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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王永刚 现住址同户籍地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14 17:40:19 分类:书屋 浏览:120


7月29日,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发布的一条涉黑线索征集通告,让葛七宝再次成为了新闻人物。

此前的2014年11月5日,一段有关葛七宝的视频在网上走红。

视频中,时任西安市未央区北辰村党支部书记的他,率众阻拦围殴执法警察。

网友戏称其为 “西安最牛村支书”。

葛七宝因妨害公务罪获刑一年九个月。

时隔5年,当葛七宝成为西安警方侦办的涉黑组织首要人物时,已有27名犯罪嫌疑人落网,该涉黑组织的主要成员多达21人。

西安市公安局发布的涉黑线索征集通告。

曾因城中村改造而风光一时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西安城以北有个“道北”,曾以脏乱差著称。

“道北”再往北,才能找到北辰村。

上了年纪的人记得,当年的北辰村泥泞与荒凉。

即使进入新世纪,因为电路老化、电压不稳等原因,当地人有钱买电器,也没条件用电器。

当年,媒体用“四难两差”村来形容北辰村,即出行难、吃水难、用电难、上学难,环境差、治安差。

今年53岁的葛七宝从小便生活于此。

他在当地开了一家汽修厂,主营修理汽车和卖汽车配件,没过几年便成为当地有名的“富裕户”。

记者查阅发现,2000年,葛七宝通过“两推一选”担任了北辰村党支部书记。

无人说得清富起来的葛七宝为何要当“没人干”的村支书。

但他的确给北辰村带来一些改变。

村民告诉记者,葛七宝通过银行贷款100万元修了新水塔,又投资11.8万元添置了一台新变压器,基本解决了村民吃水用电的问题。

又争取政府项目资金,多方筹集资金搞道路硬化。

先后花1000多万元硬化村内道路,道路两旁安装了路灯,修建了蓄水池、化粪池和排污暗涵、无公害厕所……

村民回忆,当年葛七宝通过给当地村民干的“实事”,赢得了不少村民的赞许。

2004年9月,西安浐灞生态区成立,北辰村占该区重要位置。

数年后,葛七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时他也很为难,但“通过调查,深思熟虑,紧紧抓住西安市政府推进城市化进程、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确定了北辰村必须进行城中村改造,培养新增值空间的选择”。

2005年5月10日,经村两委会讨论,按照城中村改造要求和规定,葛七宝成为北辰村城中村改造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

值得一提的是,葛七宝并没有将拆迁款全部发到村民手中,而是要求统一拆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将村民部分拆迁款集中起来,作为未来开发的启动资金。

此后,北辰村创办了物流公司、物业公司,建设创业场所,安排本村及邻村村民就业。

就这样,一个以北辰为中心辐射范围达3公里的集住宅、商场、大型批发市场、文化、娱乐于一体的新型社区建成。

与此同时,西安市三环路修建,第五污水处理厂、辛王路工程建设等众多市政项目相继落户北辰村。

北辰村有钱了,村里投资300万元建农贸市场,吸引200多名商户入驻。

2012年,又集资1000万元建成了北辰物流中心,每天货物吞吐量达到2000吨,成为北郊大型的物流公司。

2010年,北辰村村民人均收入达到1.5万元。

葛七宝因城中村改造风光一时,大量荣誉向他涌来:连续两届当选西安市未央区人大代表,多次获评“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9月葛七宝被授予陕西省“十大优秀村官”, 甚至还曾拍摄过专题片《西安好人葛七宝》……

葛七宝率众围殴警察。

率众围殴警察的“西安最牛村支书”

众多荣誉加身的葛七宝开始变得不一样。

村民发现,葛七宝开始爱穿西服、打领带,性格也变得更“霸道”。

在曾经的北辰村村委会,他的照片开始多了,墙上也有了葛氏语录:“自己不会富,不能当干部;只顾自己富,不配当干部;带领大家富,才是好干部”……

针对葛七宝的举报也开始增多,涉及超生、赌博、豪车、抢占工程、放高利贷等。

一篇名为“西安北辰村书记葛七宝雇佣20名打手威胁住户”的举报帖一直在当地论坛活跃。

真正让葛七宝引起关注的,源于一条时长2分17秒的视频。

2014年11月5日,一个名为“西安最牛村支书”的视频在网上疯传。

视频中,葛七宝掏出人大代表证,要把警察“铐到村委会去”,拉扯并率众对警察进行围攻,争执中,他叫嚣着“把人叫过来”。

此后警方通报称:11月4日下午,当地警察和城管在北辰村附近联合专项整治渣土车时受到北辰村党支部书记葛七宝等人的阻挠和殴打。

因葛七宝等7人的围殴,致民警马某头部、下颌部、左手腕部、右小腿软组织伤。

案发后,葛七宝等7人被警方控制。

在警方宣读刑拘文件时,葛七宝已无传说中的强势与风光,躺在病床上,他显得落寞。

警方宣读结束后,葛七宝说:“没意见,我肯定配合。

”随即,警察拿来了手铐,在被戴上手铐期间,葛七宝不经意间闭了双眼。

很快,停职、开除党籍、撤销人大代表职务等处罚纷至沓来。

纪检部门曾透露,葛七宝被举报的问题涉及三类19条。

在全国一些媒体及论坛,“西安最牛村支书”多次成为依法治国、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案例。

2016年,葛七宝等7人以妨害公务罪被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7名被告人有坦白、自首、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行为,故依法从轻处罚。

被告人葛七宝等3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另4人获刑一年八个月。

警察给葛七宝戴上手铐。

葛七宝涉黑,已有27名嫌疑人落网

7月29日,陕西西安警方通报:

近期,西安市公安局侦办了以葛七宝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经初查,该组织长期在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一带,从事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盗窃、职务侵占、故意毁坏财物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该组织涉嫌犯罪人员27人,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为了全面查清该组织所有违法犯罪事实,肃清余罪,除恶务尽,并切断其非法利益链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相关受害者积极举报。

主要犯罪嫌疑人名单如下:

葛七宝,男,汉族,1966年4月13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北辰村21号付2号。

李公平(在逃),男, 汉族,1959年6月8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23号 。

王红伟,男,汉族,1976年11月20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元乐村68号付1号。

王永刚(曾用名:王刚),男,汉族,1975年7月6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105号付1号。

席 玲(曾用名:席剑玲)(在逃),女,汉族,1965年9月10日出生,户籍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21号付2号。

葛六虎,男,汉族,1959年1月5日出生, 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21号付1号。

宋伶芝,女,汉族,1965年10月22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15号楼18号;现住: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二巷警苑饭店家属院1号楼2单元2层西户。

王 恒,男,汉族,1980年9月17日出生,户籍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高铁寨39号付1号,现住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白桦林居绿岛7号楼2单元1102室。

彭 滨,男,汉族,1980年8月11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15号付2号。

任龙龙(又名任龙、毛龙),男,汉族,1981年7月14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27号。

宋永智(在逃),男,汉族,1972年9月2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南康村东区118号。

王 晨,男,汉族,1980年10月5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31号付3号。

王 军,男,汉族,1982年2月24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5号付3号。

魏玉飞,男,汉族,1988年11月12日出生,户籍地: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磨街乡佛山村3组,现住: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李村84号付1号。

张军安,男,汉族,1958年11月9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84号付1号。

张挺进(曾用名:张小勇),男,汉族,1968年8月22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谭家街道办下水腰村56号。

张永辉,男,汉族,1969年6月21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三组,现住: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红旗社区15号楼3单元6层西户。

赵坚,男,汉族,1986年7月6日出生,户籍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街道杨家庄村85号。

赵智龙(曾用名赵斌),男,汉族,1973年3月31日生,户籍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办北辰村110号。

郑艳飞,男,汉族,1989年8月28日出生,户籍地:河南省焦作市济源市下冶镇圪台村。

刘宁(曾用名:刘晓),男,汉族,1980年3月24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北辰村1号付1号。

为彻底摧毁葛七宝涉黑犯罪组织,查清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严惩,根据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特点,重点征集以下线索:

1.欺压残害群众的行为;

2.侵吞集体财产行为;

3.非法采矿行为;

4.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

5.敲诈勒索进驻企业行为;

6.破坏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行为;

7.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请广大人民群众及相关受害人对以葛七宝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检举揭发,配合政法机关对其进行从严惩处。

对线索举报者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对其人身予以保护,经核查属实对侦破案件、抓获嫌疑人起到重大作用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同时,公安机关严正警告涉案在逃人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包庇、窝藏、纵容犯罪嫌疑人,或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毁匿证据、妨碍证人作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对举报人、证人实施威胁、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

举报电话:18165280885(韩警官)、18165280734(高警官)

来源:中国警察网

编辑:网警小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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