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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生事 损害国家形象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18 20:38:33 分类:笔记 浏览:99


「本文来源:崇州市人民检察院」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有些人为了博眼球追流量,通过一张图,就脑补出一串狗血剧情,然后通过自媒体、短视频等渠道大肆传播,像这种恶意捏造事实诋毁他人名誉,给他人生活工作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事件,法律又怎么会放纵恶之花肆意开放呢。

不顾公序良俗、恶意诋毁他人,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具体包括:

01

民事责任

《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

名誉是人民对于公民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公民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 为此,对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民法典也给出了救济措施。

//

公民可以要求侵权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比如把捏造的事实发布在微博、短视频等平台上,公民则可以要求侵权人在相关平台辟谣并赔礼道歉等。

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侵权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则由侵权人承担。

02

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侮辱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比如某人盗窃了,相关人员让其戴着“我是小偷”的牌子当街游行示众,这种情形就是侮辱。

而诽谤则是故意捏造事实,并且进行散播,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也就是无中生有,恶意中伤他人。

虽然侮辱和诽谤在相关法律条文中经常同时出现,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03

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了诽谤罪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以下判断标准:

1

同一条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2

造成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

两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流量为王的当今,热门文章的阅读量都是10万+,再随手转发一下,这个入罪标准,还是挺容易就达到的。

所以,在追求阅读量的同时,也要考虑到法律后果,否则,怎么进去的可能都不自知。

这个罪名一般是告诉了才处理

也就是一般由被侵权人自己去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不直接立案、检察院也不直接提起公诉,但是如果诽谤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则除外。

比如:

引发群体性事件;

引发公共秩序混乱;

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的。

如去年杭州某女子取快递

被造谣出轨快递员案

根据审理该案的法院的官方微信披露的信息,该案案发后不久,公安机关就对诽谤者处以行政拘留,并发布警情通报辟谣。

但是,该事件后续还继续发酵,仅微博话题#被造谣出轨女子至今找不到工作#阅读量就高达4.7亿、讨论5.8万人次,该事件的广泛传播给公众造成不安全感,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最终检察院对两名诽谤者提起了公诉,并成功获判。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自由也是有限度的,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做一个理性文明的网民。


标签:诽谤他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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