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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连芳 张氏叔侄案尘埃落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27 10:51:49 分类:玩乐 浏览:91


2003年,对于中国的每一个普通人都是一个不寻常的年份。

这一年,非典疫情肆虐,在大家的记忆里剩下的只有口罩、囤积的白醋和板蓝根,还有电视里的众志成城、万众一心、抗击非典的呐喊声。

然而这一年对于张高平、张辉两叔侄来说,更是一个不寻常的年份。

是人生中永远无法磨灭的冤屈和绝望。

是茫茫十年铁窗丧失自由的开端。

2003年5月18日晚9时许,张高平(叔叔)、张辉(侄子)两人驾驶皖J-11260解放牌货车送货去上海,途中经过安徽省歙县竹铺镇非典检查站时,遇到了平日熟识的出租车司机,托他们将17岁的同县女青年王冬顺路带去杭州,张高平同意了。

当晚12时左右,他们还在浙江省临安市昌化镇停车休息了片刻。

路上王冬告诉两叔侄,姐夫会去杭州西站接她。

本来平时开大货车张高平他们是不敢把车开进市区的,看王冬一个小姑娘不忍心大半夜将她放在城外的收费站。

出于善意,他们决定将王冬送去杭州西站。

5月19日凌晨1时30分他们到达杭州市汽车西站附近。

到了西站还将手机借给王冬打电话,结果王冬的姐夫又让她打车去钱江三桥,张高平二人又顺路将王冬送到了离钱江三桥很近的艮秋立交桥。

临走时还给王冬留了三个号码。

5月23日,张高平夫妇和张辉又去了一趟上海,卸完货后,张高平去宝山区宝杨交警中队交了200块罚款,之后开车返回。

5月23日晚上12点多钟,在那天晚上女孩上车的地方,交警把他们的车拦下来。

“交警询问张高平的电话号码以后就将其一行三人带上了警车,路上还问了张高平前几天是不是带过一个女孩子去杭州。

然后张高平等人就被带去了县里的派出所。

最后,张高平他们才知道他们那天开车带的女孩名叫王冬,被人杀害、赤身裸体地抛尸水沟。

2003年5月23日张高平、张辉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被逮捕。

在刑警队里,张高平度过了漫长的七天七夜,审讯时不让吃饭睡觉,拿烟头烫,往身上浇冷水,把他按到地上让他闭上嘴往鼻子里灌矿泉水,往两个鼻孔里插烟,用毛巾蘸肥皂水往他眼睛里弄,都是他亲身经历过的刑讯逼供。

但即使是这样,张高平仍然坚决不认罪,做了两份无罪记录。

之后张高平又被送进了浙江省公安厅看守所,看守所里的牢头打他,写好了犯罪过程给他看让他抄,不抄就接着打。

被打到没有办法的张高平只能抄了牢头写好的杀人过程。

在浙江省公安厅看守所期间,张高平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辩护律师王亦文,这一次会见,他几乎什么都没说,只有掩面哭泣。

不久后,张高平由浙江省看守所换押至杭州市看守所,王亦文再一次会见张高平。

这一次的会见张高平告知王亦文,他是冤枉的,并且讲述了从5月23日到6月17日被牢头恶霸无休止的折磨和恐吓的恐怖遭遇。

值得一提的是,张高平和张辉两叔侄被拘留后的遭遇是相似的,但是唯一不同的是,张辉记住了逼迫自己签下认罪书的牢头名叫袁连芳。

张高平还说,他抄好的认罪书交上去后,就再没有人来提审过他了。

这是一场可怕的侦查预审,当时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的大队长,名叫聂海芬。

听了张高平的描述,王亦文立即向监察官提交了“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张高平,要求对伤痕鉴定“的书面意见。

杭州市检察院因此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12月17日,案件移送回检察院,鉴定结果是“无条件鉴定。

与此同时,王亦文发现,杭州法医对王冬的dNa检验报告出来了。

在王冬8个指甲末端检出混合的DNA谱带是由死者与一名男性的DNA谱带混合形成,排除了由死者和犯罪嫌疑人张辉或张高平的DNA谱带混合形成。

这表明王冬和张高平、张辉分开后,遇到一个陌生男性并遭到奸杀的可能性非常大,于是欣喜的王亦文要求将鉴定报告复印,但遭到了拒绝,最后他无奈的手抄了鉴定结果。

会见过程中,张高平还向王亦文提出只要查下进出杭州两个高速路的监控录像就知道他们根本没有作案时间,在审讯过程中叔侄二人也数次向侦查人员提出,但在可查阅的卷宗里,没有任何警方调取录像的记录。

于是王亦文以律师身份前往沪杭高速路口,在调阅监控录像时,却被管理员告知,录像超出了两个月的保留期限,已经被销毁。

而唯一可以作为证据的5月19日凌晨卡车驶出杭州城的收费票据,也被张高平的妻子清洗坐垫时给洗掉了。

同时张高平妻子清洗坐垫这一行为,也被成为怀疑叔侄两作案后清洗第一现场的理由。

2004年2月26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张辉、张高平强奸致使未成年人死亡为由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4年3月11日,接到起诉书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却并没有出示决定张高平叔侄两命运的DNA鉴定报告,在辩护人王亦文提出严正抗议的情况下,公诉人出示了鉴定报告,但是发表了认为该鉴定报告与本案无关的质证意见,同时公诉人还出具了张辉在看守所的同监犯袁连芳的证言,袁连芳称:“张辉曾在关押期间神态自如的讲述了自己强奸杀人的人。

”庭上张辉请求法庭传唤,当面对质。

合议庭驳回了这一请求。

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

这份判决中,没有采信那份DNA的鉴定报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手指为相对开放部位,不排除被害人因生前与他人接触而在手指甲内留下DNA的可能性。

并且采信了同监犯袁连芳的证言。

张高平、张辉两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04年6月,浙江省高院决定不公开二审。

张辉的二审代理律师阮方民做了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

质疑如果张辉是强奸者,他就是王冬死前接触的最后一名男性。

既然公安机关能够从王冬的指甲中检出更早时间另一名男子留下的DNA,为何不能从中检出在最近时间里张辉留在她指甲内的DNA?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写的是:“本案中的DNA鉴定结论与本案犯罪事实并无关联。

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分别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审结果出来后,张高平被关进浙江省第二监狱,张辉被关进浙江省第四监狱。

2005年年初,张高平和张辉仍在浙江服刑的期间,电视里播放了一则新闻吸引了张高平的注意,这则新闻是: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女学生吴晶晶被出租车司机勾海峰掐死。

案情内容和王冬被杀案件高度相似:吴晶晶案是勾海峰将吴晶晶掐死后,将吴晶晶的衣服的随身物品扔在附近。

吴晶晶被脱掉了衣服,勾海峰开车将衣服和尸体一起抛进一处窨井。

而王冬案是采用掐颈等暴力手段对王冬实施奸淫,并致王冬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随后,凶手将被害人尸体抛于路边溪沟,并在开车逃离途中将被害人所携带的背包等物丢弃。

看到新闻的张高平怀疑真凶就是勾海峰。

“也是在江干区出的事,抛尸地点离那次很近,作案手法也基本上相同,他当时就跟警察讲,还打电话、写信给他哥哥,叫他去看看勾海峰有没有做DNA鉴定,如果做了,跟那个女孩子指甲里的DNA对上了,就知道张高平和张辉是无罪的了。

但是,最终也没有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勾海峰落网后,审讯他的侦查人员也是聂海芬。

很快,勾海峰被执行了死刑,从抓获到执行死刑才三个月时间,并且在勾海峰执行死刑之后,本来在杭州监狱服刑的他和张辉被莫名地押送到千里之外的新疆服刑。

张辉被分配到南疆的库尔勒监狱,张高平被分配到北疆的石河子监狱。

而张辉的父亲、张高平的哥哥张高发在监狱外奔走上访、申诉。

三个人相隔千里之遥,为了洗刷冤屈做着不同的努力。

张高平在石河子监狱里一直在不断的申诉,情绪很不稳定,成天喊冤。

而张辉则在监狱里“服从改造,表现良好,得到减刑”,但是也在不断地申诉。

张高平在石河子监狱不停的申诉喊冤行为终于引起了一个人的注意,这个人就是当时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科的驻监检察官——张飚,他平时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了解服刑人员状态。

而张高平作为一个服刑人员,他的状态并不是十分理想。

于是张飚见了张高平一面,这次见面他们两个人谈了很久,张高平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不管你信不信我,我相信你,相信法院,总有一天会还给我清白。

”或许是张高平的那句话触动了张飚,张飚调取了张高平的案卷,发现案件存疑。

除却认罪口供,全部的26条证据中,唯一可以证明张氏叔侄强奸致人死亡的证据,是袁连芳的证言。

而有利于他们的关键证据DNA鉴定报告,却被认定为与案件并无关联。

于是张飚向领导汇报情况,而后石河子检察院决定以一级检察机关的名义正式向浙江省检察院发函,提醒“此案部分疑点,希望贵院引起重视。

”公函发出近半年,却没有半点回音。

2008年夏天张飚去石河子监狱例行检查的时候,张高平请求见面,给他看了一篇河南的马延新灭门冤案的文章。

在这个冤案中有一个熟悉的证人。

被冤枉的马延新坚称自己的认罪材料是看守所的一个牢头狱霸代写,这个人叫袁连芳。

张高平认为,马延新的经历和张辉的经历及其相似,马延新可以沉冤得雪,那他们叔侄是不是也可以。

张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科立即召开了碰头会,开展了排查,最后确定了两个袁连芳为同一个人。

调查结果令他们认为张氏叔侄案件疑点极大,按照程序向浙江方面寄送相关资料。

三年来,他们五次将张高平的申诉材料寄往浙江,均无回音。

后来张飚告诉张高平,要找到马延新案的辩护律师朱明勇,可能能有一线生机,于是从2008年开始,张高平的哥哥张高发开始踏上去北京找朱明勇的路程,找了两年才找到朱明勇。

朱明勇看了案卷后,发现这个案件疑点太多:

1、 全案定罪仅有口供,无任何物证,而且两人供述的作案细节有多处不同。

2、 两人若有歹意,何必等到被害人到了杭州联系其朋友后再强奸杀人?

3、 在中国的伦理道德规范中,亲叔侄一起作案强奸一名女性,不合情理。

4、 受害人指甲里检出的DNA混合谱带根本没有张辉,张高平的。

5、 袁连芳在马延新的案子里就作为证人出现过,又出现在这个案子里,很巧合。

朱明勇接手案子后,去查询当时申诉的情况,从2003到2010年他介入,之前的申诉连登记都没有。

于是他重新申诉立案,递出去的申诉材料2010年整整一年也没有消息。

然后朱明勇去查询袁连芳的消息,发现2004年他在河南为马延新辩护,而王亦文在浙江为张高平辩护,却同时出现了证人袁连芳。

经过多方查探,并且借助了媒体的力量,发现了袁连芳作为“狱内侦查“的真相,袁连芳因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刑事拘留1个月后被正式批捕。

袁连芳被判刑6年。

2003年春节后,他被关押到了千里之外的河南省鹤壁市看守所,与马廷新同监。

马延新在不堪折磨后,听从了袁连芳的“诱导”,才同意“自首”的。

那份自首材料也是出自袁连芳的手笔。

2004年4月,袁连芳又现身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与张辉同号。

一进监室,袁连芬就多次问张辉“有没有做过”,张辉否认后便遭到了袁连芳的毒打。

一审有罪判决中的26条证据几乎都是事发前后的间接旁证,只有袁连芳作证称:张辉在看守所里自称曾奸杀过一名女子。

也就是说,至少在两个看守所里,袁连芳参与了两场冤案的定罪,这险些让三人丧命。

袁连芳则因“多次调派‘外地’协助公安机关‘工作’”获得减刑,第一次减刑1年半,第二次减刑10个月,早在2004年9月就已出狱。

2011年11月22日,由于《东方早报》报道的张氏叔侄案,引起了杭州市公安局领导的重视,当即决定重新对比王冬指甲里的残留的DNA成分,结果令人震惊。

王冬八个指甲末端的擦拭滤纸上分离出来的一名男性DNA分型,与勾海峰DNA分型七个位点存在吻合。

2013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跟朱明勇协调怎么开庭。

直到3月26日,案件再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判决书中指出:

1、 有新的证据证明,本案不能排除系他人作案的可能:

2、 原判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本案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张辉、张高平的有罪供述、指认现场笔录等证据,依法应予排除。

至此,张氏叔侄案尘埃落定,国家赔偿亦是后话。

,张高平说了这样一段话:“今天你们是法官、检察官,但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法官、检察官,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你们的子孙很有可能和我一样被冤枉,徘徊在死刑的边缘。

近几年伴随着几大冤案平反,一句铿锵有力的“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正义绝不会缺席”引发热议。

笔者心中总是会思考,迟到的正义究竟是不是正义?


标签:dNa鉴定浙江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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