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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剁手可以考虑从轻 有时可能是次要原因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2-03 09:58:49 分类:笔记 浏览:147


8月6日凌晨, 嘻哈组合红花会成员贝贝在直播中疑似剁掉了自己的小拇指,并在直播中一直说着自己“问心无愧”。

随后他在小号上发文回应,“好着呢,不至于,爱你们”,还在评论区写道“小李永远问心无愧就完了。

”随后又删掉了该篇微博。

对此媒体致电红花会工作人员,对方回应称其是甲亢患者,被冤枉被网络暴力,想求一个公平,想证明自己问心无愧,所以做出了这么极端的证明举动。

随后,有记者联系直播平台方,对方称已对其账户进行处理,永久禁播,且相关违规视频已经下线。

该事件起因疑似贝贝女粉爆料有关系,之后贝贝受到很多粉丝指责,被称之为“渣男”。

后其承认自己睡了女粉丝,但表示自己问心无愧。

后因为情绪激动,剁下了自己的手指。

实际上,我国对于自残的行为一般不认定为犯罪。

比如说自残行为,自杀行为。

但是如果是作用于他人,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

那么,如果教唆他人进行自杀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教唆自杀是指行为人通过劝说、利诱、命令、胁迫等方法使没有自杀意图的人产生自杀决意并实施自杀行为。

由于教唆者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教唆行为,一般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杀害他人,由于行为的实施者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行为者实际上是教唆者的“工具”。

此教唆者在理论上称为“间接正犯”,被教唆者实施的行为应视为是由教唆者本人实施的。

教唆者应按照故意杀人罪论处。

有朋友会问,说那么给他人自杀提供帮助的,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帮助自杀行为,是指他人已有自杀意图,行为人对其提供帮助。

这类帮助大体上有三类:(一)在精神上加以鼓励,使其坚定自杀的意图。

(二)给予物质上帮助,使他人得以实现其自杀意图。

比如说当事人想上吊,第三人帮助递绳子等行为(三)受已有自杀意图者的嘱托而直接将其杀死。

比如说受病痛折磨的人,委托他人帮助自己拔掉呼吸机的行为。

虽然在民事侵权行为法中,受害人的同意是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但剥夺他人生命违背法律及公序良俗,所以帮助自杀行为原则上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虽然“安乐死”越来越多的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但目前我国立法并不承认,“安乐死”行为仍构成故意杀人罪。

当然,对于帮助自杀行为,由于其不是“剥夺他人生命”的唯一原因,有时可能是次要原因、减轻或免除处罚。

但是对于贝贝直播剁手指,还是一时冲动的行为,无论是遇到什么情况,不能以伤害自己为代价。

这样,既伤害到了自己,对于事情也没有很好的解决。


标签:行为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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