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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抄袭成立要考虑侵权体量 负责本案维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2-01 15:01:20 分类:生活 浏览:118


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 林梦芸

5月8日上午10点32分,王国华律师在“锦绣未央案媒体群”内说道。

不激动,甚至没有个感叹号,冷静地上传了两张判决书内容▼

确实,自2016年底多名志愿者、作家和编剧共同发起维权行动,“锦绣未央抄袭”这六个字在法律上已经走过了两年半的时间,无论往前还是往后看,这份判决书的意义举足轻重,但不是终点。

2017年4月24日,在新武侠四大宗师之一的温瑞安加入原告队伍,成为第12位维权作家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首先对《锦绣未央》系列侵权案中涉嫌抄袭《身历六帝宠不衰》一书的案子进行了审理。

《锦绣未央》剧照

历时两年,2019年5月8日上午8:30,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依法对“沈文文诉周静及当当网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锦绣未央》系列抄袭案,首案侵权行为宣告成立。

被告周静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之内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及维权开支1.65万,共计13.65万元,同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被告当当网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销售。

《锦绣未央》剧照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国华律师,既是总的牵头人,也是作家维权律师团的负责人,负责本案维权,他表示,另外还有11案等待法院后续宣判。

消息一经发布,便迅速窜上了微博热搜第二▼

然而,网友在恭喜之余,对13万这个数字也略感失望——“对于一部电视作品的收入来说,13万的赔偿让抄袭成本约等于零。

钱报记者把这个问题抛向了王国华律师,他解释道:“本案并不涉及电视剧,在赔偿确定方面,就本案来看侵权体量占比不足侵权书籍的2%,占比很小,而侵权方的获利并非由本案侵权行为唯一构成,在确定赔偿的时候综合考虑了字数占比等因素确定。

《锦绣未央》小说

显然,尽管影视让IP获利巨大,但在法律上是两码事。

无论如何,这只是第一案的结果,《锦绣未央》究竟会给网文届的抄袭乱象带来怎样影响,让我们拭目以待。


标签: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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