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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黑社会 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26 11:21:57 分类:笔记 浏览:76


重庆曾有过一个江湖,那是逝去的上世纪30年代,两江夹着的狭窄半岛有许多“码头”,那些“码头”凑起的江湖叫“袍哥会”。

80余年过去了,重庆已是中国西南部最大的城市,“码头”更多,江湖更大,可重庆江湖上沿用的却是“袍哥会”的做派,那就是“放水”(即放高利贷)。

“放水”是现今重庆黑帮惯用的敛财手段之一,但却不是惟一手段。

当现代公司管理理念与黑帮媾和之后,黑帮就不再是“袍哥会”,而是“公司”。

此“公司”并非一家,它们以看似合法化的手段与官员、司法媾和,一时间,重庆曾有多少经济机构,黑白难辨。

这是中国西南重镇重庆发展的黄金时代,也是重庆黑帮潜滋暗长的华丽时代。

30日,受重庆市高院委托,该市一中院对永川黑老大杨天明进行了二审宣判。

法院认定,杨天明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等5项罪,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杨天明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悉,杨天明是重庆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涉黑犯罪分子。

杨天明“黑帮”究竟是怎样成立起来的,他们都犯下了哪些罪行,却是鲜为人知的事。

据重庆市一中院在一审中认定,1998年以来,永川市无业人员陈维强纠集陈廷全、袁川川及被告人罗章洪、吴中伟等19人在赌场发放高利贷,在永川市等地大肆进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替人讨债等活动,形成以陈维强为组织、领导者,陈廷全、袁川川及罗章洪为骨干成员的组织结构较为严密的组织。

组织中,陈维强自任“大哥”,其手下均为其“小弟”,其骨干成员手下又有各自的“小弟”。

陈维强组织的骨干成员的着装均由其出资购买。

冬天穿“红豆”西服,夏天穿“梦特娇”T恤,并规定一旦有事找手下的“小弟”就打传呼,留1684、16844、168444为代码。

杨天明涉黑案被告人多达24人。

公安机关侦破此案并经检方提起公诉后,去年5月,市一中院依法判处杨天明死刑。

杨天明不服一审判决,向该市高院提起上诉。

重庆市高院审理查明:1998年以来、曾祥强、匡勇(均另案处理)等人,在永川市地下赌场发放高利贷牟取暴利,并邀约他人赌博,非法拘禁他人,形成了以杨天明为首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并大肆进行犯罪活动:2000年12月15日,杨天明与永川另一黑老大陈维强(已被判死刑)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成员数十人,在永川市大富豪指压中心砍死曾令江、砍伤曾令文后潜逃。

潜逃期间,杨天明贩卖海洛因168.3克,并指使手下以淀粉冒充海洛因,骗取他人13000元。


标签:天明组织重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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