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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养女 采取以贩养吸方式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2-04 12:39:56 分类:娱乐 浏览:90


1、 事件经过

今天这则关于“烟台一上市公司高管自约2016年起性侵14岁养女”的新闻自带舆论光环。

不可否认性这个东西,无论出于何目的,都是人类最强大的兴奋剂。

无论人类存在多少年,即使是同样的性侵新闻,换了男女主角,都能轻松勾起别人窥探别人隐私的欲望。

让这条新闻夺人眼目并且议论不绝于耳的原因,与其它“养父性侵养女”稍有不同,是这个养父“上市公司高管”的身份。

来看看这个叫鲍毓明的高管的光鲜履历:

1994年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于美国桥港大学获得计算机硕士学位;1996年起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在京津地区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驻美国纽约和加州工作近十年;任美国思科、美国新闻集团、香港南华集团等跨国企业资深法律顾问;2018年任中兴通讯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任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称“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

年龄40有加,也是荣誉加身:

教育部认证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国家外国专家局认证外国专家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纽约长岛商学院讲师;“在中美法律与合规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也有广泛的管理与技术背景”。

一边是被性侵的未成年养女,一边是有身份有地位的大型企业高管,此事件的“敏感性”是客观存在的。

有传言因为鲍某身份过于强大,以致养女小芳报警数次未果。

像鲍毓明这类人,与低学历低素质人相比,犯罪具备隐蔽性,大多对自己的行为具有清醒的认知,并会利用自身的知识与敏捷的思维能力,巧妙地嗅到目前法律制裁的漏洞逃过去,或者将被害方进行洗脑控制使得案件经过漫长时间才得以爆出。

比如鲍毓明其实早在收养之前,就已经发现了国内性侵幼女相关制裁的漏洞。

2011年12月,他发表了一篇名为《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的文章,他分析说:一方面规定与幼女发生关系一律认定为强奸,另一方面司法解释中又称,行为人不明知对方不满14岁且双方自愿情节轻微等条件下,不认为是犯罪。

这个司法解释再加上同时存在量刑较轻的‘嫖宿幼女罪’,使得对幼女实施性侵害的定罪和量刑产生了很大空间和变数。

回头再看他这些冷静客观的分析,不由得使人脊背发凉,足以证明他的确具有优秀的法律专业知识,既能用这技能来牟取事业,也能用它来攫取不齿的邪恶满足。

并且他还对受害人小芳长期进行洗脑,让其觉得这是合法的。

小芳在2016只有14岁,上初中,其对性本身没有太多的概念,她被这个恶魔不断的洗脑,不断的伤害,来自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让小芳也陷入深深的怀疑之中,这究竟是不是犯罪,直到有一天她因为下体疼痛在网上提问,在线医生才指导她报警。

舆论越演越烈之时,大多数人关心是由这起案件引起的背后的诸多真相到底经不经得起社会的围观,我比较关心的是为什么一个社会培养出来的栋梁之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2、精英为什么犯罪

精略摘阅已经公开的高学历人才犯罪的案件,件件令人扼腕:

肖某,一个“想干事、能干事”的高学历年轻干部,海南十大杰出青年,在工程招投标项目独揽大权后,用总造价达5亿元的安置房项目把自己引向堕落;

杨某,天津某大学在读研究生,因论文毫无头绪,从浴池的外窗户上手持随身携带的摄像机偷拍女生洗澡。

因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及偷窃行为,杨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朱某,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学院博士生,看似是一个正常、阳光的人,因求爱不成把女同学杀害,被当地法院法官裁定一级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陈某,27岁,硕士研究生学历,伙同他人在北京广播电台传媒大厦地下停车场,海淀区军事科学院等地,偷得机关和部队专用车牌7副。

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张某,研究生学历,广州华美集团总裁、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人物,带领7个本科生的高智商犯罪团伙,巧妙地将价值44多亿的国有资产流失。

云南省公安厅经1年多的侦查捉拿归案;

赵某,北京某艺术学院舞蹈系研究生,在德兴成功经营了多家企业;后因朋友吸食毒品,妻离子散,3次进监狱后仍不思悔改,采取以贩养吸方式,今年3月在某宾馆贩卖毒品一次,已被逮捕;

……

每一个案件罪名不同,但他们都拥有一个共同的称呼:高学历犯罪,也叫社会精英犯罪。

一个本身就自带光环的人,他们已经拥有了别人艳羡的东西,还有什么不满足?

韩国电影《燃烧》中,杀人狂Ben被出身贫困的钟秀称为韩国的盖茨比,过着最体面的生活,占有最顶尖最丰富的社会资源,名誉、地位、金钱、美女,他过着没有任何挑战性的人生,Ben以一种无关道德的冷漠面对着自己的空虚,于是伤害一个个年轻贫穷的女人,从他们身上取下一件遗物,塞满抽屉,用这种杀人的方式来唤醒自己身上的欲望。

这位鲍姓养父把养女软禁在自己的别墅中,通过伤害占有养女,来标示自己的存在。

在这一点上,他们没什么两样。

《燃烧》剧照

很可能,他从小并没有受到过很多规则的拘束,从他光鲜的履历上可以看出,他一路平步青云,始终处在金字塔尖,没有经历从金字塔底爬上来的艰辛,同时身为法律从业者,本身是制定规则的人,加上高智商与高知识储备量,更是易于将规则玩弄于股掌之间。

这一类人,从心理学上讲,是因为缺乏社会性恐惧。

社会性恐惧是人类社会,为了群体的最大利益,而形成的对每一个个体的约束。

人们发现通过这样的约定和妥协,族群的存活和发展才会获得最大的保障。

因此,人们害怕突破道德底线,因为他们害怕被自己的族群抛弃。

而当一些人,可能是失去了对生存的渴望(比如那些挣扎在生存线上、基本生存需求无法得到保障的小人物),更可能是因为享有社会中的“特权”、对不良行为的保障(比如像鲍某这样的人)而让他感觉不到恐惧时,他便很有可能成为一个没有任何道德底线的危险人物。

如果没有恐惧,人性会退位,道德会沦丧。

伏尔泰说,“道德只不过是戴着望远镜而看得更远的利己主义。

道德在犯罪精英的眼中已经丧失意义,他的头脑中便不会有任何“框架感”。

在被唯物主义操控的时代里,伪善、伦理沦落,暴烈均可成为这些精英异变后的产物。

于是,当以观念为表征的理智不足以控制人的行为的时候,人就被本能控制了,也就谈不上遵守道德了。

无论是社会伦理道德的缺失,还是社会规则感的缺失,都是一种意识的缺乏,而非行为的缺失。

单纯地做错了一件事情,你可以补台,但是脑子里没有社会规则,可以犯错的地方真是让你防不胜防。

3、规则感该如何建立

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的每一个人必须明白,社会规则使得人区分于动物,使人获得人性的重要机制。

(1)规则感的建立一方面依赖打破规则后受的惩罚有多大。

说的丑陋一点,做好人太累。

每个人原始的本能都想突破道德约束去做一些反人性的事情,只不过大部分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们,没有这个资源和条件,不得不在社会框架下营营苟生,因为一旦突破规则和道德底线的那点小损失都承担不起。

而像鲍某这样的所谓精英人士,用自身拥有的资源抵消了惩罚。

一旦特权被保护,社会恐惧感立刻消失。

从他案件中小芳向烟台警方屡次报案未果就知道了。

对比之下,为什么大家感觉西方人更有框架感、规则感?因为他们建立了完善的信用制度,那些不讲道德、不守社会规则之人在强大的惩罚制度下寸步难行,人的信誉如同生命。

良好的道德只能在良好的制度下运行,否则一味地说教,只会助长伪善。

(2)规则感的建立,最终依赖于我们的正向教育。

众所周知,高学历不等于高素质。

学历的高低,与道德情操、法律修养的高低,没有直接关联。

高学历的犯罪分子,不是利用所学知识为社会做好事,走上犯罪道路,的确要反思的教育体制的问题。

我们的教育教给我们的到底是什么?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就今天鲍毓明性侵这起事件,我们要教育年轻人(甚至是孩子)如何建立道德底线。

我们在批评一个人的时候,要基于行为的批评,而不是基于人格的批评。

当说一个人:你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这是基于人格的批评;

而说:这件事情你没有把它全部移交给你的同事,造成了失误,这是不负责任的。

这是基于行为的批评。

通过刻意练习,这样的教育可以快速帮助年轻人建立道德底线。

可是,如何建立道德界线感这一课,正是青少年三观养成的阶段,从未在他们的课本中出现。

现在的学历教育主要是知识的教育,很少有上面所说的人格、修养等方面的教育。

加上一些求学者也主要是以学历做敲门砖,急功近利,所以根本谈不上提高修养。

应试教育的重压下,社会对于学历的过分认同,使得问题学生一旦走入社会,道德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便会显现出来。

没有与时俱进的学习能力,一毕业就停止修身养性,也不难想象某些缺失人格教育的“精英”们最终会走上不归路。

他们正是徜徉在道德无知的河流中,一次次地铤而走险,一次次冲破道德和法律底线,为自己的人生埋下定时炸弹。

结语

以法律的形式让遵守道德底线的人更有尊严地活着,令不遵守道德底线的人痛不欲生。

是这件事带给我们的反思。

在教育方面,我们也看到了一些欣喜的现象,比如知识付费行业的蓬勃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弥补应试教育体系的空缺。

鲍毓明类似事件很有可能会继续发生。

每一次曝光对社会都有一次触动,就是进步。

一部《我不是药神》的电影改变了中国《药品管理法》,但愿“高学历犯罪”这样的名词随着法律完善和中国教育制度的进步,永远消失。

作者简介:卞千南,资深读写爱好者。

只写有价值的文字。


标签: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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