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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锴红 “潘锴红就是一只披着慈善画皮的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0-12 17:00:55 分类:科学 浏览:82


  “潘锴红就是一只披着慈善画皮的吸血鬼!”2012年圣诞节那天,张大爷手拿判决书复印件,找到笔者咬牙切齿地说。

  一个多月前,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南京黄埔露灵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潘锴红,以集资诈骗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潘锴红出生于江苏射阳县阜余镇一个普通农家。13岁时,母亲的离世让本就窘迫的家境越加困难。正在上小学三年级的他深知父亲养家糊口的艰辛,幼小的心灵里早早埋下为家庭分忧的种子:“我得想办法赚钱,否则不仅是我,家人也都吃不饱了,这是很现实的问题。”

  窘迫之下,他早早显示出敏锐的商业头脑。读初中时,在一个废品站中拣出废弃的自行车零件拼装一辆自行车,骑着它到处卖冰棍。当时,农村晚上经常放露天电影,为了多赚几分钱,他总是趁这个时候摸黑卖冰棍。一晚跑几村,一个夏天能赚不少钱。

  凭着儿时的磨炼,17岁的潘锴红初中毕业后,进入一家小镇化工厂当推销员。“当时主要是和国营企业打交道。他们市场意识不强,即便我们产品好,也很难将产品推销出去,更何况我在的企业是一个乡镇小厂,遭人白眼是常有的事。没有办法,只能凭‘精诚所至’这一招。为了推销产品,我甚至在一个对口企业相关负责人的家门口等了一天一夜,目的只是为了和对方说上一句话。”天道酬勤,他在化工厂供销员和供销科长位置上干了九年,连续九年获得销售状元的头衔,“当时我最高销售业绩是突破千万元,而且资金回笼100%。”他说。正因如此,1988年他还获得江苏省供销系统“青年突击手”称号。

  随着阅历的丰富、眼界的开阔,羽翼渐丰的潘锴红于1994年离开化工厂,筹资近50万元,自办冷饮厂。当时,镇上已有一家冷饮厂,起步早,实力强,几乎占领全部市场。所以,潘锴红的家人和亲友都竭力反对。但他还是硬着头皮上了。“我给镇上很多学校附近的小卖部送了一台冰柜,规定冰柜里只能放我的冷饮,店只能卖我的冷饮,就这样我占有了市场。”这一营销手段现在比较常见,但在当时很罕见,他一年多便收回了成本。

  上述这一切,到了潘锴红东窗事发后,许多人认为潘锴红自说自话,不可信。但潘锴红初中的同班同学说:“潘开红(潘锴红)从小鬼精。赶场子卖冰棍、当销售员、办冷饮厂的事我们都知道。”

  组织传销身陷囹圄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曾经红极一时的乡镇企业普遍走下坡路,有的甚至极不景气。潘锴红的冷饮厂也不例外。但他坚信“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走南闯北的他,很快寻到了一条能充分发挥他人脉资源广、能言善辩特长的致富之路——传销。熟知传销的人都知道,这是以销售产品为辅助,发展“下线”为主的非法圈钱活动,发展对象主要针对下岗职工和外来打工人员等低收入、低文化、存有投机心理的社会群体。

  潘锴红的冷饮厂关闭后,一门心思地干起了传销——组织、领导以推销远光保健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远光保健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一名当年曾被远光保健品忽悠的投资人在网上发帖称,潘锴红身份证上的名字叫做“潘开红”。发帖人于2005年4月,经人介绍在江阴市区开了家远光保健品专卖店,当时总公司承诺他是独家经营,但很快他就发现在江阴有一模一样的店,而且产品的售价比他低很多。他和总公司联系后,才得知公司的负责人就是潘开红,这个产品以前是圣威公司的,圣威因传销被查封后,潘开红将产品改名为远光,后来又重新包装,冠上了红麒麟的标牌。发帖人从种种迹象察觉,从圣威到远光再到红麒麟,幕后的推手都是潘开红!

  为求证帖子内容的真实性,笔者联系到了江苏省海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刑警说:“潘开红因传销被我们抓获时,是江苏麒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这家公司的运作模式同样是非法传销。潘开红所推销的远光保健品都是伪劣产品,而且发展到最后根本就没有产品,完全是靠拉人头敛财的传销。”

  这位刑警还从《检察日报》的一篇《吸毒害得我家破人亡》新闻报道中,看到一位名叫田凯的人,以帮助在押人员江苏省麒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开红“疏通关系”为名,怂恿潘开红的亲戚向检察官行贿。该报道中还显示,潘开红“2006年12月12日被海安县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这位刑警还说,法院之所以判决潘开红犯非法经营罪,是因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中才新增的。

  这个被判刑的潘开红是否就是“慈善家”潘总呢?海安县警方点开公安机关的人口管理系统页面,指着照片说“潘开红”就是“潘锴红”。又抽出一份档案介绍,2005年2月,潘开红曾经假借西安圣威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和西安远光高新生物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推销远光保健品为名进行非法传销,后被海安警方进行网上追逃,2006年1月被抓获归案,同年12月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处罚金10万元。

  打着慈善大旗疯狂圈钱

  2007年底,潘锴红被监狱释放。习惯于风光体面生活的他,不甘心就此低人一头。2008年初,潘锴红找到了以前与自己搞过传销的付燕,两人一拍即合,了一个叫“露灵滋”的韩国品牌,成立了“露灵滋化妆品有限公司”。

  这一选择让很多人大惑不解,毕竟对潘锴红而言,他在这一行业没有基础、没有资源、没有技术……

  事实上他根本不善经营公司,甚至也没打算靠正经生意发财。

  这家公司运营模式为:销售露灵滋系列产品,主要为化妆品和日化用品。但加盟前,必须先购买一套8800元的产品,然后就可坐等公司返款,“利息回报高达23%,每次可返2000多元。他们说,一次买20多万的,可以每天返还。”

  每位客户购产品前必须缴纳会费,捐20元交给慈善组织。为此,公司还会给每位客户发放一张捐款证书,上面写着:“感谢你参加黄埔露灵滋爱心团队,自愿捐赠黄埔露灵滋资金20元,我们将遵照你的意愿全部用于慈善事业,你的捐赠可以登录公司网站查询。”

  按公司推出的“爱心计划”,客户购买四种产品后即成为不同级别的四种爱心使者会员———爱心仁者、爱心行者、爱心达者、爱心尊者。再对会员实施“联爱计划”,即以23%高息吸引更多客户来购买产品,实现“投资分红”。

  “‘联爱计划’涉及的金额更大,公司将产品分成单位,每个单位价格880元、2460元、5280元和8800元不等,一般每个客户一次至少购买10个单位,就会得到超过20%的回扣,而后客户再继续发展会员就可以将本金逐渐拿回。在这一计划中,公司主营的化妆品、日用品等产品只是幌子,大多数客户根本不拿产品。此外公司还推出了A、B、C三种计划,用于老客户发展新用户的提成。但是,回扣和提成中,公司都要抽取给慈善组织的钱、手续费、税费等。”拿着判决书复印件的张大爷这样向笔者介绍。

  “既能行善又能挣钱,蛮好!”张大爷听完他们的课将信将疑,回去和家人商量后,一致觉得他是做慈善的,名气大,回报又这么高,不错!

  张大爷便尝试着购买了一套8800元的产品。半个月后,露灵滋公司即有人打来电话,让他从公司领取近2000元的现金“利息”。“而且公司说,想撤资的话,随时都可以拿钱走人。”

  张大爷鼓动家人拿出几乎全部积蓄,又借款凑了近9万元再次投向露灵滋。但“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刚开头,潘锴红就出事了,“跑了好几趟公司,再也没拿到过‘利息’,投进的钱也没影了。”

  近两年高调活跃于南京的这位知名“慈善家”,除通过慈善博得“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化妆品行业十大魅力领军人物”等光环外,潘锴红还有另一个格外引人侧目的身份: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这个身份的获得缘于2010年10月22日,他一次性向南京市慈善总会认捐3000万慈善冠名基金——这也是南京市慈善总会有史以来数额最大的单笔冠名基金。

  潘锴红迅速成为一颗冉冉升起的“慈善之星”,从高密度、不间断的媒体报道可以看到,仅2010年12月,潘及其公司就有10多场慈善义举。

  事实上,在潘锴红借助不知情的媒体记者大肆作欺骗性宣传时,警方早已盯上了他。2011年1月14日《南京日报》以整版篇幅,以“一位民营企业家的慈善之路”为题报道他的慈善事迹后,仅五天,潘锴红就东窗事发,并于2月底被逮捕。

  不久,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0年7月28日,潘开红注册成立南京黄埔露灵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指使他人分别在江苏、湖北、浙江、上海等地非法集资。2010年9月至2011年1月间,被告人潘开红明知露灵滋公司并未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无法归还本息,仍以该公司名义,以虚假证明文件、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向投资人传递不真实资讯、使用收到的后期投资款兑现前期投资款等方法,骗取投资人的信任,并采用上述手段骗取投资人的投资款,造成615名投资人共计人民币7700余万元的损失无法偿还。

  2012年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潘开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标签:公司慈善产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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