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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将冲卡男子推下斜坡被辞退 规定无可厚非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11-12 16:47:36 分类:笔记 浏览:110


男子骑摩托车冲卡,辅警连推3次将其推下斜坡,当地回应:驾驶人仅擦伤表皮,涉事辅警已被辞退

“太危险了。

”近日,湖南株洲,一名男子没戴头盔,驾驶男装摩托车以40公里/小时速度向交警设卡处开来,一名身着制服站着的交警想叫车主停车,但是摩托车司机看到交警,一直想避开这名交警,想强行冲卡,这名交警一看,直接追过去抢到摩托车正前方,他想逼停摩托车,司机不愿停下继续避开交警,交警直接推顶摩托车车头,导致摩托车开始摇摆,摩托车摇摇晃晃慢速前进,交警有些生气,又一次朝摩托车侧向用手猛推下去,摩托车已经失控了,交警第三次对摩托车进行推顶,直接摩托车和司机连人带车摔到了路边2米左右台阶下,摔得人仰车翻。

网传视频中可以看到,男子在交警的三番两次推搡下骑车跌跌撞撞,已经快失去平衡了,交警又从侧后方猛地推了一把,车子终于失去控制,甩在斜坡下的一棵大树旁边,万幸人没有受到严重伤害,骑手又重新站了起来。

其实,当地之前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事故中,三位骑摩托车的人,两人因未戴头盔在事故中身亡。

基于此,当地要求所有骑电动车的人必须戴头盔,骑电动车、摩托车戴头盔,也是多起交通事故。

这个规定不仅仅是株洲,其实,在全国各地,很多城市也都有类似的规定。

戴头盔也是为了减少交通事故,保护骑行人员的安全

当地交警出台了相关规定后,更是安排交警街头巡查和执法,也是为了确保相关规定能落到实处。

对于此事,官方也进行了回应,据悉,该名辅警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被辞退处理。

该官方人士还表示,驾驶人称自己未戴头盔确实存在过错,有错在先,经医院检查,仅擦伤表皮。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一、辅警虽然带了个警字,但是并不是警察,依法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换句话说,辅警并没有单独执法的权利!

2、而强行拦截他人车辆还将他人推入沟内,属于典型的过意伤害行为!依法除了要开除,依法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及治安处罚。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其实,不只是辅警,就算是交警,这种行为也是不允许的。

1、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70条规定,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及公路上执勤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或者由一名交通警察带领两名以上交通协管员进行。

需要设点执勤的,应当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临时选择安全和不妨碍车辆通行的地点进行,放置要求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的提示标志,在距执勤点至少二百米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2、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73条第3款更是明确规定,交警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

此事一出,迅速引起了热议

有网友表示:男子冲卡的行为确实是有错的,因为如果不出意外,就是因为他没有戴头盔,他就是违法的,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罚款,他不想要罚这个钱,所以就想要跑,首先肯定是这个男子是有问题的。

还有网友表示:我们不仅应该关注交警的执法行为,还应该思考如何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交通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只有每个人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也有网友表示:支持辅警,我们首先要配合执法,冲卡就是不对,如果不冲卡辅警也不会这样做,如果辅警不这样制止后果不堪设想,就是乱闯肆意妄为,所以我们首先要配合执法。

更有网友表示:都什么年代了,还这样强行拦截车辆。

不就没戴个头盔么,搞得像是在打击犯罪一样,交通安全的管理重在安全两个字,利用不安全的手段来管理安全真的可笑。

最后有网友表示:佩戴头盔我们这里也就今年开始实施,赞成者有,反对者更有。

我感觉都是成年人都能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只要不是酒后驾驶等这些危害他人安全的事,佩戴与不佩戴头盔自己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才比较人性化。

这么多年都没有佩戴过安全头盔,现在却要电动车佩戴头盔,关键是新国标又限速减重了电动车,这时在佩戴个大头盔,办事也不方便。

最后,作为骑行电动车的人,我们也应该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与交警部门一起,共同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呢?


标签:摩托车头盔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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