税收筹划方法不符合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税负抑减效应行之过度而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经营理财秩序,那么将导致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最终将招致企业更大的潜在损失风险的发生。税收筹划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含成本,其中显性成本是指开展该项税收筹划所发生的全部实际成本费用它已在税收筹划方案中予以考虑。隐含成本就是机会成本,是指纳税人由于采用拟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利益。例如企业由于采用获得税收利益的方案而致使资金占用量增加,资金占用量的增加实质上是投资机会的丧失,这就是机会成本。在税收筹划实务中,企业常常会忽视这样的机会成本,从而产生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

  税收筹划是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服务的,是一种方法与手段,而不是企业的最终目的,在这一点上认识不清,也很可能会作出错误决定,如有的企业为了减少所得税而铺张浪费,大量增加不必要的费用开支;为了推迟盈利年度以便调整“两免三减”免税期的到来而忽视生产经营、造成连续亏损等,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对企业有害无一利,必然导致企业整体利益的损失,从而使得整体税收筹划失败。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范

  如上所述,税收筹划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就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而言,防范风险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中小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税收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一个环节,不能将企业利润的上升过多地寄希望于税收筹划,因为经营业绩的提高要受市场变化、商品价格、商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册、凭证、报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因此,中小企业应依法取得和保全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提高税收筹划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据。

  2、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型、复杂性,且常常有不确定事件发生,税收筹划的风险无时不在,因此,中小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筹划方案的风险,然后再作出决策。税法常常随经济情况变化或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断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数较其他法律规范更频繁。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和报刊等多种媒体,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税收筹划信息系统,如在网上免费订阅《国家税收总局公报》、《税法速递》、《地方税收通讯》等税收公共服务信息,收集和整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涉税事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立法宗旨,适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确保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在税收法律的范围内实施。

  3、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控职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已经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制定不同类型的且具有相当大弹性空间的税收政策、而且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不同,税务执法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中小企业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得到税务机关和征税人的认可。

  只有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避免无效筹划,这是税收筹划方案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中小企业要防止对“协调与沟通”的曲解,即认为“协调”就是与税务机关的个人搞关系,并不惜对其进行贿赂,让少数不称职的税务干部在处理税收问题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达到不补税或少缴税,不处罚或轻处罚的目的。当前,随着税务机关稽查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国家反腐败和对经济案件打击力度的加大,这种做法不仅不会帮助企业少缴税,反而会加大企业的涉税风险。

  4、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中小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任何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获取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实施该方案付出税收筹划成本,只有在充分考虑筹划方案中的隐含成本的条件下,且当税收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不能仅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方案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的结果,优化选择的标准不是税收负担最小而是在税收负担相对较小的情况下,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另外,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把眼光仅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服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选择能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


标签:筹划税收企业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关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