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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虞庆 刘信达共同负担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23 03:02:41 分类:书屋 浏览:128


说说情同父女的谢晋与刘晓庆(一)

2003年11月29日下午,在谢晋80大寿的寿宴上,姜文上台向谢晋导演祝福时,掏出了一封刘晓庆的亲笔贺信,他当场念出:“爸爸,请允许我这么称呼您,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在您80大寿以及从影60周年之际,女儿为您自豪,为您祈福。

请相信,我也会是让您骄傲的女儿!”谢晋抑制不住的泪水夺眶而出。

这里暂且不表刘晓庆与谢晋之间的师生情、父女情,先说一说谢晋离世的第二天所发生的那场风波。

谢晋回故乡上虞时的情景

2008年的10月18日晨,谢晋在赴母校春晖中学百年校庆的第二天撒手人寰。

正当亲朋好友和无数影迷沉浸在极度悲痛之中时,一篇网上的博客文章却掀起了狂澜。

在有着娱乐大嘴称号的宋祖德博客中,《千万别学谢晋这样死》的红色醒目标题赫然在目,文中称,刘信达因与上虞电视台有约,因此于10月17日入住上虞某宾馆,恰巧发现谢晋导演就住在其隔壁房间。

18日凌晨两点左右,刘信达致电宋祖德,说其“听见谢晋房间传来年轻女子的放浪声,以及谢老的气喘吁吁的声音” ……

宋祖德在博客中还“特别声明”:本人对本篇文章负一切法律责任,欢迎性猝死的谢晋的所谓亲朋好友提起诉讼!转载者无需负连带责任!本人相信谢晋正在九泉之下为他的一夜风流追悔不已……

10月23日10时,宋祖德又发表博文《谢晋和刘晓庆在海外有个重度脑瘫的私生子谢虞庆》,进一步污蔑谢晋与刘晓庆,并说谢晋和她的情感关系发生在拍摄《芙蓉镇》期间,还说谢晋影视公司大部分收入都被他以各种方式转移到国外,用于谢虞庆的医疗和护理。

刘信达也发博文《宋祖德十五大语言件件应验》称:“谢老和刘晓庆海外有私生子;德达侦探所常务所长刘信达亲自到海外见到了这个脑瘫儿。

10月28日,齐鲁电视台记者对宋祖德进行电话采访,宋祖德明确承认有关谢晋的文章是他自己写的。

称“我敢用我的人格担保是真的,我写在博客上的都敢负责。

所谓谢晋和刘晓庆的私生子谢虞庆

有“娱乐大嘴”称号的宋祖德博客文章一出,舆论界掀起轩然大波,给谢晋的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娱乐大嘴”宋祖德

10月30日18时,针对宋祖德诬蔑谢晋一事,谢晋夫人徐大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怒斥宋祖德。

徐大雯说:“谢晋去世时,党和国家领导人送来了花圈,国家广电总局、上海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我,多次上门来问候看望我,让我很感动。

可谢晋才去世十多天,尸骨未寒,宋祖德这个搞影视剧的人,竟造一个85岁老人的谣,简直伤天害理,这种人应该受到大家的谴责!”谈到20多年前,谢晋为刘晓庆、姜文拍摄电影《芙蓉镇》一事,徐大雯说:“当年谢晋在湖南拍电影,我清楚得很!宋祖德说谢晋拍《芙蓉镇》怎么怎么样,我跟谢晋过了60多年,我清楚他的人品,我相信谢晋很清白!”

刘晓庆与谢晋讨论《芙蓉镇》剧本

谈到刘晓庆,徐大雯说:“晓庆是一个很优秀的演员,我很佩服她,她一直是我们家的好朋友。

”“我不是明星,我没有什么顾虑。

我只有一个想法,他诬蔑了我的丈夫,我必须站起来反抗,要澄清这件事情,我要为丈夫讨回公道。

2009年11月13日,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富敏荣律师正式接受谢晋遗孀徐大雯的委托,搜集证据,着手向法院提请起诉宋祖德、刘信达。

原告谢晋之妻徐大雯的委托律师富敏荣在庭审中

富敏荣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搜集公证书13份及与案件相关的录音、录像、照片、光盘等证据。

其中就私生子一事的证据:“据上影厂原《芙蓉镇》制片主任汤丽絢和保健医生马抚凡证实,在拍摄《芙蓉镇》时,当地为拍摄专门修建了三层楼招待所,门对门,贴隔壁,而且,当时陈国军经常来探班刘晓庆,在摄制组里待了好长一段时间,所以说刘晓庆和谢晋有这种关系是不可能的,因为长达五个月,天天在一起,如果有这种关系,肯定会被大家看出来的,但从来没有听说过,闻所未闻。

《芙蓉镇》剧照

“事实上,谢晋导演生活作风一向很严肃,在上影厂那么多年来,从来没有过任何绯闻。

上海电影制片厂证实,谢晋一生作风正派,严以律己。

上影厂所属的巨星影业公司和上海谢晋影视科技有限公司证实,经查,历年财务账目中,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将收入转移到国外,更不可能将收入用于所谓谢虞庆的医疗和护理。

而且刘晓庆本人至今从未生育,哪来的私生子一说?对于刘信达所称的‘在海外亲眼看见了谢虞庆’,经过原告委托律师从公安机关查证,宋刘二人2008年内根本没有出过国。

由此可以证明他们是信口开河,胡乱诋毁他人。

根本没有谢虞庆这个人。

刘晓庆《我的声明》

面对证据,宋祖德、刘信达兄弟俩不仅不道歉、认错,仅而捏造事实,继续诬陷。

当时正在内蒙古海拉尔拍戏的刘晓庆亲笔写下《我的声明》,托原告律师的助理呈法庭。

她在声明中说:因拍戏无法为本案出庭作证,特声明如下:“谢晋老师是我的师长,也是我的长辈,我始终抱着尊敬的心情和他交往,宋祖德兄弟两人污蔑我和谢晋老师有私生子,纯属无中生有、凭空捏造。

我保留对宋祖德兄弟两人依法提起刑事诽谤诉讼的权利。

徐大雯在原告席上

2009年12月2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下午对徐大雯诉宋祖德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

一、被告宋祖德、刘信达立即停止对谢晋名誉的侵害;

二、被告宋祖德、刘信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续十天在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网站首页,在华西都市报、新京报、成都商报、生活报、天府早报、扬子晚报醒目位置刊登向原告徐大雯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致歉声明内容须经本院审核同意),消除影响,为谢晋恢复名誉;

三、被告宋祖德、刘信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徐大雯经济损失人民币89,951.62元;

四、被告宋祖德、刘信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徐大雯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0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749.76元,由被告宋祖德。


标签:原告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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