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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宇事件 想要和赵宇私了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24 07:17:54 分类:书屋 浏览:142


让我们回顾一下这整个赵宇事件的时间节点

事情是发生在2018年12月26号的晚上,他听到楼下有呼救声。

下楼看见一位女邻居正被一名男子非礼,于是出手制止。

在拉扯过程中赵宇踹了男子一脚,被非礼女子的舍友报警,警察来后赵宇回家。

当晚受伤男子李某因腹痛住院,检查出肠道破裂,动了手术。

两天后也就是12月28号赵宇被派出所传唤,询问事情经过,赵宇如实回答,并在派出所呆了一夜,29号去事发现场指认现场后被福州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经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2019年1月10日做出对赵宇不批准逮捕决定,2019年1月11日赵宇被取保候审。

此期间受伤的男子李某已经去做了伤残鉴定,鉴定为重伤二级。

还曾经联系过赵宇想要私了。

2019年2月19日李某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已被警方监视居住。

2019年2月20日福州公安局又以“过失致人重伤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次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到这里赵宇也算松了口气,但是在这里小编提出三点疑问

一、福州公安局第一次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赵宇的依据是什么?当晚事情发生后口供已经显示,是李某正在加害女子,赵宇是出手相助,根本上就不存在故意伤害。

二、期间受伤的李某还联系赵宇,正常情况下不都是过错方才会主动联系私了么?明显李某心急心虚了,你真的问心无愧的话,公检法会给你公道的。

三、2019年2月20日福州公安局又以“过失致人重伤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次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个不起诉决定是不是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呢?

事情发展到这样,对于赵宇来说还算是比较幸运的。

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律会越来越健全,以后英雄出手后不要流血又流泪,希望国家的司法机关不要再走这么多弯路,劳民伤财。


标签:检察院决定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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