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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房地产管理局 可选择使用原合同文本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29 11:21:46 分类:笔记 浏览:83


6月6日起,长沙商品房网签备案将线上办理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避免出现一些不合理的合同条款陷阱

长沙晚报5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焕明 通讯员 赵海燕 汤丽萍)记者30日从长沙市住建局、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组织召开的长沙市商品房网签备案线上办理业务培训会议上获悉,《关于长沙市商品房网签备案全面实施线上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日前正式发布,长沙市将于6月6日起全面实行线上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业务,同时推行《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房屋网签备案业务将实现“一次都不跑”

此次培训共有20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参加。

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信息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商品房网签备案线上办理操作流程,法规部门负责人就《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进行解读,系统开发公司人员现场演示系统操作过程,会上对疑问事项进行现场答疑。

记者了解到,此次长沙市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升级,通过采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技术,实现购房资格审核业务资料电子化、预售商品房签约及合同(包括抵押合同)备案业务资料电子化、商品房买卖合同可定制化等功能优化,精简了办事流程,规范了房屋交易合同。

“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能让老百姓明明白白购房,避免出现一些不合理的合同条款陷阱,缩短业务办理时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老百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

”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系统升级,让“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房屋网签备案业务将实现“不见面”办理,“一次都不跑”的工作目标。

保障交易公平,提升网签效率

据介绍,此次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上线,有三个明显的变化。

一是保障交易公平。

在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过程中,对买卖双方各项权利义务的对等约定作出了提示及规范要求,这也是《民法典》公平原则的充分体现,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通过完善《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版和现售版)示范文本,合理确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交房时间、交房及办证条件作出了更细致、明确的规范。

三是提升网签效率。

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修改后的合同文本进行固化,买卖双方使用固化后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不仅优化了网签流程,也提升了交易效率,使各类房地产经营主体能享受到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的服务。

开发企业可对合同示范文本修改补充

根据《通知》,从6月6日起,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将实行线上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等业务,并设定一个月(6月6日—7月5日)的过渡期。

,新申请的房屋备案业务均采用电子材料,并通过网签系统上传,实行线上申请,线上办理,不再另行提供纸质材料,过渡期内未办结的线下业务,可继续按线下流程办理;7月6日以后,全面实现线上办理。

在实行线上办理网签备案业务的同时,在网签系统中启用合同示范文本,并设定两个月(6月6日—8月5日)的过渡期。

即6月6日之后,所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宜使用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示范文本或固化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

过渡期内,6月6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可选择使用原合同文本,也可选择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8月6日起,所有项目网签时,宜使用网签系统中合同示范文本或固化的合同文本。

此外,对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开发企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进行修改或补充。

对不违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将对开发企业修改后的合同文本在网签系统中进行固化,买卖双方可在网签系统中使用固化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

来源:长沙晚报


标签:合同文本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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